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刑事案件,眼光決定成敗

肖文彬:詐騙犯罪大要案辯護律師、廣強所副主任暨詐騙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主任(專注於詐騙犯罪案件辯護十餘年,詳見“詐騙犯罪辯護肖文彬”新浪博客)


遭遇刑事案件,眼光決定成敗


隔行如隔山,刑事案件的當事人親屬在做出選擇與決定時往往難以穿透圈內的重重迷霧,簡單以生活的經驗去代替行業的規律與法律的邏輯,很多表面上看起來靠譜的事物實質上卻是一個巨大的坑。


外行之一:古往今來,“關係”在國人眼中具有巨大的魔力,一旦遭遇刑事案件,絕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找“關係運作”或者找“關係律師”運作,在當今反腐敗大規模推進的年代,在壁壘森嚴且與公權力“嚴重對立”的刑事案件面前,還迷信“關係運作”起實質性作用,不能說是白痴,但至少可以說是外行。


外行之二:中國自古以來是熟人社會,這些人遇到刑事案件想到的是找熟人推薦的律師,因為熟人才可靠。但熟人推薦的律師有兩種情形:一是擅長辦理這一塊的律師;一是非擅長這一塊的其他律師。前者往往是專注這一領域或在這方面有成功案例的律師;後者往往是萬金油,還伴隨著介紹回扣方面的利益關聯,後者情形居大多數。


外行之三:找承諾結果或風險收費的律師。儘管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國家出臺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嚴禁承諾結果與風險收費,但外行人覺得承諾結果或風險收費的人更自信、更靠譜。東北有一家律所據此承諾“官司不贏,分文不收”,結果無數的當事人上當受騙。


律師行業如同醫生行業,既講究專業分工又講究行業風險,唯獨有眼光的人才能識別這一點。“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刑事辯護絕非坦途,更沒有捷徑可走,唯獨找專業、盡責的人介入,成功的希望才會最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