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法治中國報道


要我說都是法院法官的錯,什麼小偷摔傷摔死賠錢、老人訛錢、碰瓷訛錢都能成功,不成功也沒啥損失。第一要看病到醫院先看病後付錢,以誰看病誰付錢,再以責任劃分賠償,如果發現碰瓷行為罰他們三年以上坐牢和賠償受訛詐人精神損失費以訛錢的錢數三倍到十倍為準(因受保險、定責、耽誤辦公等都需訛詐方賠償),對因違法行為如盜竊,對無過錯方必須法律上支持,偷盜本來就違法先定責,對於出現的可能性判罪,比如盜竊未被發現殺的可能性,盜竊不走正門非要翻窗子做危險動作,以家裡有門無危險判定之類……,這樣估計社會風氣會有立馬改變


想飛的魚142892981


我媽照顧外婆到什麼程度,一大早開車給外婆買菜,買完菜還做好飯,跟外婆吃完,洗完碗才走,幾乎天天如此,如果碰上一天她沒去外婆家,那一天我媽就要和外婆通2-3次電話,如果我在家,媽媽在家煮飯,就要開車接外婆到家裡來,吃完飯還打包一些飯菜,開車送外婆回去。媽媽照顧老人很累,所以外婆很享兒女福。以後我媽媽老了,我都會盡力去照顧她,好擔心自己做不到媽媽那麼好!


Gigi_


法院應該判原告失責,丟棄罪。家中有老人六小時不見沒人找,還好意思告別人。為什麼現在少了善心之人,就是多了原告這樣的冠冕堂皇之人。即把老人丟棄了,還想得到孝順的美德之稱。除了子女親人,沒誰有義務去關心老人。誰都想當善良的人,可總有些惡人不給善良的人活路,所以善良就要被埋沒了!


落葉知秋170


老人拾荒,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生活無著落還是做子女的不孝,無論老人是處在那個角度,做子女的應該感到羞愧、羞恥。老人拾荒肯定出於無奈或有苦衷,做子女的實在不是什麼好兒女,不是想的讓老人早點安息,而是想讓已逝的老人為他們再搏最後一盤棋:錢。養兒防老 積穀防饑,老人如有先天之靈,這樣的孩兒不如不要。


潮媽雅琴


絕對不能扶!以這家人在老人死後的做法看,誰扶絕對賴著誰,大家想一想,沒扶的這家人都去告人家,如果扶了還得了!

這家人一定會說,不是你撞的你幹嘛扶!

老人死了,你們不去做子女該做的事,竟然拿死人去訛錢,真是喪盡天良!

在這裡不得不抨擊為他們打官司的律師!這種昧良心的錢也敢賺!!訟棍訟棍,果然如此!!


懂哥日誌


應該行政訴訟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該法院對彭宇案的判決,對社會產生巨大負面影響。通過對社會的影響導致了老人無人敢扶,間接導致老人死亡。




謝楠45


讓老人一路走好吧!。。。。做子女的告什麼告,告的目的是什麼?真的是為討個公道嗎?更像是為要點錢財吧。。。。突然感覺老人家的話是對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為什麼沒人去扶你家老人?老人走了,做子女的為什麼去告人家單位?,,,,誰去扶,誰就會傾家蕩產!


廣東小慧168


我建議四家單位合起來起訴這家家屬未盡到監管職責,以至於老人意外死亡在這裡給四家單位造成名譽上的損失。


微拉


我有老人,而我也會變老。只要是老人,沒有人敢保證自己不摔倒。

雖然訛詐事情不絕,但無論善與惡,怎麼做是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選擇。別人做惡,不是自己不做人事的理由。

我有兒子,我希望他長大後,不會是一個漠視他人生死的人。那樣我會覺得羞恥。

再怎麼樣,幫忙報警,幫忙照顧下,是很容易的。人心不古,其實不單單是作惡的人人心不古,是整體環境的人心不古。

如果不希望自己或者孩子活在一個人心險惡的環境,那我們需要讓這環境有所改變,讓環境好點。


我愛土豬仔


老人出去六個小時沒回來,不知道,家人也是不負責,應負主要責任,而且讓老人去拾荒,這說明什麼,現在出事了,又在這鬧?再說了,現在因扶,而被訛的人,誰還敢扶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