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資訊」全國最新IPO上市補貼政策

各地政府多有發放IPO補貼,鼓勵企業上市、招攬上市公司。最土豪的可能是江西鷹潭市。鷹潭市政府給予全市每個在境內滬深交易所市場成功上市的企業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獎勵扶持。

同時,雲南省的IPO補貼亦極為可觀。雲南省對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省財政給予1600萬元獎勵。昆明市對於科創板上市的昆明市企業,分階段給予累計500萬元的補助。

此外,上海市對於科創板行業給予較大支持,官方文件顯示,徐彙區將大力支持發展人工智能產業,支持開展基礎芯片、通用操作系統、核心算法及智能傳感等應用技術,推動醫療健康、智能安防、智能芯片設計等重點領域突破,優先支持國家亟需、能填補國內空白的關鍵核心技術。經認定,可給予落地項目建設單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50%,且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補貼。

北京市區兩級財政給企業的上市補貼合計最高可達600萬元。濟南市政府出臺《濟南市加快現代金融產業發展若干扶持政策》,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掛牌的企業一次性補助600萬元。湖北省對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省政府分階段獎勵400萬元。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省內企業按規定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後,將註冊地遷回湖北省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政策資訊」全國最新IPO上市補貼政策


全國各地政府補貼政策:

「政策資訊」全國最新IPO上市補貼政策

1、北京市

2018年5月,北京市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企業上市發展的意見》,大力支持北京轄區企業發展上市。其中,明確加強上市資金補貼支持,市級財政給予每家擬上市企業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資金補貼,區級財政資金補貼不低於市級標準,即北京市區兩級財政給企業的上市補貼合計最高可達600萬元。

文件原文:(四)加強上市資金補貼支持。市級財政給予每家擬上市企業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資金補貼,區級財政資金補貼不低於市級標準。對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補貼。境外直接上市企業的上市資金補貼參照上述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各區政府)

2019年北京市企業上市市級補貼資金補貼標準

(一)對擬在境內A股首發上市的企業,市級財政分階段給予資金補貼:完成股改並提交輔導備案,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以下簡稱“北京證監局”)通過輔導驗收並取得相應證明文件的,市級財政補貼人民幣100萬元;提交首發申請且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受理相應證明文件的,市級財政補貼人民幣120萬元;通過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並取得相應證明文件的,市級財政補貼人民幣80萬元。

(二)到朝陽區發展的A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迴歸A股且註冊在朝陽區的,市級財政一次性給予補貼資金人民幣300萬元。

(三)在朝陽區註冊並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主板直接上市的,市級財政一次性給予補貼資金人民幣300萬元。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包括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東京證券交易所等境外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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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廣東

2020年前省財政支持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有三項獎補措施:

一是對企業上市輔導的中介費用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

二是對新三板掛牌企業獎勵50萬元,對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再獎勵30萬元;

三是對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融資額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

今年我省支持民營企業上市掛牌融資的獎補資金已經開展申報,企業可以留意各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發佈的申報通知。

深圳寶安區

補貼標準

1.對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對在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不含櫃檯交易和借殼上市),並將30%(含)以上募集資金在上市後一年內通過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結匯返回寶安區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3.對將註冊地、納稅登記遷入寶安的上市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已按原政策獲得部分分階段資助的上市企業,按差額補足。

東莞

加大企業上市掛牌財政扶持力度

(一)上市、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獎勵。經市政府認定的上市後備企業,申請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且申請資料經正式受理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成功掛牌全國股轉系統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進入創新層的企業,再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

(二)上市、全國股轉系統首次融資獎勵。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按首發募集資金額度給予0.5%的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對成功掛牌全國股轉系統的企業,通過直接融資方式實現融資,按首次融資金額給予1%的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責任部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

(三)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獎勵。積極爭取省專項資金支持,在省專項資金政策有效期內,對在境內申請上市、或在規定期間內經廣東證監局輔導

備案登記的民營企業,分階段對企業完成公開發行之前支付的會計審計費、資產評估費、法律服務費、券商保薦費等中介費用,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在規定期間內在全國股轉系統成功掛牌的民營企業獎勵50萬元,對進入全國股轉系統創新層的民營企業再獎勵30萬元;對在省內(不含深圳)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增資擴股成功進行融資的民營企業,按企業融資金額的2%,對在“廣東省高成長中小企業板”掛牌的民營企業按融資金額的3%,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責任部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府金融工作局)

鼓勵外地上市公司遷入

外地上市公司註冊地遷入東莞且滿一年的,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公司可以用於生產經營或者相關人員獎勵等用途;對重大項目可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研究給予特殊扶持政策。遷入上市公司享受獎勵後10年內將註冊地遷出我市的,要求退還此項獎勵。(責任部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

廣州

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支持廣州區域金融中心建設若干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19〕1號),對在境內外證券市場新上市的企業及從外地遷入的上市公司,在市級層面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廣州市黃埔區

第四條 區內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過程中因輔導、保薦、審計、法律、資產評估和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等實際產生的費用,按以下情況進行補貼,每家企業各階段合計最高給予300萬元補貼:

(1)境內直接上市

境內直接上市的區內企業,辦理證券主管部門輔導備案工作的,最高補貼50萬元;完成證券主管部門輔導驗收工作的,最高補貼100萬元;首次公開發行併成功上市的,最高補貼150萬元。企業符合分階段補貼條件的,可分別申請相應階段的補貼;同時符合多個階段補貼條件的,可同時申請多個階段的補貼,每家企業每階段補貼只能享受一次。

輔導備案辦理工作在區外完成後再將工商、稅務關係新遷入我區,並納入我區統計口徑的企業,須待企業成功上市後一次性申請上市補貼,最高補貼300萬。

企業上市後再將工商、稅務關係新遷入我區的企業,按照我區相關招商引資、投資促進等政策享受扶持和獎勵,不再按本細則享受扶持。

(2)境內間接上市

境內間接上市的區內企業(指區內企業通過區外買殼、借殼上市等方式實現國內A股上市,並將上市公司註冊地、納稅登記遷入我區,納入我區統計口徑),須待企業成功上市後一次性申請上市補貼,最高補貼300萬。

(3)境外上市

境外上市的區內企業,在獲得廣州市金融工作主管部門上市補貼後,按實際發生相關費用給予1:1配套,最高補貼300萬元。

第五條 區內上市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通過配股、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股票、優先股等再融資方式成功再融資的,按實際募集資金的1‰進行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廣州開發區

對高成長性科技企業、高層次人才創辦企業、優秀民營及中小企業,廣州開發區以政府直接股權投資方式,最高給予企業達3000萬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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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省

2017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發佈《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推進企業上市和併購重組“鳳凰行動”計劃的通知》浙政發【2017】40號文件。文件顯示各地政府要從有利於推動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 出發,加大政策支持,健全完善覆蓋企業股改規範、掛牌上市、再融資和併購重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進一步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精準性。

杭州市餘杭區

(一)境內上市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完成工商註冊登記的上市培育企業,在完成上市輔導備案後兌現政策補助100萬元。

2.企業境內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3.企業上市將募集資金的50%以上投資餘杭,按實際投資餘杭金額的5‰予以獎勵。

(二)境外上市

1.對在境外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三)併購重組

上市公司實施併購重組,並達到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的,給予以下獎勵

1.併購金額5億元以下的獎勵100萬元。

2.5億元及以上、10億元以下的獎勵200萬元;

3.10億元及以上的獎勵300萬元。

4.區上市企業併購區內企業,按其併購重組中股權轉讓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貢獻的60%給予獎勵。

5.股權轉讓所得三年內再投資餘杭鼓勵類產業項目,按其股權轉讓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貢獻的100%給予獎勵

杭州市拱墅區

(一)境內上市

大樹企業:

1.在境內主板、中小板以及創業板上市並交易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獎勵(股改、申報階段已獲補助的可獲剩餘部分)。

2.上市企業將募集資金的50%以上投資拱墅,按實際投資拱墅金額的5‰予以獎勵。

小巨人企業:

1.對完成股改並設立股份公司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獎勵。

2.企業遞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申請材料並獲受理,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

3.在境內主板、中小板以及創業板上市並交易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獎勵(前階段已補助的可獲剩餘部分)。

(二)境外上市

大樹企業:

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和創業板上市並交易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獎勵(股改、申報階段已獲補助的可獲剩餘部分)。

小巨人企業:

1.以直接上市方式向境外交易所遞交上市申請材料並獲受理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

2.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和創業板上市並交易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獎勵(股改、申報階段已獲補助的可獲剩餘部分)。

(三)新三板及地方股權交易中心

小巨人企業:

1.對新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企業給予最高120萬元補助(前階段已補助的可獲剩餘部分)。

2.採用做市方式實現股票流通,經認定,給予一次性30萬元補助。

(四)併購重組(借殼)

大樹企業:

1.併購金額5億元以下的獎勵100萬元。

2.併購金額5億元及以上、10億元以下的獎勵200萬元。

3.併購金額10億元及以上的獎勵300萬元。

4.區上市企業併購區內企業,按其併購重組中股權轉讓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貢獻的60%給予獎勵。

5.股權轉讓所得三年內再投資拱墅鼓勵類產業項目,按其股權轉讓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貢獻的100%給予獎勵。

6.企業將關聯上市企業註冊、稅務登記地遷入拱墅區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杭州市上城區

(一)境內上市

1.列入區重點擬上市企業名單的,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10萬元補助。

2.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的企業,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50萬元的補助。

3.在浙江省證監局備案且輔導驗收合格的企業,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100萬的補助。

4.境內直接上市並交易,其財政級次在上城區的企業,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100 萬元補助。

5.企業上市、掛牌並交易後,次年起3年內,如其地方貢獻達到100萬元,則就其比上年遞增20%以上部分給予項目資助。

(二)境外上市

1.境外直接上市並交易,其財政級次在上城區的企業,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100 萬元補助。

2.境外上市並交易,其境內主要經營主體的財政級次在上城區的企業,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一次性100萬元補助。

(三)新三板及地方股權交易中心

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交易的企業,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一次性50萬元補助。

2.浙江省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掛牌的企業,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助。

(四)併購重組(借殼)

1.上市公司(併購方)實施併購,達到中國證監會認定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條件的,根據企業貢獻,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補助。

2.上市公司財政級次遷回上城區的,視同改制上市,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享受同等政策。

(五)上市後再融資

1.上市、掛牌公司通過配股、增發新股等方式實施再融資,根據企業投資方向和貢獻,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不超過實際到位資金規模的0.5%、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相關補助在項目完工投產後予以兌現。

2.企業通過公司債、綠色債、雙創債等方式實施直接融資的,根據企業投資方向和貢獻,經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給予不超過實際到位資金規模的0.5%、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

3.所投項目必須屬於國家、浙江省及杭州市扶持發展產業,相關補助在項目完工投產後予以兌現。

杭州市下城區

(一)境內上市

1.企業在上市過程中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註冊登記、正式明確券商並進入上市輔導期的,經區上市領導小組審定,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2、企業向中國證監會遞交首發上市申請材料並獲受理,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

3.企業在國內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成功上市的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補助。

4.企業因上市而產生的額外企業稅收所形成的區地方財力,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補助給企業,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50%補助給企業。

(二)境外上市

1.企業以直接上市方式向境外交易所遞交上市申請材料並獲受理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

2.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

(三)新三板及地方股權交易中心

1.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功掛牌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補助。

2.企業在掛牌過程中因股改、資產評估增值、資產重組等原因新增的區地方財力補助給企業,最高50萬元。

3、掛牌企業轉板上市根據實際情況補足其差額。

(四)併購重組(借殼)

通過借殼、併購重組等方式上市並落戶在下城的企業和新引進的上市公司總部按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及境外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補助。

2018年12月期間,在科創板上市標準、細則等尚未明確的前提下,浙江率先啟動共做,“省創投協會徵集了100多家企業備戰科創板”,這也成為國內首個有明確“科創板備選企業名單”統計的省份。

11月20日,浙江省創業投資協會發布《關於推薦科創板擬上市企業的通知》,文件顯示,為了儲備科創板未來上市企業資源,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請各會員單位在投資的企業中,推薦擬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在11月23日12點前傳至協會郵箱,協會將盡快上報有關部門。

而該通知下附的《推薦企業信息表》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公司介紹三項。

有媒體報道稱,浙江省創投協會已收到100多家擬申報科創板的企業名單,隨後協會會將名單送往相關科技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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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徽省

2018年11月26日,安徽省出臺了《關於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提出了對登陸科創板上市的民營企業給予支持,將設立規模100億元以上的民營企業紓困救助基金,増加產業龍頭、就業大戶、戰略新興行業等關鍵重點民營企業流動性。

安徽還將新增10億元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減稅降費和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30條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意見。其中,提到“對在科創板等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民營企業,省級財政分階段給予獎勵200萬元”。

2019年4月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安徽省聚焦創新驅動引領發展打造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的實施方案》。方案顯示,省政府決定在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設立科技創新專板(以下簡稱“科創板”),助推我省更多科創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全力支持科創企業加快發展。

政策保障上

(一)強化財政支持。省財政對在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完成改制並掛牌的再獎補10萬元,鼓勵市、縣配套制定獎補政策。對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首次開展股權融資的,省財政按照融資額的1%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70萬元;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實施股改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以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註冊資本增加成本的,由同級財政根據財力情況給予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加大對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首貸、借貸、續貸支持力度。對科創板企業掛牌,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降低收費標準。

(二)加大股權投資。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對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股權投資,並按照規定給予獎勵。鼓勵省級股權投資基金、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投資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

(三)優化融資擔保服務。鼓勵省、市、縣(市、區)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將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納入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支持範圍,年化擔保費率最高不超過1.2%。推動省科技融資擔保公司重點支持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年度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在保餘額不低於全部在保餘額的50%,力爭達到70%。

(四)推廣國家創新改革舉措。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第二批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通知》(國辦發〔2018〕126號),省級種子投資基金、省級風險投資基金及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投資於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的投資失敗容忍度分別按照50%、30%、40%執行。允許省級股權投資基金將投資掛牌企業所獲得超額收益的10%讓渡給基金管理機構。允許種子期、初創期掛牌科創企業的創業創新團隊根據約定,按照股權投資基金資本金和同期商業貸款利息,回購政府性股權投資基金所持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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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市

2018年12月,上海市徐彙區發佈《關於建設人工智能發展新高地打造徐匯高質量發展新引擎的實施辦法》,文件顯示,徐彙區將大力支持發展人工智能產業,支持開展基礎芯片、通用操作系統、核心算法及智能傳感等應用技術,推動醫療健康、智能安防、智能芯片設計等重點領域突破,優先支持國家亟需、能填補國內空白的關鍵核心技術。經認定,可給予落地項目建設單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50%,且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補貼。

《辦法》還支出指出,要藉助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契機,支持人工智能及相關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建立人工智能擬上市企業資源庫。對上市的人工智能企業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2019年9月,上海市人工智能產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了《關於建設人工智能上海高地構建一流創新生態的行動方案(2019-2021)》。

文件顯示會開展專項行動,全力打造世界級的人工智能深度應用場景。聚焦人工智能在醫療、教育、城市管理、製造業等重點領域應用,對接全球頂尖解決方案,建設世界級的人工智能應用場景。打造10個人工智能創新應用示範區,形成10大類100個人工智能深度應用場景。對列入“上海市人工智能試點應用場景”的重大專項項目,按項目投資額3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額2000萬元。對納入應用場景解決方案的創新產品,優先推薦納入《上海市創新產品推薦目錄》。

著力提升市場主體創新動力。擴大“科技創新券”“四新券”覆蓋範圍,集成社會創新服務資源,提升人工智能企業創新能力,按照創新活動支出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按規定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創新產品,享受首臺套、首版次、首批次產品政策支持,符合規定的最高可按照專項支持比例30%上限給予支持。按照企業及個人貢獻和崗位性質,對符合要求的人工智能企業設計人員、核心團隊實施獎勵,對設計人員或核心團隊成員個人最高獎勵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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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福建省

2018年11月27日,福建省科技廳發佈《關於在省級創新型企業中徵集擬報送“科創板”後備企業名單的函》。為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企業加快赴科創板上市,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擬建立“科創板後備企業庫”,篩選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在1億元以上的科技型企業入庫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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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四川省

成都科創板擬上市企業,上市申請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給予200萬元獎勵。首發上市時,再一次性給予800萬元獎勵。

2020年1月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佈《關於開展2019年度四川省首發上市企業及有關保薦機構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顯示,近期將開展2019年度四川省首發上市企業及有關保薦機構補助資金申報工作。

補助對象及標準

(一)省級財政對2019年通過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和境外主要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上市融資的我省企業,給予一次性費用補助100萬元。

(二)省級財政對為上述我省2019年首發上市企業提供服務的境內保薦機構,綜合考慮其輔導企業數量、服務質量、融資額度等相關因素,按服務企業戶均10萬元的標準給予差異化補助。

境外主要資本市場指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NASDAQ)、倫敦證券交易所(LSE)、香港證券交易所(HK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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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河南省

2018年12月4日,河南省科技廳要求做好科創板上市後備企業摸排工作,組織轄區內企業填報《上交所科創板後備企業信息收集表》。重點推薦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屬於高端裝備製造、新一代新信息技術、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節能環保等產業領域,且達到相當規模的科技創新企業。2018年12月25日,鄭州市召開全市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大會,在本次大會上,鄭州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意見》明確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40條措施,著力破解當前全市民營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力促民營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其中提到,深入推進“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工作。對於在滬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以及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獎補;在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新三板)掛牌的,給予100萬元獎補;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給予10萬元獎補。

2019年2月12日,為落實全市企業上市推進會精神,推進“121行動計劃”,平頂山市金融工作局召開上市後備企業座談會,15家上市後備企業就每家企業的上市計劃、存在的困難、需要政府出面協調的問題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進行座談。

對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企業上市過程中涉及多部門的審批問題,按照“一次辦妥”改革要求,實行聯合辦公、聯審聯批、特事特辦、簡化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在申報政策性資金方面和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等方面給予上市輔導企業和上市後備企業優先支持;積極向金融機構推薦上市輔導企業、上市後備企業,引導信貸資金支持企業發展。

據瞭解,平頂山市計劃利用3年時間,全市新增10家以上上市企業,培育20家上市輔導企業、100家上市後備企業。

2019年3月,河南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完善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財稅政策的通知》,對省內企業申請在境內外上市融資的,按照輔導備案登記等時間階段,對企業給予不超過200萬補助。對省內企業通過境內外資本市場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資產證券化兩類產品,分別按照其實際支付中介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戶企業每類產品最高補助100萬元。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徵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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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河北省

2018年12月初,河北省石家莊高新區科技局官方微信發佈《關於徵集企業赴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的通知》,明確指出科創板企業的兩大要求“較強科技創新能力”和“高成長性”,前者需研發投入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四新”科技企業,後者則強調渡過初創期,且最近兩年營收連續增長並有一定規模。

2019年1月《河北省企業掛牌上市融資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辦法》顯示,每年省級財政安排不超過1億元資金對我省符合條件的掛牌上市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實現直接融資的掛牌企業按融資額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支持我省企業到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融資。

第六條 對符合條件的掛牌上市企業按下列標準給予獎勵:

(一)對擬在滬、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並經河北證監局輔導驗收合格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再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二)對擬在境外主板、創業板上市,並經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再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三)對將外地上市公司遷至我省,或通過借殼上市並將殼公司註冊地遷至我省的,視同境內外首發上市,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遷至雄安新區的掛牌上市企業獎勵政策另行制定。

(四)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其掛牌1年內的首次融資額,按照不超過1‰的比例進行融資獎勵,融資獎勵金額每家企業不超過100萬元。

(五)對在石交所主板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其掛捭1年內的首次融資額,按照不逋過1‰的比例進行融資獎勵,融資獎勵金額每家企業不超過100萬元。

(六)對轉入高層次板塊的企業,按照新轉入層次獎勵標準補足差額。

石家莊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籌集資金、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結構調整等作用,石家莊市對企業成功掛牌上市給予補助。省、市補助政策可同時兌現,最高可獲300萬元補貼。對在境內外主板、創業板成功上市的企業補助200萬元,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功掛牌的企業補助150萬元,對在石家莊股權交易所等境內外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成功掛牌的企業補助30萬元。對企業的補助經市金融辦審核後,由市財政局直接將補助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還提出,鼓勵掛牌上市企業轉板,鼓勵企業借殼上市。支持有實力的企業進行併購及借殼上市,對通過借殼上市或將外地上市公司遷至我市的企業,視同首發上市,享受同等資金補助。

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了鼓勵更多中小微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融資,減少企業上市掛牌成本,省、市政府均出臺了相應的補貼政策。明確,主板層次上市成功一次性獎勵200萬元,新三板掛牌成功一次性獎勵150萬元,區域板塊掛牌成功一次性獎勵30萬元。今後,新增掛牌上市企業的費用在兌現省級補貼的基礎上,同時還可享受我市規定的一系列補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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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陝西省

2019年8月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推進企業上市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計劃顯示:

一、總體目標

把推進企業上市作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著力培育上市後備資源、提升上市公司發展質量,力爭首年新增境內外上市公司8家;到2021年末新增30家,西安市至少新增15家,安康、榆林兩地“清零”,上市公司佈局更趨合理;力爭總股本年均增長不低於15%,上市公司發展質量大幅提升,引領帶動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顯著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造。組織實施“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專項行動,每年“小升規”企業數量原則上不少於500家,組織“規改股”企業數量力爭不少於當年升規企業數量的1/2。2019年年底前,組織現有規模以上企業集中股改。股改企業及時納入所在地和省級有關部門上市培育體系,接受輔導和規範。(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級有關部門配合,各設區市政府落實)

(二)強化後備企業服務。統籌建立省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各地、各部門在每年3月底前集中推薦滿足條件的股改企業入庫,後續成熟一家推薦一家。2019年8月底前,首批入庫企業不少於200家,並實行動態管理。深化與滬、深交易所和港交所的戰略合作,通過組織“學習監管法規”“走進交易所”“案例研討”等多種形式開展上市培訓。引導支持中介機構與入庫企業結對,個性化提供顧問服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等省級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配合)

(三)開闢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優化企業上市營商環境,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議”原則,依法快速辦理企業上市所涉行政審批及確認等事項,支持企業妥善解決問題。及時掌握企業上市進展,主動協調解決困難。(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級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落實)

(四)增加輔導備案企業規模。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儘早儘快進入輔導程序,每年推薦輔導備案企業不少於30家。加強輔導備案企業的規範指導,提高輔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指導企業科學選擇上市地點和申報板塊,督導中介機構勤勉開展輔導工作,提高發行質量。(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陝西證監局分別牽頭,省級有關部門配合)

(五)提高上市公司發展質量。2019年9月底前,各級國資監管機構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逐一制定“發展質量提升方案”,對具備條件的其他擬上市國有企業逐一建立上市路線圖和時間表,支持國有企業積極參與省內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及資本運作。各地指導民營控股上市公司制定“引領產業或區域發展規劃”。加強上市公司動態監測和分析研判,及時督導企業規範運作。(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陝西證監局分別牽頭,省級有關部門配合,各設區市政府落實)

(六)深化區域股權市場改革。2019年9月底前,設立科技創新專板。2019年年底前,完成陝西股權交易中心增資擴股;市場監管部門與陝西股權交易中心建立企業股權登記對接機制。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包括國有創投機構、國有投資基金等開展直接股權投資,可以通過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方式退出。(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等省級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配合)

(七)大力發展創投基金。培育打造5家排名位居全國前列的本土股權投資機構,引導在全國排名前50位的創業投資機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等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指導股權類政府投資基金專注上市企業培育,在2019年年底前制訂對種子期和成長期企業的股權投資規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級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配合)

(八)開展中介機構執業評價。2019年8月底前,建立證券公司在陝簽約項目名錄,將證券公司執業情況納入駐陝金融機構評價。對西部證券、開源證券開展擬上市企業培訓、培育和保薦的情況單設指標,納入年度績效管理考核。(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陝西證監局、省國資委分別牽頭,省級有關部門配合)

(九)加大財政獎補扶持力度。2019年年底前,修訂《陝西省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陝西省促進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及直接融資獎勵補助辦法》,加大對企業上市支持力度;整合扶持資金,建立上市獎補資金使用統籌協調機制,各地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本地區上市扶持政策。(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牽頭,省級有關部門配合,各設區市政府落實)

三、組織保障

(十)加強上市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省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省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各地、各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考評督導。每年召開全省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專題會議。2019年9月底前,各地比照建立本地區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機制,細化制定三年行動計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級有關部門配合,各設區市政府落實)

西安

西安高新區出臺的扶持政策與成都類似:(1)對簽署保薦、承銷協議並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獎勵100萬元;(2)報送證監局進行輔導備案,獎勵300萬元;(3)證監局輔導驗收合格,完成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申報材料,獎勵400萬元;(4)完成在科創板上市,獎勵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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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湖北省

201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發佈《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力爭到2022年末,全省境內外各類上市公司總數達到200家左右,實現上市公司數量倍增。為實現上述目標,湖北將培育企業上市後備資源,加大企業上市扶持力度,構建最優企業上市服務體系,完善工作保障機制。

根據《意見》,湖北將以市、州、縣政府為主體,結合區域重點產業發展目標,集中篩選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重點企業,建立市縣二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同時將深入實施上市後備企業“金種子”“銀種子”計劃,省上市後備“金種子”“銀種子”企業原則上從各地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中產生,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農業廳等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向省上市辦推薦本部門、本行業掌握的優質上市後備資源。對入選省“金種子”“銀種子”計劃的企業,省政府各職能部門和市、州應將其列為重點培育與服務的對象,妥善解決其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A股首發上市企業獎勵400萬

在上市企業扶持方面,《意見》不僅包含資金獎勵,也加大了上市企業項目用地的支持力。《意見》明確,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省政府分階段獎勵400萬元。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省內企業按規定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後,將註冊地遷回湖北省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對企業首發上市及再融資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項目用地,將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辦理核准預審,及時報批,優先供地,實現應保盡保。在境內外交易所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下一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分解中,給予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300畝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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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江蘇省

2019年1月2日,江蘇省南京市委發佈2019年市委一號文件《關於深化創新名城建設提升創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這是連續第二年,南京市委一號文件聚焦“創新名城”。在這份南京市委一號文件中,南京提出將充分利用上海科創板,打造瞪羚企業等一批高成長性企業,對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0萬元資助。

所謂瞪羚企業是銀行對成長性好、具有跳躍式發展態勢的高新技術企業的一種通稱。同時,南京將打造“科創企業森林”,並且實施三年企業倍增計劃,更大力度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其中具體舉措包括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引進力度,對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上,按市稅務部門認定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以及對經省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等。

2019年8月《江蘇省綠色產業企業發行上市獎勵政策實施細則(試行)》明確,支持對象為自去年9月30日起進入上市流程的省內企業,主營業務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中明確的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境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方向。具體獎勵金額方面,取得江蘇證監局輔導備案確認日期通知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取得中國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的,一次性獎勵40萬元;公司成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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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山東省

日前,山東省出臺《山東省金融創新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對引導資金獎補範圍所涵蓋的“齊魯金融之星”補助政策、新設金融機構總部獎勵政策、多層次資本市場補助政策、直接債務融資獎勵政策、市場化債轉股獎勵政策、地方普惠金融發展獎勵政策、優秀金融產品創新獎勵政策以及其他根據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設定的獎勵政策等8項政策內容,分別劃定了使用範圍和獎補條件。

對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齊魯金融之星”,在管理期內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津貼補助。大力發展金融總部經濟,對符合條件的新設金融機構總部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補助政策方面,對我省已完成規範化公司制改制,申請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境外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經具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或機構正式受理的企業,按照不超過申請募集規模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上限為200萬元。對重組上市並將註冊地、納稅地遷至山東省內的,給予最高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對在新三板掛牌融資的企業,按照不超過股權融資規模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獎勵資金不低於10萬元,上限為100萬元。對我省在齊魯股權交易中心和藍海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且直接融資規模高於100萬元的企業(不含青島註冊登記的企業),給予每家10萬元補助。

建立直接債務融資引導獎勵機制,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對省內企業債、公司債及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企業、主承銷機構及擔保增信機構,分別給予一定獎勵。對實施市場化債轉股落地項目的債權、債務方單位,按照分別不超過落地實施金額的萬分之一給予不低於10萬元,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主要用於工作經費補助,可將一定比例(不超過50%)獎勵工作團隊。

在地方普惠金融發展獎勵政策方面,對納入全省地方金融企業績效評價系統並取得銀行、證券、保險業務許可證的地方法人機構及資產管理公司,評價達到一定等級的,對其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超過7%的部分,按照不超過2%的比例給予增量獎勵,獎勵資金上限為200萬元。

對全省績效評價A級以上、分類評級1級以上、累計平均貸款利率不高於全省累計平均貸款利率的小額貸款公司,按照不超過上年度小微企業貸款平均餘額(每季度末貸款餘額的平均值)3‰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資金上限為80萬元。

對於單戶業務規模小,對單戶小微企業年內累計新增擔保額不超過500萬元;擔保費率低,年化擔保費率2%(含)以下,且不通過財務諮詢、財務顧問或賬外收取等形式轉嫁擔保費;擔保機構合規經營,開展業務的融資擔保公司信用良好、合規經營、風控能力較強、最近1個年度未受到監管部門行政處罰的融資擔保業務,給予擔保費補貼。擔保期限1年(含)以上業務,按照實際擔保金額計入補貼基數,擔保期限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擔保天數折算後,計入補貼基數;採取比例分保的,按實際承擔擔保責任比例折算後,計入補貼基數。補貼基數確定後,按照不超過補貼基數2‰的比例,給予相關融資擔保公司擔保費補貼,單家融資擔保公司年度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對考核等次為“優秀”的交易場所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截至上年度末取得信用互助業務試點資格兩年以上,年度信用互助業務量超過150萬元且比上一年度增長30%以上的業務增速高、經營規範、帶動能力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對其年度信用互助業務量較上一年度新增部分,按照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增量獎勵,獎勵資金上限為10萬元。

對最近一次分類評級達到Ⅰ級,且上年度累計投資額超過1億元的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對其上年度投資平均餘額同比增長超過10%的部分,按照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增量獎勵,獎勵資金上限為30萬元。對投資運作快、投資效益好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機構和團隊,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給予獎勵。

同時,設立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優秀金融產品創新獎,每年評選出不超過10項的省新舊動能轉換優秀金融創新產品,予以通報表彰,並給予每項不超過50萬元的財政獎勵。

濟南

2019年2月10日期間,濟南市政府出臺《濟南市加快現代金融產業發展若干扶持政策》,拿出“真金白銀”扶持企業上市掛牌和直接融資,其中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掛牌的企業一次性補助600萬元。

濟南市明確規定,對擬上市企業根據上市工作實施進程分階段給予扶持補助。按照當前的審核機制,擬上市企業在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完成報備並正式進入輔導期的,補助200萬元;中國證監會受理上市申報材料的,補助200萬元;企業上市成功的,補助400萬元。新遷入濟南市企業3年內成功上市的,除享受企業上市各項補助外,另補助100萬元。

根據政策,濟南市對通過借殼、買殼、吸收合併等資產重組形式實現上市的企業,一次性補助800萬元。對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實現上市的企業,一次性補助800萬元。

濟南規定,對首發上市的公司按融資額(含通過借殼、買殼、吸收合併等資產重組形式上市的公司首次增發實現的融資額)給予補助:融資額達到10億元(含)以上的,補助80萬元;達到5億元(含)、不足10億元的,補助50萬元;不足5億元的,補助20萬元。

此外,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濟南市按照實施進程分階段給予扶持補助,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待審的,補助50萬元;企業掛牌成功的,補助250萬元。新三板掛牌後實施股票融資的,按實際融資額的3‰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額最高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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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湖南省

根據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佈的《關於湖南省直接融資補助資金申報工的通知》符合下列條件的省內企業和機構可申請補助資金:

(一)2018年向中國證監會上報首發上市申請材料的企業(不含資金公示期前已經上市的企業),按其實際支付中介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累計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二)在“新三板”掛牌並於2018年實現融資(非股權轉讓和發行私募債)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其實際支付中介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累計補助不超過50萬元;

(三)在湖南股權交易所掛牌並於2018年實現融資(非股權轉讓和發行私募債)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其實際支付中介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累計補助不超過50萬元;

(四)2018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集合債、私募債、扶貧票據的,按企業發債利息的30%給予貼息補助,每家企業(不含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最高(歷年累計)補助不超過50萬元;

同一企業可分別申報(一)至(四)項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且同一項下享受最高補助金額後不得重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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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貴州省

為幫助貴州省大數據等高科技創新企業登陸科創板上市融資,貴州證監局在科創板相關規則(徵求意見稿)出臺後,隨即採取政策宣講、現場調研等措施,提前為轄區企業備戰科技創加油鼓勁、獻計獻策。

一是加強摸排和篩選。對省內符合科創板行業定位要求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從預計市值、財務指標、改制規範等方面進行摸排和篩選,初步形成科創板擬上市企業儲備庫。

二是開展政策宣講和解讀。在對科創板相關規則進行認真研讀分析基礎上,通過微信發佈、現場會議等方式,為全省上市工作領導成員單位、轄區企業和中介機構解讀科創板規則體系和內容,介紹、宣講科創板在行業要求、發行條件、審核方式、上市後監管等方面的要點及與A股其他板塊之間的異同,增進相關企業對科創板的瞭解,並引導企業對標科創板的要求進行積極籌備。

三是加強現場調研。局領導親自帶隊,赴白山雲、航宇科技、振華新材等擬上市大數據、高端裝備、新能源企業開展專題調研,與企業座談,瞭解企業的業務特點和發展情況、財務狀況及上市籌備的具體想法、工作進度、融資需求、現實關切等,並結合科創板特點進行專題指導。

對註冊地在貴州省,且在境內主板成功上市的企業獎勵400萬元;在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獎勵350萬元。以上獎勵分階段撥付,對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並納入省級上市後備資源庫的獎勵15%,對簽署保薦協議並完成上市輔導驗收合格的獎勵25%,上市後獎勵剩餘60%。對納入省級上市後備資源庫並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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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雲南省

科創板上市成功最高獎1600萬元,雲南省發佈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核心:對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省財政給予1600萬元獎勵,獎勵按前置原則,分階段撥付,其中,對完成股份制改造且已與證券機構簽署有關協議的,獎勵300萬元;進入上市輔導備案期獎勵700萬元;申請材料被證監會受理獎勵600萬元。對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參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企業給予獎勵。對於經證監會批准在境外上市的企業,成功上市後由省財政給予1600萬元獎勵。對於“借殼”或“買殼”外省上市公司並將註冊地和納稅地遷入我省的企業,經考核,省財政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於在“新三板”和我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的企業,省財政分別獎勵100萬元和50萬元。各州、市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加大對企業上市工作的財政扶持力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雲南證監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昆明

除上述補貼外,按照昆明發布的《推進企業上市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對於科創板上市的昆明市企業,分階段給予累計500萬元的補助。符合條件的昆明企業有望獲得了總計2100萬元的補貼,這其中還未包括一些可以“報銷”的費用,如支付給中介的費用也可以按比例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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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吉林省

2019年9月,長春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鼓勵域內企業上市融資,實現高質量發展。”長春新區作為國家級新區,承擔著推動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新一輪東北振興發展、長吉圖戰略實施等重大使命,在產業規模、資源稟賦、科技研發、扶持政策及軟環境建設等方面,具備明顯的基礎和優勢。為助力企業快速發展,長春新區專門推出了《長春新區支持金融集聚推動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將企業上市補貼額度由原來的10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鼓勵更多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實現快速規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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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8.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出臺並實施《黑龍江省企業境內外上市和新三板掛牌補助政策實施細則》等一系列補助、獎勵政策,將對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的省內企業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對通過認定並符合獎勵條件的數字化(智能)車間所在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在全省排序前20名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給予100萬元獎勵,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老字號”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根據《黑龍江省企業境內外上市和新三板掛牌補助政策實施細則》,對總部和主營業務均在黑龍江省,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和借殼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上市融資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對國家級貧困縣(市)企業和將註冊地遷入國家級貧困縣(市)的企業,實現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在現有政策基礎上,由省財政增加補貼1000萬元。對黑龍江省已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根據《黑龍江省重點領域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及獎勵實施細則》,黑龍江省將對獲得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的研製企業,按首臺(套)創新產品銷售價格的50%對貢獻突出的研發人員給予獎勵,單個產品獎勵上限為200萬元。對省內首次購買應用首臺(套)創新產品的單位,按產品價格的5%給予獎勵,單個產品獎勵上限為100萬元。

根據《黑龍江省製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車間獎勵政策實施細則》,黑龍江省將對建成運營、通過認定並符合獎勵條件的黑龍江省數字化(智能)示範車間所在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根據《黑龍江省創新創業載體、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和公共服務平臺獎勵資金政策實施細則》,黑龍江省將對在全省排序前20名的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原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給予50萬元獎勵,對在全省排序前20名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給予30萬元獎勵,對在全省排序前20名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給予100萬元獎勵。

根據《黑龍江省“老字號”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獎勵政策實施細則》,黑龍江省將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老字號”企業,按照黑髮〔2017〕28號文件的規定,給予每戶“老字號”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根據《黑龍江省鼓勵民營企業和“老字號”企業加強標準體系建設補助資金政策實施細則》,黑龍江省將對民營企業和“老字號”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制定和修訂,並起主導作用的,給予國際標準50萬元、國家標準20萬元、行業標準10萬元、地方標準5萬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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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重慶

擬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重點培育企業,上市過程中分段給予200萬元獎勵;對擬在境外上市的重點培育企業,上市後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如科創板擬上市企業符合相關條件,也可以通過申報獲得補貼。


「政策資訊」全國最新IPO上市補貼政策

20、天津

1.對股改前經各區金融辦(局)向市金融局進行前置備案並完成股份制官網改造的中小企業,由市財政和企業所在區財政分別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對擬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境外證券交易所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經中國證監會和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3.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補助300萬元。

市補貼共計最高520萬元。(除濱海新區外)

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金融局等八部門關於支持我市企業上市融資加快發展有關政策的通知》

時間:2017.5.22-2020.6.14

濱海新區

1.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40萬元。

2.對擬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境外證券交易所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經中國證監會和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3.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300萬元。

總共最高540萬元。

文件:《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支持濱海新區企業上市融資加快發展有關政策的通知》

時間:2017.5.22-2020.6.14

河西區

1.對股改前經各區金融辦(局)向市金融局進行前置備案並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業,由市財政和企業所在區財政分別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對擬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境外證券交易所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經中國證監會和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除享受市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外,由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3.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除享受市財政一次性補助300萬元外,由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補助300萬元。

4.鼓勵區外符合我區產業導向的企業將註冊地遷至我區開展股份制改造、掛牌交易和上市發行股票工作,對成功掛牌上市的企業,除同樣適用本意見的政策外,再給予企業50萬元的資金補助。

總共最高1090萬元。

文件:《河西區關於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加快發展的意見 》

時間:2018.10.6施行,有效期5年

寶坻區

1.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業,在市財政一次性補助20萬元的基礎上,區政府再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對擬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境外證券交易所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經中國證監會和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在市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基礎上,區政府再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3.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在市財政一次性補助300萬元基礎上,區政府再一次性補助300萬元。

總共最高1040萬元。

文件:《關於支持寶坻區企業上市融資加快發展有關政策(試行)》

時間:2015.7.1-2020.7.1

津南區

1.對依法設立並以上市掛牌為目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業,由區財政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對擬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和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經中國證監會和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區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3.對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和境外證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區財政一次性補助300萬元。

總共最高1040萬元。(加上市補助520萬元)

文件:《【發改辦法】津南區支持企業上市工作暫行辦法》

時間:2015.6.15-2020.6.14

西青區

1.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業,在市財政補助20萬元的基礎上,再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或境外證券交易所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經證監會或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在市財政補助200萬元的基礎上,再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3.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或境外證券交易所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除市財政補助300萬元外,再一次性補助300萬元。

總共最高1040萬元。

文件:《西青區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加快發展有關政策》

時間:2017.5.22-2020.6.14

武清區

1.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業,在市財政一次性補助20萬元的基礎上,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對擬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經中國證監會和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區財政補助200萬元。

3.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補助300萬元,區財政一次性補助500萬元。

總共最高1240萬元。

文件:《武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金融辦關於支持我區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時間:2018.5.18-2020.6.14

南開區

1.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業,在市財政補助20萬元的基礎上,再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或境外證券交易所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經證監會或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在市財政補助200萬元的基礎上,再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3.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或境外證券交易所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除市財政補助300萬元外,再一次性補助300萬元。

總共最高1040萬元。

文件:《南開區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加快發展有關政策》

時間:2015.6.15-2020.6.14

北辰區

1.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業,給予區政府30萬元補助。

2.對擬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和境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經中國證監會和境外證券交易所管理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給予100萬元補助。

3.對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和境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給予200萬元補助。

總共最高850萬元。(加上市政府補貼520萬元)

文件:《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區金融工作局擬定的關於支持我區企業上市融資加快發展有關政策的通知》

時間:2017.9.21-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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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山西

2018年6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公佈《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上市掛牌後備企業資源庫設立和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山西省金融辦要牽頭落實省政府有關獎勵政策:

對在滬深兩地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由省級財政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由省級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對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進行股份制改造並融資成功的企業,由省級財政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對入庫中小企業完成規範股份制改造後,由省中小企業局給予獎勵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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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遼寧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企業上市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正式發佈,提出要搶抓資本市場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改革機遇,加大企業上市扶持力度。

在加大上市扶持力度方面,《意見》提出要降低企業股改上市成本,給予企業上市發債費用補助,並爭取國家政府類專項資金支持。在項目用地上,要給予支持。對企業上市,要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具體來看,在上市補助問題上,遼寧省財政部門將按規定對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支付的相關中介費用,在不同環節給予補助。其中,科創板首發上市企業補助總額為1500萬元;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補助總額為1000萬元。對境外交易所市場首發上市,將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新三板掛牌的企業一次性補助150萬元。掛牌後實現股權融資的,還將按照融資額的1%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

此外,對於在境內借殼上市並將註冊地遷入遼寧或外省上市公司註冊地遷入遼寧的企業,遼寧也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補助。對於通過證券交易所成功發行公司債、雙創債、資產證券化等實現債券融資的,按照融資額的2‰,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

《意見》提出,有條件的市可根據本地區實際,建立配套獎勵資金。

瀋陽

核心:按照“儲備培育一批、輔導備案一批、申報待審一批、上市掛牌一批”的梯隊培育總體思路,以推動企業上市為目標,穩步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造、規範培育、掛牌轉板、上市輔導,分層進入四板—新三板—創業板—主板(中小板)市場,形成一大批經濟結構優、帶動能力強、對經濟增長貢獻度大的上市龍頭企業。

到2020年,實現遼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達到500家以上,市場化遴選建立200家優質上市後備企業庫,力爭實現新三板掛牌企業達到80家以上,境內外上市公司達到50家以上;到2022年,力爭實現境內外上市公司達到60家以上。

具體:政策支持。出臺引導鼓勵企業實施股改的各項政策和優惠措施。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服務業限額以上企業、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股改補助10萬元,提高企業股改的積極性,擴大覆蓋面。

(四)實施分層分級,加大激勵獎勵力度。實行分階段獎勵制度,對企業上市、掛牌分別給予不同獎勵。

1.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市政府

獎勵400萬元。獎勵分階段撥付,對在遼寧證監局申報輔導備案的企業獎勵100萬元;對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材料的企業獎勵200萬元;對完成上市的企業獎勵100萬元。企業在境內借殼上市,比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給予獎勵。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或借殼上市的,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企業一次性獎勵400萬元,在境外其他地區上市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財政局)

2.對成功登陸“新三板”掛牌企業,按照掛牌和融資2個階段進行獎勵。對完成股份制改造並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獎勵100萬元(股改已獎勵金額予以扣除);掛牌後實現股權融資的,按照股權融資金額的3%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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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江西

(一)境內上市

自2018年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每新增一家省內上市公司,省財政給予企業註冊地所屬設區市人民政府(含贛江新區管委會)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二)境外上市

在境外資本市場每新增一家省內上市公司,省財政按照實際融資金額的2%,給予企業註冊地所屬設區市人民政府(含贛江新區管委會)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境內重組(借殼)

對在境內重組上市(借殼)並完成註冊地回遷的企業,參照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獎勵政策執行。

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

時間:2018.4.24印

南昌

(一)股改、報備、受理

1.擬上市企業、擬掛牌企業在中介機構的輔導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並在註冊成立後60個工作日內將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文件報送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給予50萬元的補助。

2.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對獲得江西證監局上市輔導備案受理函的擬上市企業給予50萬元的獎勵。

3.擬上市企業首發申請材料被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後,憑受理文件,給予該企業100萬元的獎勵。

(二)境外上市

1.對在境外主板市場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

2.對在境內外證券市場首次發行股票的公司一次性按募集資金總額的2‰獎勵其高管人員,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併購重組

鼓勵上市公司進行市場化併購重組,通過增發、配股等股權融資方式進行再融資。上市公司以股權融資方式進行再融資的,按實際募集資金的1‰獎勵其高管人員,募集資金投資我市按投資額的1‰再給予獎勵,兩項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新三板及地方股權交易中心

1.擬掛牌新三板企業成功掛牌後,給予該企業100萬元的獎勵。

2.已掛牌新三板企業自掛牌之日起,以股權融資方式進行融資的,按募集資金投資我市總額的2%給予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擬上市或掛牌新三板、江西省聯合股權交易中心企業引進創業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產業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的,按實際融資額的1%給予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我市企業在江西省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並取得江西省聯合股權交易中心資本市場業務知識培訓結業證書的給予2萬元補助。

5.掛牌後以股權融資方式融資的,按募集資金投資我市總額的2%給予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文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時間:2017.10.20-2020.12.31

鷹潭

鷹潭市2018年7月發佈《鷹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的實施意見》(鷹府辦發[2018]36號),強化對企業上市的獎勵政策,爭取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境內外上市企業3-5家。

鷹潭市政府給予全市每個在境內滬深交易所市場成功上市的企業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獎勵扶持,其中:省級財政獎勵500萬元,市本級財政獎勵1000萬元,企業註冊地財政獎補標準由各地自行制定,獎補(含稅收獎勵補貼)總金額原則上不低於1500萬元;對全市每個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市場成功上市的企業,按照其實際融資總額的2%由省和市本級兩級財政分別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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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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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青海

青海省實行《青海省企業直接融資費用補貼辦法》,補貼限額最高為800萬元。辦法旨在增加青海省企業直接融資能力,推動資本市場發展。

辦法指出,補貼資金將用於企業在上市、發債等過程中所發生的財務顧問、資產評估、法律顧問等費用。補貼對象為境內、外上市並且被中國證監會及境外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業;短期融券、中期票據申報材料被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正式受理的企業;公司債申報材料被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企業債、中小企業集合債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受理的企業和信託產品經相關機構正式受理的企業。

據悉,補貼標準按照創業板上市企業、主板、中小板上市企業、境外上市企業等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500萬元及800萬元的補助。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公司債、企業債、信託產品等的企業補貼最高限額為100萬元。

時間: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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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內蒙古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治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三年實施計劃 (2018—2020年)的通知》顯示:

加大企業上市獎補力度。對區內企業實現首發上市的,自治區本級財政按照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給予獎補。企業完成內蒙古證監局輔導備案後,獎補100萬元;經主承銷券商遞交發行上市申請材料並獲得中國證監會受理後,獎補100萬元;企業通過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查委員會審核並正式上市後,獎補300萬元(註冊地在國貧地區的企業正式上市後,獎補600萬元);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紐交所、港交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對註冊地遷到我區的上市公司,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各盟市根據自身財力對上市企業給予資金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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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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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廣西

《廣西壯族自治區金融工作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撬動資本市場資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桂金辦資〔2018〕3號》通知顯示:

一、鼓勵企業股改

對改制成功、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在廣西證監局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的擬在境內上市的後備企業,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改制經費補助100萬元,補助經費主要用於企業改制時的確權、評估、審計、法律手續等費用。

二、鼓勵企業上市

(一)支持廣西企業A股上市融資。

1.上市獎勵。擬上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材料獲上市審批部門正式受理的,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上市工作經費補助 100 萬元,補助經費主要用於上市前的輔導、保薦、評估、審計、法律手續等費用。

擬上市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成功實現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區外上市(含併購重組)公司註冊地遷至廣西的,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2.再融資獎勵。上市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通過定向增發、配股等股權融資方式進行再融資,自治區財政按照融資額的0.5%給予獎勵,年內單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支持廣西企業境外上市。

對在境外證券交易所實現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廣西企業,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三)鼓勵資本市場機構提供上市服務。

1.設立獎勵。對新設立、具有法人資格、註冊地在廣西的總部級證券機構,註冊資本在2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2億元以下、1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2.服務獎勵。對為擬上市企業提供保薦服務的證券機構,以及提供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所、財務顧問機構,所服務的企業上市後,自治區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三、鼓勵場外融資

(一)支持廣西企業到“新三板”掛牌融資。

1.掛牌獎勵。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功掛牌的企業,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再融資獎勵。掛牌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通過定向增發、配股等股權融資方式進行再融資,自治區財政按照融資額的0.5%給予獎勵,年內單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支持廣西企業在廣西北部灣股權交易所掛牌融資。

1.掛牌獎勵。廣西北部灣股權交易所每成功新增掛牌1家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的股份公司,自治區財政給予掛牌公司一次性獎勵10萬元,給予廣西北部灣股權交易所掛牌服務補貼1萬元。

2.股權託管獎勵。對在廣西北部灣股權交易所進行股權登記託管的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的股份公司,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四、鼓勵債券融資

廣西企業成功在境內外債券市場發行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項目收益票據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及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自治區財政按照年度實際發行金額的1.5%給予獎勵,年內單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金融機構為廣西企業發行股票及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主承銷服務的,按年度累計發行額的0.01%給予獎勵,每個金融機構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五、鼓勵股權投資

(一)支持在廣西設立股權投資類企業。

在廣西設立並取得獨立法人資格、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中基協發〔2014〕1號)完成備案登記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年度累計募集到位資金2億元(含)以上、且超過60%投資在廣西的,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廣西政府投資引導資金參股的除外)。

(二)支持引入股權投資。

支持廣西企業引入股權投資,特別是引入保險資金、年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等長期性資金按規定進行股權投資。對獲得股權投資基金1000萬元(含)以上投資且資金到位的廣西企業,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廣西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參股的除外)。

(三)支持基金業發展。

對在廣西新設立、具有法人資格、註冊資本在1億元(含)以上的總部級基金管理公司,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補助500萬元。其中,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84號),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廣西設立並取得獨立法人資格,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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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寧夏

三、加快企業上市工作的優惠政策

(十)企業資產評估增值納稅補助自治區後備上市企業中凡列為擬上市企業的在企業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因資產(所屬土地房產等)評估增值而補繳企業所得稅所帶來的負擔由地方政府參照其補繳稅額本級留成部分全額或部分給予資金補助;擬上市企業因上市過程中涉及調整以往年度應稅所得或應稅收人補繳的稅款其地方留成部分亦可通過自治區財政專項支出用於企業生產發展擬上市企業三年後如未能如期上市第四年必須將財政給予的補助資金全額上繳財政

(十一)個人所得稅補助擬上市企業因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轉增股本而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本級財政在留成部分中全額補助給企業用於發展生產擬上市企業三年後如未能如期上市第四年必須將財政給予的補助資金全額上繳財政

(十二)納稅貢獻補助擬上市企業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輔導備案後兩年內按企業每年新增企業所得稅本級留成部分全額或部分給予資金補助享受時限截止至企業上市擬上市企業上市後的三年內按照該公司年度新增企業所得稅本級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資金補助

(十三)募集資金使用補助擬上市企業上市募集資金主要在寧夏區內進行投資項目募集資金的投資項目自投產之日起連續三年新增企業所得稅本級留成的50%列支補助企業

(十四) 併購重組補助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有關規定企業收購兼併自治區境內資不抵債和長期虧損企業從收購兼併的次年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十五)保證項目建設用地擬上市企業在寧夏區內投資新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市縣要優先安排土地優先辦理立項預審轉報或核准手續對擬上市企業改革中涉及劃撥土地使用權處置的依法採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土地租賃國家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人股)等方式予以處置支持擬上市企業發展

(十六)免繳費用擬上市企業自建自用的生產性建設項目自與上市保薦機構簽署保薦協議之日起免繳該項目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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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西藏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藏政發[2018]25號》通知顯示:

第二章 稅收政策

第四條 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從事《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產業且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執行西部大開發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

第五條 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減半徵收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部分:

1.企業吸納西藏常住人口達到企業職工總數50%(含本數)以上的;

2.企業在西藏的營業收入佔全部營業收入比重40%(含不數)以上的(利用西藏資源生產產品或產品原產地屬於西藏的企業不受40%比例限制)。本條款不適用於從事限制類、淘汰類行業的企業。

第六條 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徵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1.從事特色優勢農林牧產品生產、加工的企業或項目;

2.符合條件的扶貧企業或項目;

3.生產經營民族手工產品、具有民族特色的旅遊紀念品及民族習俗生產生活用品的企業或項目;

4.從事新型建築材料生產和裝配式建築產業的企業或項目;

5.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的企業或項目;

6.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的汙水處理、垃圾回收、再生資源回收的企業或項目;

7.投資太陽能、風能、地熱等綠色新能源建設並經營的企業或項目;或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和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要求的其他綠色產業或項目;

8.經國家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且高新技術產品產值達到國家規定比例的(產值達不到國家規定比例的,僅對該產品進行免稅);

9.從事新藥研究、開發和生產,傳統藏藥二次開發和規模化生產,中(藏)藥材種植、養殖、加工的企業或項目;

10、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11.福利院、養老院、陵園、圖書館、展覽館、紀念館、博物館等從事與其主業有關的生產經營所得;

12.報刊業、圖書出版業、廣播影視業、音像業、網絡業、廣告業、旅遊業、藝術產業和體育產業等九類產業中提供文化製品和服務的文化企業和項目,及其涵蓋上述產業的文化創意企業和項目;

13.天然飲用水、電力、燃氣的生產和供應等自治區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

14.吸納我區農牧民、殘疾人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高校畢業生及退役士兵五類人員就業人數達到企業職工總數30%(含本數)以上的或吸納西藏常住人口就業人數達到企業職工總數70%(含本數)以上的企業。

第七條 企業增值稅起徵點執行稅法規定幅度範圍的最高標準,即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

第三章 金融政策

第八條 企業向在藏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用於西藏自治區境內項目建設、生產經營等符合條件的貸款,執行比全國貸款基準利率低2個百分點的利率政策。

第九條 符合條件的扶貧龍頭企業,申請貸款享受年利率1.08%的西藏扶貧貼息貸款利率政策。

第十條 企業在我區首發上市、新三板掛牌享受“即報即審、審過即發”綠色通道政策。

第十一條 企業在藏投保商業車險、企財險、工程險時,可享受在全國統一費率基礎上下浮不超過10%、20%、20%的優惠費率。

第十二條 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的,可按相關規定享受創業保貸款貼息政策。

第十三條 對在藏生產經營1年以上的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以單戶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含本數)為標準,農牧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涉農企業以單戶貸款額度不超過200萬元(含本數)為標準,實施涉農貸款保證保險,給予相應保費補貼和風險補償政策


「政策資訊」全國最新IPO上市補貼政策

31、甘肅

2012年9月甘肅省金融創新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下發《關於組建全省企業上市攻堅梯隊的通知》。《通知》闡明瞭保障措施和資金扶持。在資金扶持方面,一是將設立甘肅省股權投資基金,充分發揮政府“母基金”的槓桿作用,通過參股投資,引導省內外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我省重點培育企業。省股權投資基金按照“重點扶持、專款專用、規範運作、滾動發展”的原則,主要用於重點培育企業的股權投資。二是通過省長金融獎進行獎勵。企業上市進入輔導期並通過驗收獎勵30萬元。首發上市融資10億元以下獎勵100萬元,融資10億元以上每增加1億元增加獎勵1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三是全省循環經濟、工業技改、節能減排、外貿發展、旅遊發展、農業產業化等各類專項資金,要優先支持我省重點培育企業。四是各銀行機構要為重點培育企業提供併購貸款和股權質押貸款,鼓勵支持其整合產業鏈優勢資源,開展行業併購重組,做大做強。五是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要為重點培育企業提供優惠費率的信用擔保。六是各中介服務機構要為重點培育企業提供優質服務,收費執行最低標準。

2016年甘肅出臺《《甘肅省支持企業掛牌上市獎勵辦法》(甘政辦發〔2016〕30號)》,於2018年2018年5月24日廢。最新獎勵辦法暫未找到。

第一條 獎勵對象

(一)註冊地和主要業務在甘肅省境內,通過甘肅股權交易中心股權登記託管和掛牌培育且已經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

(二)註冊地和主要業務在甘肅省境內,且已經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戰略新興板掛牌的企業。

第二條 獎勵標準和資金來源

對在“新三板”掛牌和戰略新興板上市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從歸口的行業管理資金中撥付。

第三條 獎勵程序

(一)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後,甘肅股權交易中心向省政府金融辦、企業歸口管理部門提交“甘肅省企業掛牌上市補助申請表”(一式五份,表格在省政府金融辦網站http://www.gsjr.gov.cn下載),省政府金融辦和企業歸口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省財政廳根據審核意見撥付資金至甘肅股權交易中心。甘肅股權交易中心設立專戶,在獎勵資金到賬5個工作日內扣除稅收及培育成本後,將獎勵資金撥付企業。

(二)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戰略新興板掛牌後,向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部門協調會議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協調會議辦公室”)提交申請報告,協調會議辦公室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明確承擔獎勵資金的歸口管理部門。省財政廳根據審核意見和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的資金安排計劃審核撥付獎勵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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