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認定單位逼迫員工辭職?

飛奴


很難的,不是高級員工,制式勞動合同都是註明公司有調動你工作崗位的權力,這在法律上就將主動權交在資方手中,如調配你不熟悉的崗位,甚至是技術性比較強勞動量比較大的生產崗位,然後用不能勝任崗位難以完成企業規定的任務,甚至以生產中造成不良質量事故為由解僱開除辭退!你到哪裡說理去?有的生產崗位技術真的很強,新員工從適應到熟練到能完全滿足企業需求的程度是要很長時間的,而作為其他崗位調配過來的老員工卻沒有這麼長的適應時間,一般老員工分配到這種崗位,基本就是宣佈你該離職了,頂多能耗個三個月時間,你不主動離職,就是開除的結果!民營私企外資可不願意養自己不願意再僱傭的員工的!


赤虎煞


勞動法有各種明確規定,細則可以自己上網查。

常見的比如未經協商對你侮辱性調崗降薪,突然變更工作地點讓你去離家很遠的地方上班,未經公示說你違反企業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失……

如果覺得被逼離職,最好先找律師諮詢一下,同時開始收集證據,一般這種事都會有人力資源部的人來和你談,錄音錄像,要求對方出示書面材料,另外不要亂簽名,以免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自知,後期用司法維權時吃大虧。


說得說不得斯基


這個就很模糊吧,在判定和告的時候舉證就會出現歧義或者分歧,沒有人管過,比如列舉什麼情況是逼迫員工,什麼規則都是模糊化的…


NeverEnd永恆時光


人社部幫企業的佔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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