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怎么办,司机该不该礼让?

左丿子Filv


首先作为机动车行驶在马路上,见到任何生命都要礼让,包括猫狗小动物,这是做人最起码的礼仪道德。根本不用强行规定,这是脱裤子放屁。然而每个公民都要严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能错误的认为机动车需要遵守交通法规,而行人就可以享受特权,不需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能问行人闯红灯了司机该不该让,应该这样问:行人可不可以闯红灯,回答当然是不,因为生命是无价的,每个人都要保护好自己爱惜生命,生命是不可以重来的。


hua882099


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司机该不该礼让?

任何人都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行人闯红灯固然违法,但此时机动车礼让是必须的,难道行人违法了机动车不礼让就可以直接撞上去吗?肯定是更不对,谁也不可能这么做!

某些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是可气,但司机也要人性化地让一把叫他过去,不可斗气因为我上了保险。

上了保险也不能丧失最基本的人性!生命是宝贵的要关爱生命,谁的生命都有一次都不富裕。


强歌1122


现在开车做司机很难,条条框框都給司机准备,礼让行人变成了司机应该做的,做不到就被谴责,我开车十几年,算是很守规矩的女司机,有时开车真能遇上傻缺的人,弄得我坐车里很无奈,有一回我右拐,遇一傻缺跑到马路不走了,我摆手让他走,他还站那无动于衷,哪想我刚一动车他又继续走,我索性刹车让他走,他看我停了,又不走了,我真想大骂这傻缺一顿,摇下车窗冲他说了一句,你他妈走还是不走,我一脚油门从他身边开过去了。


燕燕174795523


应该礼让,但不应该罚款。这是“礼”让吗?强制扣分罚款,哪来的“礼”。再者,对行人及各类电动车任意闯灯逆行变道压车等违法行为基本不管(越低等城市越没人管)。它们造成很多司机违章,光罚司机,公平吗?


用户52024516700


闯红灯的人不要礼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礼让就是鼓励违法,怎么能体现法治的公平呢。


用户1883582595341


应该而且必须礼让,这是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不礼让行为,作出必要的罚款,也是应该的,而且我建议适当提高罚款金额。其实不礼让也是一种失信行为,让失信人加大他们的成本,是非常合理的。


曹毅1982


让,但不是礼让。因为他是一条生命,总不能把他撞伤抑或死吧!

七、八年前,我坐班车外出,在笔直的马路上有一堆喜鹊在路中央争食一条被前车压死的蛇🐍,全然不顾危险来临,班车司机见状稍点刹车急按喇叭才把它们惊飞。

他对鸟雀尚且如此,何况人呢?根据题意我看出题主是很憎恨那些不懂交通规则乱闯红灯的人的。但我们要知道,有不少的乡下老人孩子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交通规则,或者进城少没有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当然也不泛城里那些没有时代素养者。但不管怎样,这是现实,是客观存在,即使法律规定出了交通事故百分之百的怨行人,作为司机也不能得理不让人。因为开车的慢行一秒两秒,对他本人可能没有太大的损失,可对行人,他却捡回了一条命!

不过我认为我们的司机都是善良的,只要没有酒驾,没有意识障碍,没有路怼症,谁又愿意去得理伤人呢?前面我说的鸣笛惊飞鸟雀的司机,名叫党俊坡,他对生命的热爱和敬畏使我由衷的敬佩他。


陈随令CHEN332211


不想让也得让!难道还能往上撞?


老猫1954


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是个很头疼的问题,机动车看见肯定不会去撞,尽管自己没责任谁也不愿意去惹麻烦。

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除了无知、无安全意识,侥幸心理以外,我觉得一部分是被误导了,以为红绿灯斑马线也是车礼让行人,这些人相当一部分是被宣传所误导,车礼让人好像宣传了不管什么斑马线车都得礼让行人,有些地方红绿灯路口的斑马线前都标有车礼让人的字,明显是在误导行人闯红灯。

我觉得既然已经宣传失误了,就学一下新加坡,红绿灯路口没有斑马线,只有两条边线,绿灯时行人在两条线內过马路,没有斑马线就不存在车礼让人,全部按信号灯指挥通过。没有红绿灯路口才有斑马线,斑马线路口全部是车礼让行人,这样分清,人们才不会混淆,才不会出现搞不清那种斑马线该车礼让行人,那种斑马线该按信号灯通过


发呆80602344


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机动车于情于理以及道德底线都应礼让行人。首先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就是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行为在面对事故时,毫无保护的行人,包括:非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离死亡更近!而有铁壳保护的司机在面对行人的事故时,基本不会受到伤害,这其实就是一场不对等的碰撞,手握方向盘的道德底线就是必须尊重生命、敬畏生命!这也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否则就是饮毛茹血的原始社会。第二,作为高度文明的人类,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理由去剥夺别人的生命和健康,不管对方是违章、违规甚至于违法,只有国家某些机关才能有资格剥夺那些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极端分子的生命。如果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就算他是闯红灯,那就是说车子可以将其直接撞死,那样就违背了法律制定的初衷,就变成了很多人都可以去杀死一个仅仅违章的人,就算是故意撞死的也不用负任何责任,这就成了活生生的杀人制度,如果真是这样,法律反而成了机动车的帮凶——何况这个仅仅闯红灯的人人都没有达到违法的程度!很没有达到判死刑的程度!第三,法律制定的初衷是扶弱,让弱者能够跟强者去抗衡,或者说约束那些强者遵守社会规则。如果法律去支持明显处于强者地位的机动车,可以撞死明显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人,而不用负任何责任,那么法律就成了持强凌弱的杀人机器。弱者和强者本就是相对的,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就是名副其实的弱者,小车相对于大车又是弱者,大车相对于坦克又是弱者,作为文明的人类,尤其是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强者爱护弱者,帮助弱者本来就是传统美德,应该继续发扬光大下去。正式现在社会的发展一直追求于法律上的对错,才使得我们的社会变得冰冷无情,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到了老人扶不起,不给老人让座就要被老人骂甚至被老人打……很多事情在法律上是对的,然而这些正确的案件,却一次又一次的把那些想做好事的人默默赶开,人们开始变得浑身是刺,目的就是为了首先保护好自己,这本身并没有错,却让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直接降至冰点,甚至道德沦丧。然而可喜的是,国家已经发现了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开始从法律层面到道德层面再到各种支持和宣传的层面,来大力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来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让五千年文明继续辉煌下去!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文明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来支撑和改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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