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旗幟鮮明地為“實幹者”撐腰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明確指出,“要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堅持好乾部標準,突出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

幹事創業是領導幹部“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最直接最具體的實踐活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告誡各級領導幹部“要始終保持一股艱苦奮鬥的勁頭和銳意進取的激情,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幹事創業上”。八項規定實施五年多來,幹部幹事創業的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有了明顯好轉,大幹快乾實幹的風氣逐漸形成。但也有少數黨員幹部在擔當負責上不積極不主動,講問題不敢擔責,謀發展不願履責,工作缺乏激情、銳氣,缺乏衝勁、闖勁。究其原因,有的是缺乏擔當實幹精神,有的是有思想上的顧慮,認為“槍打出頭鳥”、“做得越多風險越大”……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敢想敢幹的改革創新者也可能犯錯。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三區分”,為廣大敢作為、敢實幹、敢擔當的領導幹部消除後顧之憂。《意見》的出臺實施,又進一步細化了“三個區分”:要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對幹部的失誤錯誤進行綜合分析,對該容的大膽容錯,不該容的堅決不容。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對違紀違法行為必須嚴肅查處,防止混淆問題性質、拿容錯當“保護傘”,搞紀律“鬆綁”,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

通過健全激勵機制,讓改革創新者嚐到“甜頭”,看到干與不幹確實不一樣;通過容錯糾錯機制,讓改革創新者感受到“依靠”,釋放出更多的工作活力。筆者以為,《意見》的制定實施,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實幹者撐腰鼓勁,勢必會堅定廣大領導幹部改革創新的決心,增加他們推進改革創新的底氣。

必須指出的是,“容錯”不等於無限度寬容,更不等於可以胡來,不能成為某些不良幹部肆無忌憚、違法亂紀的“免死牌”。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揚實幹苦幹、不務虛功、夙興夜寐、勤奮工作的意志品質,把心思集中到“想幹事”上,把本領體現到“會幹事”上,把目標鎖定在“幹成事”上,以一流業績回報黨和人民的信任和重託,爭做新時代的實幹家,新時代的合格答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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