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收到法院傳票,卻收到的是判決書,這是怎麼回事?我該怎麼辦?

ann-安大官人


作為法院的工作人員,我想和您說一下,法院為了解決送達難的問題,現在一般來說都會有“送達地址確認書”這麼個東西存在,而且是可以很多案子共用的。一旦你在一個案子裡填寫過送達地址確認書,那麼其他案子是可以借鑑的。您說的沒有收到應訴材料的情況我猜想很可能是你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的地址和您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然後上面的聯繫電話也已經變更過,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書記員不小心,是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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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就在法院工作,結合司法實踐,你的這個問題我來給你分析原因:



一.可能是適用公告程序導致的

結合司法實踐,宣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後,法院辦理該案是要聯繫被告,給被告送到文書的。如果法院送達組在你居住地和戶籍地找不到你,打電話讓你來取打不通或者通了你不接或者接了也不來且不告訴地址的,法院就會採取公告程序。一般都是上報紙,告訴你誰誰誰因為什麼把你起訴了,你需要什麼時間去某某法院應訴,如果不來缺席審理。這就是公告程序,也就是說這就是給你送達了傳票,程序合法。然後判決下來了,法院也在試圖去找你送達判決書,找不到也是通過公告發送,找得到,就將判決書給了你。

二 可能電話送達方式導致的

目前最高法為了解決送達難的問題,大力在全國法院推廣電話送達方式。通過電話送達,經錄音刻成光盤入卷,視為送達完成。你的這種情況很有可能是法院給你打了電話,告知你某人因什麼將你起訴,要求你某日應訴,然後將告知內容刻成光盤了。程序合法。視為送達了傳票,所以你不是說沒收到紙質的傳票,就認為很無辜。



三 同住成年家屬簽收視為送達

法院送達組去你家找你時,你有可能不在家,或者躲著不見,此時法院是可以將傳票送到你同住父母或者你的成年孩子手裡,當然更可以讓你配偶簽收,此時也視為送達。即便你沒看到傳票,也視為你收到,開庭不來依然可以審理。

四 如果法院依法送達了傳票,不論什麼方式,只要合法,你錯過了庭審,均視為你自願放棄權利。你放心,法院是不可能在不告知你訴訟的情況下,偷摸開庭的,因為這是嚴重的程序違法,即便判決公正,依然會被髮回重審,且承辦法官會受到嚴肅追責,沒有法官傻到違反程序去丟了飯碗,因此你的案子法院肯定已經送達了傳票,還是那句話,不要以為只有紙質的傳票,才是傳票,我國有很多的送達方式的。



五 關於你收到判決之後怎麼維權的問題,要看生效與否,如果生效了,就意味著過了上訴期,你也就不能上訴了。如果沒有過上訴期,你完全可以上訴,但是在一審法院程序正當的情況下,上訴改判或者發回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生效了,你也可以申請再審,當然了,需要符合再審條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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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憂君


這個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是也不用過於擔心,只要你有道理,有證據,能翻得過來的!

德先生講的實務操作,希望幫到你,如果想學習更多知識,可以訂閱我的專欄或者加入我的圈子。

1.先說拿到缺席判決原因,主要就是兩種原因造成

A.有可能由於自己疏忽或者不在意造成的。目前法院是不敢做違背法院判決程序的違規操作。立案通知、開庭通知或者傳票一定是發出來過的,但是有可能發到你戶籍所在地、糾紛合同簽署所留地址,而且是被人簽收過。如果沒有被人簽收,法院一定要登報公示。

我國民事糾紛是有著明確的程序要求,首先以防起訴後,決定立案和開庭,要將相關通知發放雙方。送達不到的就要由發起一方墊費,法院在指定報紙上刊登。待公示期滿後才能開庭。

B.糾紛另一方的套路。一般在雙方涉及糾紛的合同中都會約定訴訟送達地址,有些格式合同就會約定好一個地址,且約定好籤收方式。有些人不太注意這方面的約定,所以導致法院可以按照合同合法送達。

在一方缺席的情況下,法院仍然可以開庭,並形成有效判決。

2.即使一審缺席判決後,訴訟另一方仍然可以上訴,推翻原判決。

A.形成的判決叫初審判決,如果此時另一方收到判決之後,發現判決對自己不利,而且缺席也就缺少了自己提交證據的機會,以及自己反駁質證的機會。那就趕快自己或者委託律師到原法院或者上級法院進行上訴,要求進行二審。在二審中提交自己掌握的證據,進行答辯。讓二審法院重新進行審理和判決。

B.特別要提示的是,民事糾紛上訴期是在判決書送達後15日之內。所以一定要抓住時間,否則過期後,上訴法院是不接受上訴的。這一點千萬要注意。

C.二審和一審重大區別在於二審時不再會有調解程序,審判過程會在三個月之內結束。其實民事糾紛有調解程序挺好的,可以法院的主持下不用開庭達成和解意見,又省時間又省成本。

D.如果二審判決仍然認為不正確,或者審判程序有重大問題,那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程序,當然一般此類糾紛就是一重大糾紛嘍。當事人都可以評估一下是否值得。

總結一下,既然一審已經結束,那就千萬不要耽誤時間。先抓緊在15日之內,將上訴狀遞交出去。再開始組織各種證據,爭取在二審時依法改判,或者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法院就是給雙方合理合法表達自己證據和意見的地方,所以也不用害怕導致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沒有提交,也不要忽略程序要求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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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楓財技大兜底


沒有收到法院開庭傳票,卻收到判決書,在司法實踐中確實存在。當原告向法院訴訟立案後,法院會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一般是按照被告的戶籍地址或者實際居住地地址郵寄送達,當然有聯繫方式的也可能電話聯繫被告去法院取。當按照上述送達方式無法正常送達的,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一般的報紙、法院公告欄、法院公開網等方式,公告期為60天,公告期滿後視為送達。開庭審理結束後,法院判決書,也會按照上述方式送達,此時可能會出現按照郵寄的方式,被告又簽收成功了。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要分別處理:1.沒有過上訴期的,可以提起上訴;2.已經錯過上訴期的,可以申請再審。確實有證據能夠證明案件判決結果有錯誤的,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請求。


杭州律師吳軍安


能收到判決書,說明能聯繫到你,立案、庭審、判決跟你聯繫不上,應該是原告故意的,這樣能做出有利於原告的判決。如果案件的證據都是真實的,這個案件就是典型的人情案,判決也沒什麼問題。如果證據是偽造的,而且隱瞞一些對原告不利的證據,這個案件就涉嫌虛假訴訟了,而且是案外人操縱的虛假訴訟,你要麼去上一級法院申訴,要麼去檢察院抗訴,要麼去公安機關報案。


我只看看憋不住就說說


這隻有一種可能。當原告起訴了你,法院會將《起訴書》付本及受理通知書交給你,便於你應訴。也許因什麼原因找不到你,即無法將《通知》送達你手。按法律程序,法院會將《通知》貼在法院公佈欄中。時間三個月。這三個月內,你不到法院應訴,即視為你放棄了應訴。就如你本耒收到了《通知》,卻不到法院應訴是一個道理。你不到場,法院判決不會停止,就出現了你說的情況。

好在你若不服判決,三個月內可上訴。三個月內不上訴,法院就會按《判決書》執行。法律面前不能兒戲。


未雨綢繆180973058


沒有收到法院的開庭傳票,卻收到法院的判決,只有一種情況,法院送達開庭傳票時,找不到你的人,聯繫不到你,才進行公告送達,所謂公告送達:是在開庭時找不到被告人極其家人的情況,通過全國有影響的報刊,登摘開庭時間.地點等,用公告送達開庭傳票的方式,而你沒有看到,所以你不知道開庭的情況,你收到判決後,可以在規定的時間提起上訴,確保你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一束小草


我碰到過這樣的情況,這說明原告是有套路的,說的好聽一點是訴訟技巧,故意製造聯繫不到被告的情況,達到缺席判決的效果!等執行局找到你的時候已經遲了!你只能申請再審,申請再審期間不影響執行!


涅槃的鳳凰19566573


開庭流程是需要法院傳票快遞到被告手裡,必須有被告和直系親屬簽收,如果沒有將會被退回,因為法院用的都是郵政是需要簽收人身份證號碼的,所以可查,如果沒有簽收的話原告需要當庭辦案人開具證明去市級法院申請公告,一般兩次大概90天一次45天,這是正規流程,如果確定沒有人簽收卻開庭的話可以去上級法院申訴,並且追究本案件辦案人的責任,一般會記過處分,並且申請重新開庭。因為法院是過錯方的話一般會忽悠你,誘導你不去告狀,而是私下和解之類的


老衲洗澡全靠浪


你可能是民事訴訟的被告吧,原告起訴時不知道你暫時的居住地址,於是交錢,法院法官會去法制類報紙中縫上登一條通知你什麼時間出庭應訴的啟事(廣告)。你沒看到沒出庭應訴法律會作出缺席判決後又找到你本人即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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