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繼續拆!莆田玉湖片區徵遷約37畝用於交通運輸用地

近日,莆田市荔城區玉湖片區又啟動徵地,涉及陡門村、西洙村約37畝用地

,作為交通運輸用地,預計將建設尚濟街、文龍路A段、明珠路、尚勤街4道路。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莆田市荔城區2019年度第五批次建設用地徵收(使用)土地的公告

莆市公〔2019〕36號

2019年11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以閩政地〔2019〕1057號文批准徵收(使用)土地合計2.4617公頃。現將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徵收(使用)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名稱:荔城區2019年度第五批次建設用地。

二、批准用途:2019-05-01為交通運輸用地、2019-05-02為交通運輸用地、2019-05-03為交通運輸用地、2019-05-04為交通運輸用地。

三、被徵收(使用)土地位置、地類及面積:荔城區拱辰街道陡門村水田1.0326公頃、其他農用地0.1211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7227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3316公頃,

西洙村水田0.1543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237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01公頃,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2.3861公頃;使用國有其他土地0.0756公頃,合計徵收(使用)土地2.4617公頃。

四、徵地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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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上物補償標準:按照《莆田市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莆政綜〔2013〕10號)相關規定進行補償。

(三)農業人員安置途徑:貨幣安置、社會保障安置。

五、被徵收(使用)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材料,到下列指定的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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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自然資源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七、被徵土地權利人對上述土地徵收批覆不服的,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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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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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大致位置

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荔城區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區路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

莆田市荔城區辰建經濟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荔城區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區路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及相關附件收悉。為完善片區路網配套,經研究,原則同意建設荔城區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區路網工程,現就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如下:

一、項目名稱:荔城區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區路網工程

二、建設地址:荔城區拱辰、鎮海街道

三、建設規模和主要內容:荔城區玉湖新城荔浦、陡西片區路網工程包含尚濟街、文龍路A段、明珠路、尚勤街。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樑工程(尚濟街、尚勤街)、交通工程、市政管網(含給水管道、雨水管道、汙水管道、電力管道、通訊管道、燃氣管道)、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

四、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32799.167萬元。建設資金由業主自籌解決。

五、建設工期:12個月。

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同意該項目建設社會穩定風險為低風險的評估意見。請認真落實各項風險防範和化解措施,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七、工程招投標:按照招標投標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請據此抓緊開展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編制工作,並按基建程序報批。

莆田市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30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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