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疫情防控不妨“拍” 1200萬元款到賬

“您好,這裡是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

“是的,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你嗎?”

“我已經拍下了一處房產,可是現在由於防疫的原因不能外出付款,付款期限馬上到了,我該怎麼辦?”

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李小兵法官最近經常接到這樣的諮詢電話。

原來,當事人顏某與吉安市某置業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案一案,吉安中院裁定拍賣該公司部分房產,並於1月底拍賣成交23套,可是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亂了正常的交付程序。正常情況下,拍賣成交之日起十日內須完成價款交付,但疫情期間全國實行嚴格的出行管控制度,社區實行封閉式管理,銀行錯峰營業,這給執行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困擾。

為了確保拍賣程序順利進行,無論在家休息還是值班值守,李小兵都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一邊隨時接受競買人諮詢,通過電話耐心地告知成交後不動產交付的法律程序,一邊積極與銀行溝通,確保線上交付不出差錯。在他的不懈努力下,1200餘萬元拍賣款已全部到賬,申請執行人有望很快得到執行款。

近期,吉安中院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嚴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審批執行工作,防疫不妨執行,積極通過網絡查控、網絡拍賣、線上辦理等信息化手段,確保財產處置高質高效、促進執行到位,將疫情對執行工作的影響降到最低,確保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在特殊時期也能及時得到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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