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6亿元“大红包”!扬州市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经营带来的巨大冲击。今天(3月11日)上午,扬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人社、财政、税务三部门对外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据初步测算,该政策将为扬州市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1.56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助力。


根据政策,2020年2月至6月,扬州市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它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21.56亿元“大红包”!扬州市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扬州市人社局副局长周光践介绍,本次惠企项目多,不但阶段性免征和减半征收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而且对于2月份已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将予以退费,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缓交三项社会保险费。


值得一提的是,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此次减免社会保险费,不需要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据初步测算,该政策将为扬州市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1.56亿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政策“大红包”。


21.56亿元“大红包”!扬州市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小辉表示,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确保这项政策落实到位。

发布会现场,市人社、财政、税务三部门负责人还围绕社保缓缴、稳岗促就业等话题进行解答。据了解,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财政部门除落实阶段性减免政策外,还围绕促进稳定岗位和就业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实施就业服务补助等。


扬州市财政局副局长郭佳说,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用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到今年年底。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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