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歷史系小白
這個問題牽扯到幾個方面,以下是我本人的觀點和論述:
一 提問的問題中已經說明了公交車停穩了,在公交車是否停穩了這個問題上公交車司機沒有責任。
二 雖然公交車司機把車停穩了後才讓乘客下車,但是公交車是否有提醒乘客下車注意安全不要擁擠的播報,或者是公交司機以及隨車乘務安全員是否看到人多而採取維護下車秩序的行為。如果公交車相關人員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那麼公交公司存在一定的未盡到提醒和維護秩序的責任,公交公司應當對這起事件負責。
因為公交車司機和隨車乘務員與公交公司隸屬於僱傭關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九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公交司機和隨車乘務員的責任理應由公交公司來承擔。
三 有些城市在公交站點設立安全疏導員,如果已經設立而沒有履行相應的乘客下車安全疏導,那麼可以針對安全疏導設立部門提起賠償要求。
四 調取車內監控以及站點監控,查看後面乘客是否有故意擁擠推搡的行為,如果有的話依據監控顯示選擇報警,讓警察根據人臉識別系統查出相應的故意擁擠推搡者信息,以此追加故意擁擠推搡著的經濟賠償責任。
以上觀點論述僅為個人看法,不代表官方,一切以法律法規為準。
壹百盛
法官賠,法官支持能訛就訛,就也破費些也掏點錢吧。
中年人生1302
這個還用問嗎?當然是自己負責!如果 車在你下時啟動了那就是公交車司機責了!
用戶106719934774
法官說的是啥就是啥誰?你再對你說了不算。法官說了對與不對都得服從。
真誠151749204
這要看南京法官👨⚖️的心情了
下雨25921083
按照杭州的法院的判決反推……公交公司有盈利行為,雖然公交公司沒有責任但是摔傷者為弱勢群體獨自承擔費用不利於人際關係穩定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所以判決公交公司XX圓……
不更新的小情緒
如果車還沒停穩師機就開了門!那肯定就是師機的責任!如果車停穩了乘客自己下車摔了肯定就是自己的責任了!!!
憔悴玉人
坐在家裡,天花板突然掉了一塊砸在頭上,這個應自己負責,難不成跑樓上去找人家賠錢?
接近天堂的地方119458426
為什麼總要訛上別人?
侯哥兒74
自己都是成年人了下車注意點摔了也別怪製造企業了,全是自己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