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無訂單,給員工放假,造成工時不夠,欠班,應該怎麼處理?

悠悠新影視


1.明確公司的這些員工崗位是否實行的是綜合計算工時制?如果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公司如此安排符合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特點,還算合理。

2.如果公司的這些員工崗位實行的是標準工時制,公司這麼做是不規範的。

公司無訂單給員工放假在勞動法上屬於“非員工原因企業停工停產”的情形,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即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的,按照原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月的,按照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通常來說,按訂單生產的企業,基本都是採用標準工時制,也就是5天8小時工作制,超出的部分就算加班。而現在因為公司沒訂單的元,造成因為公司的原因放假。

這裡就不得不提到一個概念,那就是非員工本人原因造成的停工放假,這種屬於公司的責任,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

那麼公司停工放假應當怎樣制度工資呢?

原則上是按照員工工資的80%支付,如果是最低工資標準的,一般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有些地方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總之,公司原因放假的,是必須要支付放假期間工資的。

所以你們公司暫時按照滿勤發,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這也是公司為了避免承擔相應的法法律責任而採用的方法。後續用欠班補班的方式來補回,按道理說,這肯定是不合法的,包括辭職的,把對應公司放假時間的工資扣掉,有剋扣工資的行為。

採用補班的方式,也就是常提到的調休、補休的方式,原則上是不跨月的,如果公司拖的很久才補班,也是不合理的。

所以,綜上所述,你們公司的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你們可以看公司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去勞動維權。


打聽生活


補啥補!這本來就是違法的。

你養活不了員工,就得讓人走,想留人家就得給保底工資,就是一個月不上班,不是員工的問題,工資發多少按保底工資發放,願意留得留,不願意留得人家自願走,哪來的這一條,我還要給你補工時,

朋友這種公司長久不了,最好考慮別的地方!


活在當下是幸福


按國家規定的保底工資照給就行了


寂寞夜會怕冷


都是按照最低工資給你籤的,然後給的工資是乘係數,這樣就可以賠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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