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庭審後補充的證據還需要開庭質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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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說,開庭審理的目的就是質證,高水平的開庭審理就是在質證過程中查明爭議的事實,同時為處理爭議的事實確定定案依據。

任何一個證據鏈,都是由基礎證據(直接證據)和旁證(證明直接證據的證據)所組成。

開庭後,如果補充的是基礎證據,那是必須開庭質證的,否則,主審法官就會因此而承擔責任。如果補充的是旁證,是一種傳來證據(比如複印的有效法律文件),是否需要開庭質證則由主審法官定奪。


不糊塗時塗糊不


一審開庭審理後補充的證據是否需要質證?由一審法官根據證據與基本事實及判決結果的關聯性和重要性作出判斷。無關的“補充的”等於白補充了


阿福150298048


質證肯定要,不一定要重新開庭。


巢律師13874057946


如果我司有寶舉報和控告無為縣公檢法須要書面文書不到位可以配合公檢法辦案


用戶106341287602


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所以開庭審理後提供的證據如果與案件事實有關,法庭應當再次進行開庭質證,但與案件無關的證據法庭可以決定不再組織質證,不作為定案依據。


香薰小倩


不是新的證據,屬於逾期提交的,未經法定程序質證,不能作為定案事實的依據,


厚德載物66662288


不是應該是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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