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3月10日恢復營業。請問浴池行業能營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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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省疫情防控二級響應機制,統籌抓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家、省、市關於實施分區分級分類、科學精準管控的要求,經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在繼續嚴格實施“外防輸入”,保證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精準有序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有序放開服務性行業企業

(一)自3月10日起,全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超市、商貿物流企業(含商貿企業自營物流及物流配送企業)、電子商務、快遞企業、加油站(含成品油批發)、洗車店、現場製售(麵食店、豆製品加工店、熟食店、蛋糕麵包店)、汽車修理、農機具修理,全面恢復經營。

二、有序放開藥品經營企業

(二)自3月10日起,具備條件的藥品經營企業恢復營業,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藥品實行實名登記監測管理。

三、有序放開交通營運行業

(三)恢復我市部分客運班線運營,自3月10日起,恢復鐵力至伊春、雙豐至伊春、桃山至伊春3條往返線路,每條線路的客運班車暫定每日只往返發車一班次,視疫情及客流情況及時調整。

(四)恢復我市部分城市公交班車。自3月10日起,恢復1、2、3、5、7、28、36線公交班車的運營,運營時間為7點30分至17點30分,每班次發車時間間隔1小時,視疫情及客流情況及時調增公交班車的發車頻次。

四、全面恢復二級醫院機構門診和住院業務

(五)自3月10日起,在做好醫院內部防控的基礎上,恢復鐵力市人民醫院、鐵力市中醫院、鐵力林業局職工醫院、雙豐林業局職工醫院和桃山林業局職工醫院住院業務。口腔科、醫療美容科、五官科、眼科、康復科等診室繼續暫停接診。其餘醫療機構逐步恢復日常診療服務。

(六)各醫療機構要加強醫院感染管理,醫院工作人員、患者和陪護人員分別固定出入通道,嚴格按照《黑龍江省醫療衛生人員個人防護指南》對醫務人員進行相應標準防護,防止交叉感染。要加強醫院內部環境管理,每日對醫院清潔、消毒,診室、病房定時開窗通風,生活垃圾及時處理,醫療垃圾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五、適度放開居民小區內活動管理

(七)自3月10日起,小區居民由每戶2天1人次出行放寬到每戶1天1人次出行(“居家隔離人員”除外),同時放開“樓道門”,允許居民在戴口罩、不串門、不聚集的前提下,在小區內錯時活動。

六、全力保障企業復工和農業備春耕人員返崗

(八)在伊春市域內跨縣區復工復產人員,經用工企業組織體檢合格後通過公路復工返崗,不再採取隔離措施,由企業負責落實管控責任。

(九)勞動力輸入地對持輸出地(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健康證明、乘坐“點對點”特定交通工具(企業報備後組織的人員“家門到車門、車門到廠門”的公路運輸行為)到達的人員,不再實施隔離觀察,正在隔離人員仍按原政策執行。

(十)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鄉鎮村民,在做好登記管理、自我防護、出示“龍江健康碼”的前提下,村民在本村從事農業生產不限制活動範圍;村民到本鄉鎮其它村屯從事農業生產,須到本村村委會開具證明後可以從事農業活動。林場所職工務農人員參照執行。

七、強化重要交通站點管理

(十一)加強對公路客運站、火車站外來人員管控,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實行14天隔離措施。

(十二)邊界檢測點實行24小時值守,加強交通入口監控管理。

(十三)對進站乘客逐人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居民身份證,憑“龍江健康碼(綠碼)”通行。

八、強化小區、村屯(林場所)居民管理

(十四)繼續實行小區、村屯(林場所)設卡管理,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嚴禁非本小區、村屯(林場所)車輛、居(村)民進入。

(十五)居民出行必須佩戴口罩,憑“龍江健康碼(綠碼)”進出小區、村屯(林場所);每戶每天允許1人出行1次;未解除14天隔離期人員禁止出行。

(十六)提倡小區、村屯(林場所)居民互相監督,對居民發生聚餐、聚會行為等繼續實行有獎舉報,舉報電話:2285578。

九、強化重點人員管控

(十七)採取大數據+網格化排查的方式,抓好域外、疫區、特別是境外返鄉人員精準防控,外來人員必須落實14天隔離措施。

(十八)對境外返鄉人員在哈爾濱市、牡丹江市解除集中隔離,已在省內其他市(地)集中隔離14天的歸國返鄉人員,組織點對點接回,不再採取隔離措施,各鄉鎮負責落實包保責任,由村屯(林場所)或社區網格員做好日常健康監測。

(十九)嚴格執行我市黨員幹部直系親屬歸國返鐵瞞報、遲報有獎舉報規定。

十、強化重點場所管控

(二十)加強醫院內部環境管理,所有進入醫院人員都要佩戴口罩,禁止快遞、外賣人員進入醫院,醫療機構安排定製盒飯,組織送餐進病區。發熱患者一律到發熱門診就診。

(二十一)養老院、精神病院、看守所等重點場所繼續執行封閉式管理,禁止一切外來人員出入。

十一、嚴格落實復工復產企業防控措施

(二十二)復工復產的工業企業,要嚴格落實企業防控主體責任,倡導多班定員生產,劃小作業單元,限定工作區域,員工就餐實行分餐制,做好消殺、測溫、登記。無法落實員工口罩等防護措施的企業,不許復工復產。開復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作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確保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到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工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衛健局、應急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公安局、文廣旅局等)根據工作分工對企業(含項目單位)進行監管,保證經營活動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進行。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達不到“十個必須”復工復業標準的,一律關停。

(二十三)恢復營業的服務性行業,在經營過程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禁止組織促銷等人員聚集性活動;各行業管理部門要深化行業整治,加強行業監管;市防指將實行動態管理,根據疫情防控變化適時調整。

(二十四)復工復業的商貿物流企業,嚴格按照商貿流通企業防疫規範,落實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實行防疫責任制和承諾制。

(二十五)恢復營業的藥品經營企業,需滿足“夜間售藥”模式,根據實際情況,可以一店多個窗口銷售藥品,保持合理有效間距;營業員佩戴口罩、手套銷售藥品;做好公共部位消毒消殺。

(二十六)恢復運營的公交車、客運班車,每車配置1名乘務人員,嚴格按照審批的線路運營。司乘人員及乘客必須佩戴口罩,乘客憑本人居民身份證、“龍江健康碼(綠碼)”乘車出行。購票、候車、乘車須保持安全距離,其中客運班車上座率不超過50%、公交車運載乘客不超過25人,一班一消毒,開窗通風,隔座錯排載客。發燒、感冒、咳嗽人員不許乘車。

十二、提高全民防護意識

(二十七)引導群眾自覺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不聚集、不聚餐、不聚會,主動做好個人防護。

(二十八)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要第一時間報告,迅速就診排查。

(二十九)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進出公共場所,要佩戴口罩、聽從引導、保持間距、亮碼(龍江健康碼)登記。

(三十)群眾要互相監督、互相提醒,協助政府維護防疫秩序。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發佈通告如有不符,以本通告為準,本通告最終解釋權歸市指揮部辦公室。

鐵力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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