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第一計滿天過海

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太陽,太陰。

陰謀作為,不能於背時秘處行之。夜半行竊,僻巷殺人,愚俗之行,非謀士之所為也。如開皇九年,大舉伐陳。先是弼請緣江防人,每交代之ji際,必集歷陽,大列旗幟,營幕蔽野。陳人以為大兵至,悉發國中士馬,既而知防人交代,其眾復散。後以為常,不復設備,及若弼以大軍濟江,陳人弗覺也。因襲南徐州,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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