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房產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農村自建房房產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農村自建房辦理房產證所需要的的資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4、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5、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6、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第84條,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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