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在法庭上質證時,原告拿出證據後被告質證,法官不讓辯證怎麼辦?

愛我中華3072


對出示的證據,需要證明的內容一定要自己表述清楚。只要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與案件緊密相聯繫,就沒有辯證一說,你需要證明的內容表述完了,對方質證,作為被告,肯定會千方百計辯解說你的證據無效,但也只是嘴上說,證明力大小最終是由法官根據證據的三性來判斷的,讓被告質證,只是為了確認證據的三性,三性之外所有的辯解,法官採納的不多。真正能推翻原告的證據的,只有被告出示更有力的證據!

所以,不要為自己的證據沒給自己辯證的機會而擔心。

而且,在法庭辯論階段,你要有理、有據的,最好能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來辯解陳述自己的觀點。

最重要的一點,是法庭記錄,只要你和對方所說的東西完全記錄在案,你就可以簽字了,就沒什麼好擔心的了,公正的判決會還你公道,如果判決完全扭曲了事實,但是你的法庭筆錄又是正確的。一定要在收到判決的十五日內提出上訴,否則,就視為你認可了此判決。


陸振鑫



用戶5733358691


1,在證據出示質證完畢,法官發問後,法官會問雙方對事實還有補充嗎這時可以發表觀點,

2,或者等到辯論階段,對庭審調查沒有表達的可以進行辯論階段,發表辯論意見時進行補充。

3,如果你還是沒機會,那就等最後陳述時發表。

一定強調,讓書記員記錄。

4,如果你錯過了在庭審中發表的機會,你可以庭後寄給法官書面意見。


楊春敬律師


涼拌....


用戶2984735650


本人在二次上訴開庭審理的舉證質證程序中,主動出示證據時立即被制止,顯然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的規定,作出的再審判決程序違法。


車前草60457476


證據具有真實性,關聯性,客觀性。必須要與本案有直接關聯,真實可信。它客觀存在。被告要否認應該拿出否認這個證據的證據。


用戶58727519729


質證您說的怎麼也沒用,法庭不予採納!!!


蛇蟲鼠蟻1


只要提供證據充分,有力。法官會認同,就不需要多餘辯論,打嘴仗浪費時間沒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