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機關對清遠市原副市長貝冰決定逮捕

新華社廣州10月26日電(記者詹奕嘉)廣東省人民檢察院26日通報稱,廣東省清遠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貝冰(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日前以涉嫌受賄罪對貝冰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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