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星期休一天,每天工作九小時,請問合理嗎?

臥虎藏龍139


從勞動法的角度去看,沒什麼大的問題。

不過詳細去解讀,這就與勞動法規不符。

與法律都不符,肯定不合理。


現我們看一下勞動法規對上班時間的規定都有些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三十六條規定,工作時間每週日不超八小時。即五天八小時工作制。而且每週不超個44小時,即整體不大於44小時。

如果每週上五天按九小時計劃,就達45小時。但如果上了六天,就54個小時。

這樣就肯定違反了勞動法。

勞動法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每週加班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計算勞動工時,總加班工時達五十多個小時。


此外,每週休息一天,是符合勞動法規定每週至少要保證勞動者休息一天。

這方面與勞動法相符。

從以上情況來看,這個工時粗看沒大問題,仔細一算問題就大了,


職場低層


如果上班超出八小時,應視為加班!

然而,在當今社會又有誰在執行呢?

很多私企或私人公司,為了變象的增加生產量、名義是加了薪;實際是多加班的四小時,與加薪的工資根本不能成正比、這就是現實。

為了多賺取利潤,私自增加勞動量、加量不加薪,變相的把量轉嫁於打工者身上;所以最終吃虧是打工的人們。

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誰要強行介入改變;老闆們會有一大堆理由,讓你望而卻步。說什麼企業公司要發展,首先從節約成本出發、儘量精減人員,降低支出、是老闆們常用的伎倆;遇到上面領導嚴查,更是一副苦瓜臉、叫苦連天讓人不忍執法;對上面的警告及勸告,往往是人一走我獨大、根本不會拿“它們”的話當回事。

所以我的回答是不合理;但是又有誰能替打工者主持公道呢?








融心


合工資就行。


夢開始的地方21521


現在很多都是犯人類。


鑫鑫11358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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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鋼子


這社會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10個至12個鐘、不信去查


博士56001764


你入職前沒有了解嗎?

現在太多的公司是六天制了。

工作九小時?手頭的工作做不完,加通宵的都是常態。

問題在於你接受不接受。而不是合理不合理。

如果你不願意,那可以選擇離開,我相信有大把的人來做這個工作,而且不會問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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