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委、市政府就深化殯葬推進移風易俗致全市人民公開信

文明殯葬 移風易俗

近日,吉安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深化殯葬改革推進移風易俗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9月1日零點起,在全市範圍內統一實施“零點行動”。全市所有新增遺體一律實行火化,實現火化率100%。

吉安:市委、市政府就深化殯葬推進移風易俗致全市人民公開信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開信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開信

市民朋友們:

你們好!

建設美好家園是全市人民的共同願望,也是世代吉安人民的不懈追求。推行殯葬改革,樹立移風易俗、厚養薄葬、節地生態安葬新風,是精神文明建設、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認真遵守執行殯葬法規是我們應盡的義務,給子孫後代留一片青山綠水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根據國家、省、市殯葬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們真誠地提醒並真切地希望市民朋友們自覺做到以下幾點:

一、遺體要火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和《江西省殯葬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的規定,市委、市政府決定從2018年9月1日零時起,凡在我市亡故的居民,遺體一律實行火化,火化後骨灰一律進公墓或骨灰堂,嚴禁亂埋亂葬,嚴禁骨灰裝棺再葬。親人亡故後,應及時報告所在村(居、社區),或所在鄉鎮(街道、場)民政所,聯繫好遺體接運和火化事宜。

二、火化全免費。全面實行遺體免費火化,對不享受國家喪葬費用補貼的人員,其遺體接運、冷藏(3天內)、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務,向喪屬實行免費,相關資金由縣級財政負擔,並在殯儀館辦喪過程中同步接算、直接減免;其他個性化需求,實行有償服務。對享受國家喪葬費用補貼的人員去世後,由其生前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予以核報。對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去世後,以及因工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人員,財政、人社、公安、保險等部門,須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和民政部門或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公墓安放證明,發放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保險賠償等相關費用。

三、安葬進公墓。全市每個縣(市、區)現正在規劃建設一處以上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同時,採取鄉建、村建、鄉村或村村聯建等方式,在規劃建設農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確保每個鄉鎮所在地、行政村至少有公益性墓地(骨灰堂)輻射到所有村、組,滿足當地群眾“葬有去處”及遷墳安葬需求。所有墓區以建設臥式墓碑為主,並規劃建設了樹葬、草坪葬等節地生態墓區,公墓內單個墓穴面積不超過0.6平方米、雙人合葬墓穴面積不超過0.8平方米。凡“三沿六區”(鐵路、公路主幹道、河道沿線和城鎮建成規劃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保護區、農田保護區)可視範圍內的散埋亂葬墳墓,將免費集中遷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進行安葬;新增死亡人口火化後的骨灰,一律葬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尚未建成,可先將骨灰寄存在殯儀館,待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成後進入公墓(骨灰堂)安葬。

四、喪事文明辦。全市所有村(居)委會都要成立紅白理事會,主要職責是負責宣講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負責依法依規辦理紅白喜事,不搞封建迷信,不大操大辦,樹立文明、節儉新風。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三禁”規定,禁燒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遊喪,倡導以“鮮花替燒紙、絲帶寄哀思、植樹祭掃、網絡祭掃、家庭追思會、社區公祭、集體共祭”等文明辦喪祭祀。

五、從業講規範。全面加強喪葬用品市場整治和監管,對製作及銷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鋪、工匠、祭品商鋪業主等,進行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村(居)民在規定時間內將家中成品棺木配合回收的,給予適當補償,達到群眾家中無棺木存放,從業人員無棺木工匠,流通市場無棺木、石材、封建迷信祭品銷售的“三無”目標。對道士、風水先生、土八仙、棺木匠、棺木經銷商、墓具加工經銷商、樂手等殯葬從業人員,加強教育、培訓和轉化,使其成為文明先生。

六、黨員帶好頭。全市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以及企業家、致富能人和新鄉賢,要嚴格落實殯葬改革的政策規定要求,帶頭實行遺體火化,帶頭實行節地生態安葬,帶頭實行節儉治喪,帶頭文明低碳祭掃,帶頭治理散埋亂葬,並加強對直系親屬喪事活動的教育,不斷強化黨員幹部的遵紀守法意識,主動做殯葬改革的踐行者、生態文明的推動者、文明風尚的引領者,以正確導向和行為示範帶動廣大群眾轉觀念、破舊俗、立新風。

推行殯葬改革是一件利國利民、惠及子孫後代的大事、好事、實事。市民朋友們要積極支持、配合,主動參與殯葬改革,自覺執行殯葬法規,嚴格規範殯葬秩序,弘揚文明新風,共建美好家園!

吉安市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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