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替換“法定退休年齡”


用“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替換“法定退休年齡”

高山流水

一、“退休”、“退休年齡”和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

不可否認的,舊有的和外來的“養老保險”觀念、理念在不斷的影響著我們的基本養老保險走向邪路。例如:“多繳多得”、“職務級別”、“年金制”、“名義賬戶”、“五大保險支柱”、“養老金替代率”、“養老扶養比”、“老人、中人、新人”、“雙軌制”等等。“多層次”是“層數”呢還是表示有“階層”的“多軌制”呢?“全覆蓋”是“基本”的還是包含有“兼顧”的特權。

在目前,人們常將“退休”與領取基本養老金聯繫起來,當講到“退休”和“退休年齡”時都是指領取基本養老金或年齡了。細想一下,其實“退休”、“退休年齡”與基本養老保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基本養老金沒有必然的聯繫。

不能將“退休”理解為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年齡”也不需要法律來規定。然而,“退休”給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帶來了很多的誤解,如:退休年齡、提前退休、推遲退休等,

這是需要改變的基本養老保險觀念。要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基準退休年齡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開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相一致。要糾正“退休”了就是、就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觀念,走出到了“退休年齡”就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誤區,因為達到“退休年齡”後並不意味著就可以領取到基本養老金,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是“退休”,而是要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約束,年齡也僅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之一。

1.“退休”

所謂“退休”,就是個人退出參加社會勞動而休息之意。參加社會勞動的勞動者不再從事社會勞動,進行個人身體的休閒式的養生行為,是要求或被要求休息的自願行為。

可以說,什麼時候領取到勞動退休金了就是什麼時候真的退休了,並且退休和不退休,應不應該退休都是個人的自願行為。例如:下崗、辭退、辭職、失業、家居等等都可以認為是退休,實際上,事實也是,什麼時候個人都可以退休而不參加社會勞動了。

2.“退休年齡

“退休年齡”是指勞動者離開勞動力市場時的年齡。參加社會勞動後的勞動者的“退休”是可以隨時發生的,是沒有,也不會有年齡限制的,因為“退休”有早有晚,所以“退休年齡”也就有很多。

當前,我們國家的“退休”、“退休年齡”使用的很混亂,首先是“退休年齡”的不統一,其次是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則的不公平,各類人群基本養老金計發的不合理。有的人工作30年就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有的人年齡到45歲也可以“提前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

“退休”、“退休年齡”和領取基本養老金、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在概念上應當是清楚的,不應當是混用。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應當把“退休”(是否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退休年齡”(不一定要領取基本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基本養老金區分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基本養老金是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因為這是一種國家法律制度的安排,而參加社會勞動的勞動者可以開始領取基本養老金,不應當用“退休”、“退休年齡”來約束。

在《全方案設計》中用“領取勞動退休金”替換“退休”;用“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替換“法定退休年齡”;用“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替換“提前退休”,用“推遲領取勞動退休金”替換“延遲退休”。目的是將“退休”、“退休年齡”從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剝離、分化出來,因為“退休”不是“年齡”的問題。這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很大的思想觀念的轉變,當進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面深化改革時,不妨換一個思路和想法,將會有一個更好的、更大的前景。

3.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

在《全方案設計》中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是指有權利開始分別領取老年養老金、領取勞動退休金、領取個人儲老金時的年齡。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既領取時間和方式的各不相同。

在《全方案設計》中規定

領取老年養老金是“公民年齡到達標準老年年齡時開始領取”;領取個人儲老金是“公民從領取勞動退休金或達到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時開始領取”。制定的領取勞動退休金則有多種途徑,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不是唯一的條件:

①公民完成最低參加社會勞動年限,勞動者的個人年齡加上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超過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

②勞動者的個人累計參加社會勞動年限超過標準社會勞動年限

③勞動者年齡大於終止社會勞動年齡

④勞動者的個人年齡加上

領取勞動退休金期限超過人口預期壽命

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基準年齡和基準退休年齡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應當有很多基準年齡,例如:成人年齡參加社會勞動年齡老年年齡終止社會勞動年齡等,這些都和人口平均壽命一樣,都應當是基準年齡,用於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描述中。例如,確定的人口預期壽命是一個隨時間自然變化的基準年齡參數,來源於人口平均壽命,運用於模擬人的一生於勞動有關的進程中。

1.幾個

基準年齡

參加社會勞動年齡: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設計模型中成人年齡(完成高中教育),是可以或開始參加社會勞動的年齡。

標準老年年齡:制定標準老年年齡是公民到達到或起始老年範圍的標識。

終止社會勞動年齡:是要制定公民參加社會勞動有一個終止社會勞動年齡的標記。

基準退休年齡:標定理論社會勞動年限理論失業年限,確定標準社會勞動年限作為領取勞動退休金的條件之一。成長、接受教育時間(完成大學教育)加上理論社會勞動年限

為起始基準退休年齡

基準退休年齡應當是一個與人口預期壽命相聯繫的,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勞動退休金的基準年齡,是解決“退休年齡”問題的鑰匙之一,這是基於中國基本養老保險設計模型。

2.“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退休”時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齡,也是一個基準的“退休年齡”。

我們國家早在建國初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02.26)就有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男工人與男職員年滿60歲”、“女工人與女職員年滿50歲” ,相對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男性39歲,女性42歲)還是很嚴謹的。由於“法定退休年齡”的制約,公民從16歲開始參加社會勞動到60歲“退休”,最長參加社會勞動年限也僅為44年。

現行的“退休年齡”是由國務院頒發《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的行政性法規所規定: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法律規定的文件,但還是稱之為“法定退休年齡”,是一種強制性規定,包含了“提前退休”的規定,但對推遲或延後“退休”的規定很少。

我們國家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固定的、唯一的,不能隨著人口平均壽命和文明社會的進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而變化,也沒有考慮每個人的素質、技能、壽命、意願的個性差異性。從社會的發展來看,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以及人口平均壽命的不斷增長、延長,要建立推遲領取勞動退休金,則“法定退休年齡”已經不再適用於目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所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應當理解為是找一個合適的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是選擇一個公正的全體勞動者可以合理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齡,而不是對“退休”做出規定,不是簡單的“延遲退休年齡”的問題,更不是一味著提高“法定退休年齡”,也不是為一部分人或某一行業、某一職業的人研究制定多種的“退休年齡”。應該把如何提高“

平均退休年齡”(54歲過低)放在這次“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工作目標之一,修改“退休年齡”也不僅是“在於中國目前是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

需要說明的是,“退休年齡”不是衡量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標準。西方國家提高“退休年齡”與他們國家的性質和本國人口平均壽命等自身情況有關,法定“退休年齡”的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準,在中國不是切實可行。在中國,要合理的制定我們國家的基準退休年齡標準。

應該光明正大的承認這次調整、研究、制定“退休年齡”、“延遲退休年齡”將影響每一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應當明確,全面深化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方向是公平性,領取基本養老金不應當是按個人繳費享受待遇,而是按個人參加社會勞動年限享受待遇,是為了減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保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發展。

“延遲退休”在臺面上的理由是“社會的人口老齡化”,“養老金出現了缺口”,“勞動力人口不足”等等。但是,要解決問題,就要解決我們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享受待遇年齡的問題,目前重點應當是規範“退休年齡”而不是提高“退休年齡”,何談延遲“退休年齡”,非推後“退休年齡”和提早“退休年齡”的問題,而是找一個合適的“退休年齡”。無論國外如何制定“退休年齡”,不需要於國外“退休年齡”情況進行太多的比較,既然大家都知道“退休年齡”與人口平均壽命有關係,那麼為什麼不這樣做呢?直接制定我們國家的

基準退休年齡,已經不再是“延遲退休”、“延遲退休年齡”的問題。

三、“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是一個基準退休年齡

1.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

何時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基本養老金是受(個)人的年齡制約的,但是,制定基準退休年齡要有一個依據,不能主觀臆斷,要有邏輯性,這應是大家很明白的道理。要研究人的一生成長、學習、生活、工作、養老的發展過程,基於中國基本養老保險設計模型,從而科學的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準退休年齡,規劃人的一生養老過程。

制定我們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一個基準退休年齡就是“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是一個合情合理的、公平公正的公民開始(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的統一年齡,並且男女的基準退休年齡平等。在此點也僅是公民可以有權利領取

勞動退休金之一。

①“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與人口平均壽命的聯繫

依據《全方案設計》中建立的中國基本養老保險設計模型,要認識基準退休年齡人口平均壽命的必然聯繫。首先在我國人口平均壽命的基礎上,根據國家人口狀況和考慮其它多種因素調整確定人口預期壽命。然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是由成長、接受教育時間(按完成大學教育)占人口預期壽命的30%和參加社會勞動時間占人口預期壽命的50%確定,再經量化處理後為人口預期壽命的80%。這就是“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設計的基本思路,在基準退休年齡人口平均壽命之間建立一個固定的聯繫機制,是一個隨人口平均壽命變化的參數,是一個合適的

基準退休年齡

“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也涵蓋了“改革養老體制清華方案”中提到的內容:“根據精算原理,在平均壽命75歲的條件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應為60歲,約在2030年中國人均壽命可能達到80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將為65歲。”。

②關於中國男性、女性勞動者基準退休年齡的差異性

根據我們國家從新中國建國以來男女的“退休年齡”一直有差別的實際情況,並且目前差別還很大,一般差10年,最高相差15年。所以,要暫時維持男、女勞動者基準退休年齡有差別,女性勞動者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暫時為人口預期壽命的75%(例)。需要向婦女和全國婦女聯合會及婦女組織機構解釋說明的:在今後的一段時期內,需要按人口預期壽命每增加1年,女性勞動者的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增加人口預期壽命的1%,直到為人口預期壽命的80%,完成男女勞動者基準退休年齡無差別的平穩過渡。

③用“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替換“法定退休年齡”

《全方案設計》建議用“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替換“法定退休年齡”,要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科學的、統一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創立較為國外更加先進、文明的基本養老保險事業。

希望勞動者的“退休年齡”能作出上述這樣的調整,使得各個方面的人群都能夠接受,在社會上對這個問題要形成共識,即:用“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建立基準退休年齡與人口平均壽命的相關關係,使基準退休年齡進入“新常態”。這是一個創新建議,在世界上也是一種創舉,不需要再搞“退休年齡”和“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了。

“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將使人們不再注意“退休年齡”,而是考慮參加社會勞動時間的長短與領取基本養老金多少的關係問題,人在一生當中參加社會勞動年限的多少才是領取勞動退休金多少的基礎。這樣,由市場決定的勞動力資源將重新分配、重新分流,勞動年齡段人口應該首先找到工作為本,而不是死盯著“退休年齡”不放。

在目前商品經濟社會,廣大的勞動者也應該習慣在不同年齡時從事那些力所能及、量力而行的各種工作,一輩子不要、不能、不可能僅從事一種工作,應當這樣看待人的身份問題:職務級別職稱崗位就是一種工種,也要從事其它工作。並且,從一開始工作時也不總是這樣職務級別職稱的人。

實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規定已經“退休”的人員,可以不領取勞動退休金,以合法的方式繼續參加社會勞動,應當確定的還是勞動關係而不是勞務關係,增加個人的參加社會勞動年限,以便今後領取較高的勞動退休金。這對每一個人都是一律平等相待的。

四、與“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關聯的改革

“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方案”不應僅就一個“退休年齡”說明“延遲”的問題,因為還有對傳統的“退休”、“退休年齡”觀念的改變等基本養老保險諸多相聯繫問題,應當:

1.重新基本養老金組成,將勞動退休金分離出來,制定“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是對“退休年齡”的改革。

2.制定領取勞動退休金期限,是對領取勞動退休金的限制,促進人們參加社會勞動。

3.制定推遲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對於推遲領取勞動退休金的勞動者享有推遲領取勞動退休金補貼,是對“推遲退休”的改革。

4制定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改變按工種“提前退休”的辦法,是對“提前退休”的改革。

5.制定領取勞動退休金條件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約束,是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

待遇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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