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 (第十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

(第十號)

  為進一步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策略,統一推廣使用寧夏防疫健康信息碼和寧夏健康通行卡,確保在全區範圍內共享共認,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便利出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區內居民和來寧返寧人員(含境外人員)應主動申領防疫健康信息碼,防疫健康信息碼實行動態管理。申領人員不得以虛假信息套取“綠碼”。

  二、對審核符合辦理健康通行卡條件的,村(居)委會應當即時辦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另設門檻、自定標準。

  三、對持有防疫健康信息碼相應等級信息的人員,要嚴格按照紅、黃、灰、綠分等級進行管控。各地各部門不得隨意提高管控標準、限制通行。

  四、防疫健康信息碼和健康通行卡具有同等效力,持有“綠碼”或有效期內健康通行卡人員,經體溫檢測正常後可在全區通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拒絕持有“綠碼”或有效期內健康通行卡人員通行和復工。

  五、各地堅持全區“一盤棋”,切實加強防疫健康信息碼和健康通行卡的推廣使用,對無故推託、拒絕辦理、不予認可、推行不力的,要立即糾正,確保政令暢通。各地不得各行其是、聽之任之。

  六、本公告發布後,各地要第一時間公開防疫健康信息碼和健康通行卡使用管理工作電話,主動接受群眾諮詢和社會監督。諮詢熱線:12320,技術服務:0951—5112345,監督電話:0951—6363503。

  特此公告。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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