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嗎?是誰簽發了李大釗的絞殺令?是誰用最痛苦的“三絞法”殺害?

1927年4月28日,偉大的革命先驅、共產黨創始人之一李大釗被秘密殺害。然而,若要問是誰簽發了李大釗的絞殺令?估計十之八九會搖頭不知。還有,是誰用最痛苦的“三絞法”殺害了李大釗?這在很長一段時間都鮮為人知。

1927年4月28日上午10時,北洋政府安國軍總司令部軍法處、京畿衛戍司令部、京師高等審判廳、京師警察廳四機關組成的軍事法庭,在經過4月25日、26日兩次預審後開庭,進一步核實了李大釗等被捕黨人的姓名、年齡、籍貫、出身及入黨年月、服務工作等,當庭宣判,判處李大釗等20人死刑,宣判後立即執行。李大釗等被押解至司法部街後身刑場。下午2時,憲兵營長高繼武監刑,執行絞刑。李大釗首登絞刑臺。當時在北京任京師高等審判廳推事的何雋曾親歷現場,據他回憶,在受刑之前,指揮行刑官曾詢問過李大釗對家屬如何處分?李大釗說道:“我是崇信共產主義者,知有主義不知有家,為主義而死分也,何函為?”沒有為家屬留下任何遺言。行刑之時,“經行刑人擁登絞臺左絞繩下鐵蓋上,其另一受刑人則擁登右絞繩下鐵蓋上,均面南左右並肩立,一位行刑人反接兩手,纏縛全身,並折結環,神色自若不變。最後,李大釗高呼‘為主義而犧牲’者再,毅然延頸就環”。(中共福建省委黨史資料徵集編寫委員會編《革命人物》1985年第1期。)

您知道嗎?是誰簽發了李大釗的絞殺令?是誰用最痛苦的“三絞法”殺害?

當時新聞媒體上刊登的李大釗被害的情況資料圖片。


是誰指揮軍警憲特逮捕了李大釗?

1949年2月2日,北平市公安局七分局局長朱文剛帶領幾名公安幹部和十來名戰士,前去交接國民黨警察局七分局管轄的功德林監獄。朱文剛走進一個大房子裡時,看見了一個龐大的絞刑架,這個絞刑架能同時絞殺兩個人。他想不到這裡竟有這東西,就向監獄裡留守的舊警察詢問了一下情況,不想爆出了一個驚天秘密——這個從西歐進口的絞刑機竟絞殺了共產黨創始人之一李大釗!

市委書記彭真聞訊,立即派市政府文物部的同志把絞刑架運到了北平歷史博物館。這是北平市文物部接管的第一件文物,被編為0001號。

絞刑架收錄不久,彭真就指示市公安局抓捕殺害革命先驅李大釗的兇手。由於這是22年前的案子,市政府要求只抓主要兇手。經過市公安局鑑定之後,主要兇犯被公之於眾:吳鬱文、王振南、雷恆成、陳興亞。

1950年12月,黨中央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鎮壓反革命運動,運動打擊的重點是土匪、特務、反動會道門頭子和反動黨團分子,並鼓勵群眾揭發檢舉。”劉老說,“當時北京市公安局正在積極追查殺害李大釗的兇手,不久,陳興亞就在上海被群眾揭發舉報。當地公安局立即實行了抓捕,經審問,他對殺害李大釗之事供認不諱。

消息傳到北京,大快人心,經過兩地公安機關的交涉,他被押往北京市。

資料顯示:陳興亞,1924年10月調任京師警察總監。1927年4月6日親自指揮軍警憲特闖入蘇聯大使館逮捕了李大釗,致其被害。陳興亞則因此升為陸軍中將。“九一八”事變後,陳興亞辭去憲兵司令,任北平綏靖公署參事,不久即在北京閒居。北平解放前夕,他見大勢已去,悄悄逃亡到上海,隱姓埋名,不想在鎮反運動中被群眾揭發舉報。1959年死於北京。

您知道嗎?是誰簽發了李大釗的絞殺令?是誰用最痛苦的“三絞法”殺害?

李大釗被捕後的全身照。


是誰簽發了李大釗的絞殺令?

簽發絞殺令的人叫何豐林,是平陰縣南門村人。

1896年,何豐林考入天津武備學堂。畢業後任北洋常備軍左翼步兵第九營營長。1912年後,任陸軍第四師第七、第八旅旅長,不久隨浙江督軍楊善德前往浙江。1913年,晉升為浙江寧臺鎮守使。袁世凱稱帝后,封三等男爵。袁世凱死後,何豐林投靠皖系盧永祥。1917年1月,復任浙江省寧臺鎮守使。1920年,任淞滬護軍使兼第6混成旅旅長。

任淞滬護軍使兼第6混成旅旅長這段時間,是何豐林最風光的時段。他這個護軍使相當於上海警備區司令,掌握著整個上海的生殺大權,所以人送外號“上海王”。

1924年的9月,江蘇督軍齊燮元與浙江督軍盧永祥之間爆發了“江浙戰爭”。這場中國歷史上第一次“陸海空立體式作戰”的內戰,持續了四十天,以盧永祥方面的完敗而告終。之後,何豐林離開了上海灘,逃到了大連。

之後,何豐林加入了奉系軍閥張作霖集團。1927年6月,任張作霖安國軍政府大元帥府軍事部長兼安國軍模範軍團司令。後,改任軍事特別法庭審判長。

1927年4月6日,奉系軍閥張作霖勾結外國勢力,闖進蘇聯大使館駐地,逮捕了李大釗等80餘人。李大釗備受酷刑,不論在監獄中,還是在法庭上,都始終大義凜然,堅貞不屈。4月28日,何豐林簽發了李大釗等20位革命者絞殺令。

您知道嗎?是誰簽發了李大釗的絞殺令?是誰用最痛苦的“三絞法”殺害?

殺害李大釗等革命先烈的絞刑架。詹新慧 攝


是誰用最痛苦的“三絞法”殺害了李大釗?

在獄中,李大釗身受剝指甲等酷刑,仍堅韌不屈。殘忍的劊子手竟於4月28日,使用新從西歐進口的絞刑機殺害被捕的20人。對李大釗特別使用“三絞處決法”以延長痛苦,絞殺整整進行了40分鐘。李大釗時年38歲。絞殺李大釗的這位劊子手,便是臭名昭著的——王振南。1927年,王振南以高等審判廳代表的身份擔任臨時組成的特別法庭的法官,幾次對李大釗等30人進行“會審”,並共同決定判處李大釗等20人死刑。

1937年1月17日,上海東方飯店異常寂靜。當時上海地下黨的領導幹部林育南、何孟雄及“左聯”作家胡也頻(化名蔣文翰)、柔石(即趙少雄)、馮鏗(即馮梅嶺)、李偉森、殷夫(即白莽)等,正在此處參加王明路線的會議,國民黨特務突然闖入逮捕了他們。在上海任偽“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首席檢察官”的王振南,對胡也頻、柔石、馮鏗、李偉森、殷夫等18人以“危害民國罪”起訴,後將胡也頻、柔石、馮鏗、李偉森、殷夫等革命青年作家交給龍華偽淞滬警備司令部,於1937年2月8日晨秘密殺害。

1934年,王振南又對共產黨地下工作人員鄺惠安等四人進行起訴,並判鄺惠安等死刑。1933年,偽法院還起訴了共產黨地下工作人員歐志光、張玉山、袁友芳等五人,這五人同樣被判處死刑,王振南還親自函告偽法院在文到三日內執行,歐等五人遂即被害。在1949年前的35年中,王振南一直充當虐殺革命烈士的劊子手。有案可查的數據表明,直接受王振南迫害的共產黨員和非黨革命志士達180多人,其中被殺害的有34人。新中國成立后王振南仍隱瞞罪惡歷史,拒不坦白。1955年12月,人民政府依法將他逮捕,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王振南才不得不認罪,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3日舉行了有650人參加的公開審判,依法判處王振南死刑。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1957年1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舉行了有近千人參加的公開審判,依法對王振南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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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釗青銅像。陳元秋 攝


李大釗的身後事

李大釗等犧牲後被警方裝殮在薄棺之中,寄厝宣武門外北頭路西土地廟下斜街長椿寺內,派警察看守。當晚,也遭囚禁的他的夫人趙紉蘭和女兒李星華、李炎華獲釋,回到灰廠豁子內朝陽裡四號家中。

李大釗犧牲後,家中生活慘狀引起各報紙的普遍關注。《晨報》《京報》《東方時報》等紛紛報道,就連日本人主辦的充斥著侵略色彩的《順天時報》都撰文說,“李大釗平昔不事儲蓄,身後極為蕭條”,李宅室中“空無傢俱,即有亦甚破爛”。北京檔案館的祝力軍在查閱京師警察廳檔案時,整理了李大釗妻女被捕後的史料,撰寫了《先烈遭殘害眷屬受株連》一文,累述了警察廳嚴密監視之下趙紉蘭母子的生活情況:直至第二天早晨看到報紙時,她們才知道自己的親人已被施了絞刑。這惡耗猶如睛天霹靂,使李大釗夫人“悲痛號泣,氣絕復甦者數次,病乃愈益加劇,以致臥床不起”,小兒女“繞榻環立,其孤苦伶仃之慘狀,見者莫不淚下”。對於手無縛雞之力的孤兒寡母,反動當局並沒有善罷甘休,仍繼續派人進行監視。李大釗妻小因經常受到流氓、打手的滋擾,只好闔家遷移到李青峰(據李權興、李繼華二人考證,李青峰為李採巖(採言)。1908年、1910年的兩份《北洋法政學校同學錄》載,李青峰,直隸冀州人,號採巖。李大釗和李青峰都就讀於預科英文甲班(後稱1班)。李青峰長李大釗兩歲,後任內務部警政司僉事。)的宅中居住。京師警察廳總監陳興亞在放出李大釗妻女時,即命令中一區警察署:“查李大釗遺族既在京養病,應由該管區署妥為保護為要。合行令仰遵照”。此令名曰“保護”,實則派暗探跟蹤盯梢。偵緝處處長吳鬱文秉承主子的旨意,屢次報告李大釗遺眷的行動。如五月二十日,吳鬱文報告:“寄居南池子葡萄園十號李青峰家內已故李大釗之妻女,於本月十一日下午七時餘,經李青峰用汽車一輛,將大釗之妻李趙氏及其女興[星]華、豔[炎]華並李趙氏之胞弟趙小山等,送往東車站,乘京奉通車出京。”(《北京檔案史料》1989年第3期。)

據此,趙紉蘭從4月28日李大釗遇害,至5月中旬幸得李大釗生前好友的大力相助,才能暫避風險,攜子女離京,回鄉度日。(來源:黨的文獻 劉曉豔/文、齊魯晚報 展恩華/文、法制晚報、河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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