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為黑惡“撐腰”,自己折了腰

為黑惡“撐腰”,自己折了腰

——安徽省定遠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施金平獲刑始末

文|田吉軒

“我雖然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公安局政委,卻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覺悟和政治意識,貪贓枉法,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充當‘保護傘’……”

面對監獄的高牆、鐵窗,安徽省定遠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施金平留下了悔恨的眼淚。

不久前,安徽省天長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保護傘”案件,被告人施金平因徇私枉法、貪汙受賄獲刑4年半。

法治故事|為黑惡“撐腰”,自己折了腰


施金平被查處,還得從一封群眾來信說起。2019年年初,群眾來信反映定遠縣公安局政委有案不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2019年4月26日,天長市紀委監委接受滁州市紀委監委交辦的施金平有關問題線索,立即展開調查初核。4月29日,經天長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報經市委批准,對施金平予以立案審查調查,依法對其採取留置措施。7月份,經定遠縣委批准,定遠縣紀委監委分別開除施金平黨籍和公職,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10月17日,施金平受到法律的嚴正審判。

行為不檢,違規破紀成“尋常事”

作為公安機關從事政治工作的主要領導幹部,施金平長期放鬆思想改造,行為不受約束。“日常政治學習、紀律教育和案例警示對我這個公安局政委來說,純屬‘小和尚唸經有口無心’的形式和過場。”留置期間,施金平說了大實話。事實也是如此,他將黨的紀律規定拋於腦後,違規破紀搞“小動作”成了“家常便飯”。

“違反政治紀律, 施金平不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據專案組介紹,在得知家人大額投資、入股某企業、且明知該企業屬於其管理服務對象的情況下,施金平不僅不制止家人的行為,也不按照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2009年至2010年4月,施金平的配偶鬱某某陸續借款70萬元給唐某某(定遠縣浙能石料加工場股東),口頭約定30萬元為入股,佔唐某某股份的30%,40萬元為月息2分的借款。2010年10月至2013年,唐某某陸續將70萬元還給鬱某某,並約定將位於定遠縣城老供電公司附近的一套約80平方米的安置房,作為分紅和利息給施金平夫婦,後因案發時安置房未建好而未果。

施金平帶頭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慫恿、默許妻子鬱某某利用他的職權和影響,長期參與經商辦企業活動,投資入股定遠縣浙能石料加工場。2013年5月,鬱某某利用施金平的職務影響力,和其親家張某某合夥將100萬元借給定遠縣遠大道路建設有限公司,約定月息2分,至2019年2月,獲取高額利息100餘萬元。

施金平還肆意踐踏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2012年,作為定遠縣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及定遠縣能仁鄉大黑山“6·25”專案組組長的施金平,對涉刑涉罰的“6·25”聚眾鬥毆案件壓案不查,導致涉嫌違法犯罪人員逃避處罰。直到2019年4月,該案被安徽省公安廳掛牌督辦,滁州市公安局將此案作為涉黑案件交由全椒縣公安局立案偵查,19名涉黑涉惡人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不僅如此,施金平憑藉自己職位高、權力大,經常違反規定,干預、插手執法活動。”辦案人員介紹說,在定遠縣能仁鄉大黑山“6·25”聚眾鬥毆事件、民警王時光執行公務被暴力毆打事件發生後,施金平通過向下屬單位人員打招呼、無故不履行審批手續,同時縱容其妻鬱某某向有關辦案人員打電話說情等方式,干擾案件辦理,最終導致案件不了了之。

膽大妄為,甘為黑惡勢力“保護傘”

“施金平利用職務便利,對明知有罪之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收受他人財物,這是施金平從違紀到違法犯罪的質變過程。”辦案人員介紹,2012年6月25日,安徽淮南人張某經營的定遠縣一家採石場與定遠人唐某某經營的一家採石場因開採石料產生糾紛,爆發大規模鬥毆事件。

當晚接警後,定遠縣公安局決定成立“6·25”聚眾鬥毆案專案組,由時任公安局副局長的施金平擔任組長。施金平與唐某某等人私交甚好,更重要的是他本人在採石場有投資股份,擔心追究採石場唐某某、李某等人刑責後,投資不能收回,遂找藉口拒不在該案的刑事立案報告及對部分涉案人員採取刑拘強制措施的報告上籤批,致使符合刑事立案條件的“6·25”聚眾鬥毆案長期未能立案審查,相關涉嫌犯罪人員逍遙法外。同年7月23日,張某與唐某某在轄區派出所簽訂民事調解書。2019年4月1日,滁州市公安局將“6·25”聚眾鬥毆案作為涉黑案件指定全椒縣公安局查辦,唐某某、李某等人才先後被刑拘、批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私慾膨脹,貪汙受賄撈錢財

油鍋裡的錢也敢撈。調查發現,施金平在擔任定遠縣公安局巡防大隊大隊長期間,與該隊駕駛員楊某共同出資購得一宗水淹地。當得知該地塊屬於政府項目徵遷範圍後,施金平與楊某共同出資違建4間房,以獲取政府安置補償。4間房被定遠縣行政執法局全部拆除後,楊某到處上訪要求補償安置。定遠縣公安局作為包保單位,負責楊某徵遷安置及維穩事宜,已升任公安局副局長的施金平全權負責此事。期間,施金平多次利用包保單位職務之便,通過指使楊某編造虛假拆遷證明資料等方式,騙取更多安置補償款。最終,楊某共獲得49.95萬元的安置補償,包括價值31.96萬元的安置房兩套及17.99萬元現金。根據兩人約定,楊某將其中一套安置房分給施金平,施金平妻子鬱某某再將這套安置房出售,獲利17萬元。經有關審計機關依法審計,楊某實際應得安置補償應該僅為29.377萬元。

有錢能買鬼推磨。“施金平在為他人工作調動、職務提拔及車輛違章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的同時,大肆收受賄賂。”辦案人員查明,施金平在擔任定遠縣公安局副局長、政委期間,利用職務之便,30多次收受該局幹警施某某等9人以及有關企業人員張某某等3人現金或超市購物卡共計13.4萬元。

法治故事|為黑惡“撐腰”,自己折了腰


法紀無情,明鏡高懸警後人

施金平身為公安執法人員,徇私枉法,對明知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故意包庇,不進行立案偵查,造成多名犯罪分子逃脫刑事責任追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產,其行為已構成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貪汙罪。2019年7月,經定遠縣委批准,定遠縣紀委監委分別給予施金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以及涉案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19年10月17日,天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施金平有期徒刑4年6個月。

“長期放鬆思想改造、‘三觀’不正是導致施金平背離正確的人生航向、走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違法犯罪不歸路的直接原因。”據辦案人員介紹,施金平在擔任縣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政委期間,崇尚自我,作風霸道,從不習慣、也不願意聽取同事和下屬的批評意見。每次局黨委召開民主生活會,面對別人的批評,他總是表面接受,實則敷衍應付、護疼怕癢,甚至記恨在心。長此以往,使他個性極度膨脹,我行我素,最終因徇私枉法、貪汙受賄身陷囹圄。

施金平違法犯罪,受到黨紀國法嚴懲理所應當,自不待言。其長期擔任公安機關領導幹部,知法犯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貪汙受賄的行為,性質惡劣。他褻瀆和玷汙國家法律法規的神聖和尊嚴,嚴重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影響。此案的處理,再次向廣大黨員幹部、尤其是司法戰線上的執法者敲響警鐘。人們要從施金平案件中汲取教訓:一是要加強管理教育,守土有責。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要肩負起“一崗雙責”的責任,切實加強對司法機關及負有執法管理責任的領導幹部的管理教育,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制度約束和控制,規範單位和人員的思想及工作行為。二是嚴格監督,警鐘長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履行監督執紀責任,一方面要定期組織開展黨的紀律教育,通過紀律和案例警示等教育,築牢黨員幹部的思想防線;另一方面要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活動,發現問題嚴肅處理,公開曝光,形成震懾,促使黨員幹部、特別是行政執法人員行為高度自覺。三是強化法規意識,堅守底線。廣大黨員幹部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謹慎用權,時刻牢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用來為黨的事業服務、用來為人民群眾謀福利的,不能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濫用權力、胡作非為必將自食苦果。黨員幹部要自覺接受紀律的教育和監督,在關鍵時刻、面對各種考驗,要堅定立場,遵紀守法。

來源|農村青年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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