3·15 之“警郵家”怪象

2月7日提交臨牌申請,深圳車管所公號顯示2月8日製作完畢,遲遲未見EMS快件送貨,打了N個諮詢電話,2月13日告知郵件在八卦嶺網點,又致電網點被告知快遞小戈沒回而無法派送,2月14日車主冒雨自取,並交20元快遞費,至此原本15天(此次因疫情放寬為1個月)的臨牌有效期被警郵家啃了7天。

以下困惑借3·15舒解一下:

(1)為什麼其它快遞都能送,偏偏體制內的不行?實在有投遞困難,為什麼不致電客戶自取,導致白白浪費7天有效期,也使車主疫情期間無車可開?

(2)儘管在申請警郵家時有說明20元的收費標準,也經過了物價部門審核,但是同城快遞收20元,難道不是暴利嗎?車管所選擇快遞這項公共服務合作伙伴時有通過招標嗎?

(3)服務質量降低,你們不該給客戶一個真誠的道謙嗎?用戶自取不該扣減派送費嗎?

(4)交警叔叔確定的15天(30)臨牌有效期,被你們損失了難道不該補給車主嗎?雖然說是EMS耽誤的,難道交管部門沒責任嗎?

差評!差評!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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