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清遠市國土局副局長鍾志成:當庭認罪!

記者今天從清遠市紀委部門獲悉,原清遠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鍾志成涉嫌受賄一案4月9日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被告人鍾志成在原市國土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企業在辦理用地審批等過程中提供幫助,多次收受賄賂合計港幣77萬元、人民幣24.5萬元。

原清遠市國土局副局長鍾志成:當庭認罪!

檢察機關指控,自2011年至2016年期間,鍾志成利用其擔任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長、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清遠多家房地產、環保企業在辦理用地審批等過程中提供幫助,多次收受企業法人、股東等人給予的賄賂合計港幣77萬元、人民幣24.5萬元。

鍾志成在法庭上當庭認罪

公開資料顯示,鍾志成先後任職清遠市國土資源局清城區直屬分局副局長,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科科長,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長,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鍾志成所收受的11筆賄賂,全部是在其2010年10月擔任清遠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長,成為市區土地使用“把關人”之後收取的。行賄人大多以中秋節、春節過節費的名義送給鍾志成。

在被清遠市監察委員會調查期間,鍾志成主動交待了市監察委尚沒有掌握的其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案發後退出贓款人民幣110萬元。

除了涉嫌受賄,鍾志成還對原清遠市國土資源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鋪張浪費、違規開設專門接待飯堂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曹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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