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開庭時,原告可以當場提交證據嗎?法官會認可不?

春雨送春歸


原告遞交訴狀的同時不遞交訴訟證據,立案廳不會立案。原告當庭遞交補充證據,法庭會視情做出認定為證據、作為參考資料等決定。


菩提新客


在民事訴訟中,法院在受理案件後都會向訴訟雙方當事人發送開庭傳票和舉證通知書,而在舉證通知書會列明舉證的期限,通常是一個月的舉證期限。

在舉證通知書上往往明確了舉證的責任分配,和到期不舉證面臨的後果,而從實踐來看,舉證期限往往早於開庭時間,所以當場提交證據的,通常已經違反了規定。但是否被法官認可也是一個標準不統一的事情。

01

設置舉證期限的目的是為了促進訴訟雙方認真準備訴訟

舉證期限的設置,可以讓原告和被告更積極的儘早進行舉證工作,這樣更能認真的對待訴訟問題,及時排除不確定的證據風險。

因為有期限的限制和壓迫,當事人往往會更加重視,同時也能保障對方當事的利益,為在舉證期限內是要向法院提交證據的,可以視為證據交換的第一次機會,如果訴訟雙方都能按期限向法院提交證據,那麼法院可以在開庭前組織證據交換。

如果法院沒有組織證據交換,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問法官對方有沒有提交證據,如果提交了,那麼就可以到法官處去領回,方便做好庭審應對。

02

超過舉證期限提交證據的,法官有權利對該證據不予以採信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所以,法官是完全有權利對該證據不予以採納,那麼就有可能面臨不能調查清楚案件事實真相的難題。而目前,訴訟中往往實體正義在人們心目中更為重要,其實程序正義同樣重要。

如果不得不採納逾期提交的證據,那麼法官就應該嚴格的對提交人訓誡或罰款,時間久了人們才會都有按時提交證據的習慣。

03

當然現實中不可避免的是,能收集到證據因為獲得時間問題不能在舉證期限內提交

即使面臨不能在舉證期限內準時提交證據的問題,也不能對舉證期限不管不問,而要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一個星期內向法院申請延長舉證期限,很簡單的只用向法院提交一份書面的申請就行,法院通常會准許,而延長的時間通常為一個月。

這也是對法官,對法律的一個尊重問題。有規定你不遵守,卻又要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要求法官依辦案,你覺得這樣是不是衝突的心理。

結語

綜上所述,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在開庭時提交證據法官是接受的,同時許多法官並不主持庭前證據交換,所以往往給大家形成一種錯覺,認為開放交換證據是合法的。

而這種行為,也被有的律師和當事人當作一種訴訟策略廣泛應用,而這卻恰恰是對法官,對法律最大的不尊重。


悟法析律


原告或被告當庭提交證據,這個在實踐中是十分常見的情況。若是證據少的情況,那也還好。就怕原告或被告在當庭掏出一堆證據,這個從質證準備上確實會帶來影響。

對於舉證期限的這個問題,司法實踐還是處於“重實體,輕程序”的態度。即便《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若原告或被告當庭提交的證據與案件審理有關,與案件事實有關係,法院一般還是會予以認可。放在以前,即便存在超期限舉證問題,法院一般也不會予以訓誡或罰款,更不可能出現不予採納證據的情況。現在來說,有的法院確實會對於這種超期限舉證的行為進行訓誡或罰款,但跟案件有關,符合證據要求的,該採納的還是照樣採納!


葉律師


人民法院必須認可!為什麼呢?這是打官司的謀略。立案時 ,當事人出具的一般都是無關緊要的證據,目的呢在於順利立案。開庭前 ,為了防止法官把重要證據給對方看,當事人不得不採取的一種手段。至於該證據的效力,庭審中由對方質證即可。


段不錯


舉證期間最後一天和開庭時間如果重合的就可以當庭提交。舉證期間屆滿時間如果在開庭前,就必須在舉證期間內提交證據。如果庭前交換完證據,一方需要補充舉證或者提供反駁證據,法院同意延長舉證時間並指定開庭時一併提交的,當庭提交就可以。逾期舉證,法院會詢問原因,非因客觀不能的,對方不予質證且法院也不認可的,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但與主要案件事實有關的,訓誡或罰款後作為證據使用。


脛鄉


不一定。要分情況,不是千篇一律。如果是簡易程序,可以當庭提交證據。如果是普通程序,則必須在指定期限內提交。

但是,同樣案件在不同地區法院適用程序不同。如在北京地區,爭議標的500萬的案件,同樣適用簡易程序。而在外地,10萬的案件也適用普通程序。

為了防止誤判,還是仔細閱讀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嚴格按要求行使訴訟權利。


日課1


訴訟中向法庭提交證據,最好還是在法院通知的舉證內提交,否則會給自己造成一定的麻煩,有可能受到訓誡。

現在向法庭提交證據沒有以前嚴格,以前逾期提交證據有可能不被接受。現在當庭提交證據一般會接受的,主要是從查明案件事實方面考慮。一審中,如果僅僅因為證據提交逾期,而做出違背客觀事實的判決,顯然是不合適的。

但是,舉證是權利,遵守舉證期限是義務。如果不遵守舉證期限,法律風險還是會有的。建議按舉證通知規定的期限及時提交證據。

如果二審再審提交證據不符合期限,那麼後果就嚴重了。

打官司是解決爭議的,不是挑戰法律或者法院的,為什麼不按期提交證據呢?


睿園耕夫


原則上應該在開庭前的舉證期限內提出證據,確有正當理由且對證明案件主要事實有重要影響的,經法庭准許,也可以在法庭調查中提出。


江月十三絃


如果法官明確指定了舉證期限,那麼就要在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除非新證據,不得搞突然襲擊。但大部分法庭都不會按規則來,所以當庭舉證的很多。


毋龍飛律師


一般是開庭前交換證據,以便法官有所訟案件心中有數。當庭拿出證據。要說明原因,法官一般不予採信。因己給了互換證據充裕時間。開庭是質證時間。所以要想打贏官司。一定要按法院規定程序來辦。如果你的當庭證據被採信。對方可對法官控告。違反法定程序交換證據。因你未在規定時間交換證據。對方失去了對你證據研判時間。既是法官同意,對方也不充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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