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猖狂!黑老大称霸青岛“卖淫一条街”!


太猖狂!黑老大称霸青岛“卖淫一条街”!

“我们一般不去那条街,只要去那走一圈,回来就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59岁的薛全胜是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市场的市民。

他说的不会去的街,就是当地刚被警方彻底端掉的“卖淫一条街”。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红、于瀛寰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等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赵红、于瀛寰分别被判20年。

她如何从“老鸨”一步步演变为“大姐”

赵红,今年46岁,早年从内蒙古来到青岛,被抓前是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市场卖淫黑市的“大姐”。

2001年起,赵红伙同其夫于瀛寰在武夷山市场通过经营“洗头房”的方式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截止被抓获时,二人控制了武夷山市场100%的卖淫黑市。

武夷山市场刚刚出现卖淫活动时,警方就多次组织突袭检查,赵红看到自己的“洗头房”赚不了钱,就想了新的“歪招”——租下了一批房子,大批转租给从事卖淫活动的店主,通过收取差价,逐渐控制了部分“洗头房”。

到2012年,赵红控制了武夷山市场一半的“洗头房”。而此时的她,开始不满足只收房租,野心越来越大。

赵红命令,只要租她房子的,除房租外,还要交每家每月800元“保护费”。随着她逐渐施压,没有租她房子的卖淫店店主也得交。

“要想在武夷山市场卖淫,就得听我赵红的。”她是如何“实践”这句话的?民警告诉中国长安网记者,这个团伙采用了“点炮”“黑吃黑”等手段。

“点炮”是指举报卖淫、杀鸡儆猴的“软暴力”手段。有一名店主刘春梅看不惯赵红的嚣张跋扈,一直不交“保护费”,也不听赵红的话。赵红指使手下闫光辉打电话报警,举报刘春梅从事卖淫活动,民警依法查处,却正好让这个“大姐大的眼中钉”彻底从武夷山市场消失,别的店主更敢怒不敢言。

更有一些不服从的“洗头房”店主,会遭到赵红手下的打砸抢。2012年,赵红指使手下连续制造了三起打砸商铺事件,实现了对武夷山市场卖淫黑市的全部控制,再没有人敢不听“大姐”的话。

棘手的“反侦察能力”:一路有“军大衣”小弟盯梢

赵红称霸武夷山市场卖淫黑市后,开始有人通过朋友、熟人托关系要投靠她,做“小弟”、当打手。“只要你想在武夷山市场干这个,就得有赵红罩着。”

“团队”越来越庞大,控制的店铺越来越多,赵红开始妄图更强势地控制卖淫黑市:“小姐”不能穿得太暴露,不能上街去拉客、不能跟嫖客发生冲突,即使发生了冲突,也不要动手、定期给店主开会,强调行规……

“这些也是赵红团伙反侦察能力的一种体现。”青岛市黄岛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赵旭介绍,赵红制定的所谓“行规”,让民警不易发现线索,躲避了突击检查,也加强了赵红在卖淫犯罪圈的所谓“权威”。

这个“大姐大”还十分警觉,一次次跟警方做“猫和老鼠”的游戏。有一次,警方得到赵红收“保护费”的线索,走访调查时引起了赵红的警觉。她立即召集所有店主开会,统一口径搞“攻守同盟”:“房子是赵红父亲租给大家的,签的是租房合同,店主们交的只是房租。”

“迫于赵红的势力,自己又干的是违反犯罪的事,当时店主没一个不从的。”民警告诉中国长安网记者。

2010年,长江路派出所组织专项行动严查武夷山市场的非法活动,几乎天天搜查有卖淫嫌疑的店铺,店主们的卖淫活动干不下去了。赵红的得力手下“霞姐”赵红霞提议:“想办法,出去干!”赵红也琢磨,“警察天天查,干不下去可不行。”

赵红就出资在武夷山市场旁边租了房子,将武夷山市场所有的失足妇女带到新租的房子里,在新据点重操旧业。

赵红在外面管理着新场所的卖淫活动,“霞姐”留在武夷山市场,盯着不服管教的卖淫店主。这个团伙加深了对卖淫行业的控制,对单次卖淫行为进行统一登记、收款,一段时间后再分钱给店主。

这期间,一旦有嫖客来,赵红霞就通过对讲机跟新据点联系:“哎,送个人过去。”“小弟”开车将嫖客送到新据点去。一路上,都有“小弟”穿着军大衣,拿着对讲机在马路上盯梢。一旦发现不对,他们立即用对讲机沟通,停止非法活动。

“大姐”在家打麻将被抓 庭审激烈交锋

被赵红排挤走的“洗头房”店主李某,早已返回老家吉林,没想到忽然迎来了特殊的陌生来客。

他们开口就问:“你认识赵红吗?我们是青岛的民警!”

赵红自认为团伙的行为密不透风,却不知道,警方一直在秘密调查证据。

“证人多是卖淫店老板和失足妇女,我们的调查取证比较困难。”民警李旭说,“但狐狸再狡猾也逃不过好猎手。”

政法系统11人当保护伞

开发区公安分局有关民警充当“保护伞”、纵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一)开发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薛陆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1年至2014年12月,薛陆海在黄岛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任职期间,长期与赵红保持密切交往,并利用职权为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多次违规接受赵红宴请和所送礼品。薛陆海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调离公安机关。

(二)开发区公安分局凤凰岛旅游度假区治安派出所副所长宋平履职不力问题。2010年6月、10月,宋平任长江路派出所科员期间,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赵红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既未开展调查核实,也未按规定移交案件线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宋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调离公安机关。

(三)开发区公安分局前湾保税港区公安处三科科长史继涛履职不力问题。2010年6月、10月,史继涛任长江路派出所主任科员期间,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赵红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未及时安排和督促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史继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调离公安机关执法岗位。

(四)开发区公安分局薛家岛派出所主任科员张雷履职不力问题。2010年6月,时任长江路派出所副主任科员张雷在抓捕卖淫嫖娼嫌疑人过程中,未依法对赵红采取措施,纵容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张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调离公安机关。

(五)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岛派出所副调研员李景海履职不力等问题。2007年至2010年11月,李景海任长江路派出所社区民警期间,违规收受赵红所送礼品,未依法对其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查处、打击。李景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调离公安机关执法岗位。

(六)开发区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主任科员刘承帅乱作为问题。2011年至2014年,刘承帅任黄岛公安分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期间,多次将上级部门执法检查信息透露给赵红,为其团伙躲避检查、打击提供帮助,纵容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刘承帅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调离公安机关。

(七)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岛派出所巡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朱志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朱志安任长江路派出所副所长分管治安案件查处工作期间,于2013年和2014年春节、中秋节,先后多次违规收受赵红所送礼品。朱志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调离公安机关执法岗位。

黄岛区人民法院、黄岛区司法局、青岛市第四看守所有关党员干部在办理于瀛寰案件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

(一)黄岛区人民法院黄岛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刚在审判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3月,李刚审理于瀛寰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受他人请托,提出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审核把关不严,少计算于瀛寰判决刑期。李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法定程序免去其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机关。

(二)黄岛区司法局副调研员李国庆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1月,李国庆作为该局社区矫正评估调查工作分管负责人,对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出具的于瀛寰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错误意见结论,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严重违背客观事实。李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青岛市第三看守所主任科员葛明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4年,葛明任青岛市第四看守所主任科员期间,违规接受赵红宴请、所送购物卡等,为本所服刑人员于瀛寰传递香烟等物品。葛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调离公安机关执法岗位。

(四)开发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副调研员赵志平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赵志平任青岛市第四看守所副调研员期间,违规收受赵红所送礼品,多次违规延长其探视于瀛寰的时间。赵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转自陕西法制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