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故事:113塊和田玉換了220套房,為何購房合同被判無效?

玉故事:113塊和田玉換了220套房,為何購房合同被判無效?

古董商張某他認識了一個房地產開發商榮老闆。一來二去兩人便熟絡了,榮老闆提議可以用和田玉來換榮老闆即將蓋好的房子。張先生心動了。

在實地考察了房子的基本情況之後,雙方商量起了價格和交易方式。不久,雙方達成一致,同意買買提用113塊和田玉置換榮老闆公司旗下碧某城18號、19號樓共計220套商品房(作價約7400萬元)。


張先生和榮老闆皆大歡喜,雙方簽署了合同,蓋上了公章。

和田玉這麼值錢麼?

和田玉作為軟玉之王,在我國曆史悠久,是我國玉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2200年前的西漢國寶級文物“皇后之璽”,其質地就是新疆和田羊脂玉(現珍藏於陝西曆史博物館)。


新疆和田玉因其色澤柔美,顏色純淨,可塑性強,歷朝歷代都是王公貴族的掌上明珠。即使是還未雕刻的和田玉籽料也備受追捧。


幾經瞭解之後,榮老闆跟他簽署的這個合同是無效的!

原來,早在他們洽談這筆生意之前,榮老闆的房地產公司就因為資不抵債進入破產重整階段了,合同當中涉及的兩棟樓已經不屬於榮老闆,榮老闆是沒有權利進行銷售的。


但榮老闆使用了已經無效的公司公章,以及虛假的房屋預售證等材料,並在買買提實際看房期間僱人在現場營造銷售氣氛,讓買買提不疑有他,完成了合同的簽署並交付了和田玉。

案發之後,公安機關追回了還未銷售掉的玉石並安排了專業鑑定機構進行了評估。


五家渠市價格認證中心依據新疆巖礦寶玉石產品質量鑑定檢驗站的材質檢驗報告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價值評估報告,評估認定105塊玉石價值人民幣1123.65萬元,5件玉石首飾價值人民幣10萬元。

最後,榮老闆因合同詐騙被判12年並處罰金,買買提追回了自己的和田玉石。真是有驚無險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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