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爲,爲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中紀委: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中紀委: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中紀委: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近日,長沙市紀委監委通報了一批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的典型案例,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澄清正名(內容附後)。長沙這一舉措獲中紀委肯定,又上了央視,

一起來看詳情:

▲8月23日晚,央視新聞頻道《東方時空》欄目以《湖南長沙紀委監委澄清七起不實舉報》為題,用6分多鐘的時間,報道了長沙及時為被舉報不實的幹部澄清正名,為敢擔當敢負責的幹部“撐腰”的新聞,為長沙的這一舉措點贊。

中紀委: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表評論:

為幹事者“撐腰” 向誣告者“亮劍”

中紀委: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中紀委: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截圖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近日,長沙通報了7起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的典型案例,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澄清正名,贏得了幹部群眾一片叫好。此前,山東、四川等地紀委也先後通報曝光了多起誣告陷害黨員幹部典型案例。這些有力舉措,傳遞出為幹事創業者撐腰鼓勁、向誣告陷害者亮劍出招的強烈信號,樹立了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鮮明導向。

反腐敗鬥爭離不開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和參與,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界群眾熱烈響應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舉措,依法開展監督,積極提供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為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忽視的是,也有一些別有用心者故意捏造“問題線索”,借信訪舉報打擊報復、誣告陷害敢於擔當、勇於負責、善於作為的幹事創業者。有的在換屆考察前夕,故意製造“黑料”,給他人“使絆子”;有的因為好乾部在幹事創業、推進改革的過程中觸碰了自己的“奶酪”,便藉機無中生有、打壓報復;有的則因為自身的不合理訴求沒有得到滿足,就肆意造謠中傷、羅織罪名……透過現象看本質,誣告陷害、歪曲事實的手段、情形雖然有別,但背後往往都是為了一己之私,企圖通過“踩低”別人謀取自身不正當利益。

捕風捉影、指鹿為馬的誣告陷害令好乾部蒙受不白之冤,挫傷了他們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浪費了紀檢監察機關嚴格按照程序處理信訪舉報件的工作資源,破壞了一個地區、行業、領域的政治生態。長此以往,容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讓部分黨員幹部“寒了心”“洩了勁”。祛邪必須扶正,激濁方能揚清。只有讓誣告者受到嚴懲,體會到代價之重,才能剎住歪風邪氣,形成激勵黨員幹部新擔當新作為的正向氛圍。如果對無事生非、造謠生事者視若無睹乃至縱容放過,那無疑是對擔當有為者的二次傷害。

事實上,誣告陷害不僅是歪風邪氣,更觸碰了紀法底線。從黨規黨紀到法律法規,均對誣告陷害的處理作出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黨員誣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紀律追究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監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監察對象對控告人、檢舉人、證人或者監察人員進行報復陷害的;控告人、檢舉人、證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監察對象的,依法給予處理。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指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向社會澄清事實、為受到誣告者“洗清冤屈”,一方面是幫助敢擔當、敢負責的幹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顧慮,理直氣壯為幹事創業者撐腰鼓勁,讓流汗者不流淚、擔當者沒有後顧之憂;另一方面也旗幟鮮明向誣告陷害者亮明瞭態度,信訪舉報絕不是打壓能者的報復手段,誰搞誣告陷害,誰就必須付出沉重代價。長沙市紀委監委發佈的這則特殊通報得到幹部群眾一片叫好,體現的正是社會對誣告陷害行為的憎恨,對清風正氣的渴求。

有問題的幹部不能放過,沒有問題的幹部也絕不能耽誤。今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當前,改革進入深水區,難免觸碰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必須防止部分心懷叵測者“告黑狀”,影響整個社會幹事創業的氛圍。紀檢監察機關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讓誣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絕不讓其有機可乘。(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鵑)


中紀委: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附:長沙市紀委監委關於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典型案例的通報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和省、市委旗幟鮮明為擔當者擔當的要求,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三個區分開來”的原則,及時為被舉報不實的幹部澄清正名,通過召開澄清會、出具書面說明、向黨組織進行通報等方式消除負面影響,幫助受到誣告錯告的幹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顧慮,體現了組織關懷的溫度,激發了黨員幹部奮發作為的積極性。現對7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關於澄清對長沙晚報社黨委書記、社長李鵬飛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不實舉報

2018年4月,李鵬飛被實名舉報新官不理舊事、違規瀆職致使晚報大酒店企業倒閉並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經查,晚報大酒店承租長沙晚報社所屬綜合樓後,存在長期拖欠租金、違約轉包場地等問題,長沙晚報社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依法依規收回綜合樓使用權,並面向社會公開招租,確保了國有資產收益。上述過程中,李鵬飛敢於堅持原則、頂住壓力,堅持黨委集體研究決策,並及時向主管部門請示彙報,沒有違紀違規問題。市紀委在一定範圍通報了調查結果幫助澄清,並對不實舉報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2.關於澄清對雨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維寧勾結商人私分火災賠償款的不實舉報

2018年3月,王維寧被舉報勾結商人私分雨花區東山街道建材倉庫“7·2”火災賠償款。經查,2013年“7·2”火災發生後,受損的酒業經營戶多次上訪要求索賠,雨花區成立災後酒業經營受損戶的善後工作領導小組,由王維寧牽頭負責。在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和監督下,由受損方理賠代表負責與事故責任方談判受損核定、賠償金髮放等理賠問題,使該群體事件得到了平穩有序處理。經查核,舉報問題不實,市紀委及時予以澄清正名。

3.關於澄清對長沙縣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陳卓不認真履職、調查結果不準確的不實舉報

2018年3月,陳卓負責調查長沙縣住保局王芳被舉報存在破壞湖灣世景小區選聘物業公司、態度橫蠻的問題。經查,湖灣世景小區業主委員會未按要求開展業主投票表決,便啟動重新選聘物業公司的招標程序,違反了《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王芳對相關問題及時進行了指導解決,不存在態度惡劣問題。陳卓在調查該舉報問題過程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認真負責、依規依紀辦理,長沙縣紀委對不實舉報及時予以澄清。

4.關於澄清對望城區月亮島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譚舟阻止信訪人維權的不實舉報

2017年8月,譚舟被實名舉報不為信訪人解決安置問題,反而派人監視阻止其維權、非法關押、毆打信訪人。經查,信訪人龍某是2013年啟動的谷山儲備地二期項目拆遷戶,區徵地辦和街道嚴格按政策對龍某進行了補償安置。2016年以來,龍某以再安置兩縫地基等不合理訴求為由多次進京上訪。經查,譚舟帶領積案化解組成員多次與其溝通,聽取訴求、宣講政策,沒有阻止其維權等問題。不實舉報情況在街道機關幹部會議上通報澄清,並回復了舉報人。

5.關於澄清對瀏陽市永和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劉科在任官橋鎮黨委副書記期間強佔村民土地和山林問題的不實舉報

2017年5月,劉科被舉報在2009年官橋鎮石灰嘴村憶江南花炮廠建設時,強佔村民土地和山林一千餘畝等問題。經查,2009年劉科尚未到官橋鎮任職,更未參與憶江南花炮廠用地事宜。2014年,該廠因擴建與石灰嘴村村民存在矛盾糾紛,劉科作為調處糾紛的主要負責人,數十次組織矛盾調處工作。2017年6月,瀏陽市紀委在官橋鎮召開信訪辦理公開答覆會,通報調查情況,為其澄清問題。

6.關於澄清對芙蓉區城管執法大隊東屯渡中隊中隊長劉攀野蠻執法的不實舉報

2018年3月,劉攀被舉報在延年世嘉酒店後面的消防通道野蠻執法,強行拆除地鎖。芙蓉區紀委通過調取相關派警記錄、執法照片及視頻資料,發現所拆地鎖系違法安裝,東屯渡中隊依法依程序予以拆除,劉攀在執法中堅持原則,沒有相關違紀問題。芙蓉區紀委及時向劉攀所在單位通報調查結果,予以澄清。

7.關於澄清對天心區法院非訴執行局局長鬍四佳以權謀私、用不正當手段拍賣當事人房產的不實舉報

2018年3月,胡四佳被舉報在法院執行過程中濫用職權,未經被告人和代理人簽字,將被告房產非法拍賣。經查,2015年,胡四佳在辦理一起執行案件時敢於動真碰硬,在相關文書程序到位,且被告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和申報財產的情況下,依法依規選定拍賣機構對涉案房屋進行評估拍賣。天心區紀委及時向胡四佳所在單位通報調查結果,幫助澄清了問題。

中紀委: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以上澄清的7起不實舉報中,有的因對損害國有資產收益的拖欠行為勇於說“不”而受到錯告;有的在執紀執法崗位敢於擔當而“得罪人”;有的在徵地拆遷工作中堅持原則、拒絕不合理訴求而受到誣告;有的在工作崗位兢兢業業、敢抓敢管而受到質疑,等等。這些同志以自身的擔當負責、積極作為將一些非法利益訴求、別有用心者擋在門外,受到惡意舉報、誣告陷害。為他們澄清事實、還之以清白,體現了各級黨委和紀委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

當前,長沙正處於全面建設現代化長沙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需要大批擔當作為、敢闖敢試、埋頭苦幹、無私忘我的擔當者、奮進者。幹事業總是有風險的,幹部敢擔當難免會觸碰一些人的“奶酪”、得罪部分人,遭受質疑誣告。黨員幹部要始終相信黨組織、依靠黨組織,只要是大公無私、依規依紀開展工作就要理直氣壯、敢抓敢管,不要怕說不清、道不明,更不用擔心遭受非議、誤解,堅決糾正“多幹多錯、少幹少錯”“繞道而行、明哲保身”的錯誤觀念,要堅信黨組織是實幹者、清白者的堅強後盾。

有問題的幹部不能放過,沒有問題的幹部也絕不能耽誤。如果想幹事的頻頻陷入非議、感到憋屈,就會引發思想困惑,挫傷幹事積極性,阻礙事業發展。紀檢監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貫徹中央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精神要求,紮實做好中央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樹牢打虎拍蠅是政績、為受到錯告的同志澄清正名也是政績的觀念,切實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把嚴管和厚愛、激勵和約束結合起來,既督促黨員幹部依規依紀依法履職,又旗幟鮮明為實幹者撐腰,為受到“冤屈”的幹部澄清是非、幫扶一把,讓流汗者不流淚、擔當作為者沒有後顧之憂。同時,也要看到寬容不是縱容,保護不是庇護,既不能不問青紅皂白“打棍子”,也要防止把容錯當成一個筐,什麼錯都往裡面裝,不搞無原則的偏袒幹部。要始終堅持在依紀依法的前提下保護敢於負責、善於作為的幹部,以擔當帶動擔當、以作為促進作為,引導黨員幹部在新時代展示新擔當新作為。


審核:劉松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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