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撐腰」|清遠法院築牢綠色生態法治屏障

司法“撑腰”|清远法院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司法“撑腰”|清远法院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良好生態環境是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增進民生福祉的優先領域。近日出臺的《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加快生態保護與修復,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提升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

清遠法院作為粵北地區綠水青山的司法守護者,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健全全市環境資源審判體系,推動構建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依法妥善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和檢察機關、公益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積極服務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重點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清遠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堅實而有力的司法保障。

據悉,2017年以來,全市法院共審理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119件,涉環境資源民事案件277件,涉及山林土地權屬、確權糾紛行政案件141件,環境資源公益訴訟案件12件。

司法“撑腰”|清远法院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清遠市人民檢察院訴廣東某陶瓷有限公司、周某東等5人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創新審判機制 築牢綠色生態屏障

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環境資源審判改革以來,全市法院積極探索建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機制,不斷創新審判理念與模式,為優質高效地審理涉環境汙染防治案件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經驗,也為保護綠色生態築牢了法治防線。

南嶺森林保護區案是清遠市首例由環保公益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市中級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一方面針對雙方爭執不休的賠償金額,創新性地提出“保底金額”和“兜底條款”,要求被告首期拿出500萬元用於修復,如仍不足以支付環境生態修復所需的,需繼續承擔支付生態修費費用的後續義務;另一方面為保證該案審結後的執行工作到位,又探索建立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執行代管人制度和生態修復效果評價機制。該案最終得以成功調解,併成為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之典範,其承辦法官謝偉誠還受邀參加由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基地和彭真民主與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主辦的林權司法審判理論研討會,並作專題發言。

此外,全市首宗涉環境資源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行政行為違法的公益訴訟案件)的判決書中,首次將涉案垃圾場封場整治的豎切面與橫平面圖和整治現狀圖插入正文,讓社會公眾以更加直接的方式瞭解浸潭鎮政府所採取的一系列整治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一審宣判後,浸潭鎮政府服判,無上訴,其法定代表人也明確表態,今後會加強與環保部門的聯繫,對垃圾場進行持續監控,以防止垃圾場對周邊環境再次造成汙染。

發出司法建議 聯動行政部門嚴格執法

若環境資源案件審判是危害環境案件的“事後”懲戒或教育的手段,那通過聯動行政部門,將司法保障與行政執法緊密結合,便是環境保護的“事先”舉措,防範於未然,共築天然生態屏障。市中級法院與環保部門形成良性互動,針對在案件審結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多次發出司法建議,規範環保執法行為。

其中,市中級法院在審理廣東省韶關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一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中,發現相關環保部門存在汙染物排放監管漏洞。為此,市中級法院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該市相關環保部門積極推行防治技術,嚴格控制汙染物排放,加大對違法排汙企業的處罰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對接,及時與公安、檢察機關聯繫,提前介入,處置違法犯罪行為;通過公益廣告及社區宣傳等方式,加大環保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環境保護的意識。韶關市相關環保部門收到建議後,專門召開會議研究討論法院司法建議,積極將相關建議轉化為實際措施並付諸行動。

加強司法公開 提高公眾環保意識

環境保護,需要司法部門與行政部門的努力,更需要全社會公眾的配合。2017年以來,全市法院通過與主流媒體合作開展關於環境保護的專題報道,引導公眾支持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依法解決環境資源糾紛。如南嶺案調解模式及背後的司法創新經驗,在《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等國家級媒體及市內主流媒體得以廣泛傳播並報道。該案例也成功入選“服務綠色發展促進美麗廣東十大典型案例”。

此外,全市法院不斷加強司法公開,通過實行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受理、調解情況公告制度,及時發佈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及時上網公開相關裁判文書,依法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和參與權。如在審理清遠市人民檢察院訴廣東某陶瓷有限公司、周某東等5人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專門邀請了10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政法單位的50名幹警旁聽案件庭審,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鼓與呼”,提高社會大眾對環境保護的關注力度。

為提高公民環保意識,市中級法院還積極舉辦各類環保普法宣講活動。2017年6月,市中級法院聯合市環保局組成環保法宣講團,走進清遠陶瓷企業開展走訪活動,為企業幹部職工送上“環保法律大餐”。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宣講,加深企業幹部職工對環保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督促他們更好地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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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 趙彩紅 李俊傑 劉永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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