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继续拆!莆田玉湖片区征迁约37亩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玉湖片区又启动征地,涉及陡门村、西洙村约37亩用地

,作为交通运输用地,预计将建设尚济街、文龙路A段、明珠路、尚勤街4道路。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荔城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告

莆市公〔2019〕36号

2019年11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闽政地〔2019〕1057号文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合计2.4617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使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荔城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用途:2019-05-01为交通运输用地、2019-05-02为交通运输用地、2019-05-03为交通运输用地、2019-05-04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被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荔城区拱辰街道陡门村水田1.0326公顷、其他农用地0.121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72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316公顷,

西洙村水田0.154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3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01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3861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0.0756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2.4617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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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上物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莆政综〔2013〕10号)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五、被征收(使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材料,到下列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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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七、被征土地权利人对上述土地征收批复不服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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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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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大致位置

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荔城区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区路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莆田市荔城区辰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荔城区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区路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片区路网配套,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荔城区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区路网工程,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荔城区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区路网工程

二、建设地址:荔城区拱辰、镇海街道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荔城区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区路网工程包含尚济街、文龙路A段、明珠路、尚勤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尚济街、尚勤街)、交通工程、市政管网(含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电力管道、通讯管道、燃气管道)、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799.167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工程招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请据此抓紧开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30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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