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女孩遭搶劫,劫犯卻劃傷了自己,女孩好心幫包紮,劫犯放過女孩,事後女孩報警該不該呢?

修行者一


這個問題沒說清楚。首先應該是持刀搶劫,這是個重罪。劫犯怎麼劃傷自己的?會不會鬧著玩的?女孩有沒有被搶?放過女孩的意思是什麼?有點亂。如果沒搶走東西,還幫包紮,報案都說不清。用犯罪中止說,無法追究刑事責任。因為沒造成後果。他可以否認。就是有監控,也不一定有用。適用“疑罪從無”


寶林乳化墨水


如果這個女孩不幫助包紮,萬一劫匪死了,女孩就說不清了。記得看過一個案例,女孩被強姦,由於反抗,導致強姦犯雞雞斷裂失血過多死亡,結果這個女孩因為沒有配合強姦,過失致死罪被判刑


王銳80256657


法潤金沙簡要回答!

當然該報警,被搶劫後的任何時候都可以報警!難道對搶劫犯也該放一馬?難道應該讓其逍遙法外?

搶劫是重罪,根據《刑法》第263條的規定,搶劫罪最低一檔的刑期均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需要並處罰金。搶劫犯罪嫌疑人在對女孩實施搶劫時,根據《刑法》第20條第3款的規定,女孩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無限防衛,既便因防衛行為導致嫌疑死亡均無需承擔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但嫌疑人在對被害女孩實施搶劫時,卻劃傷了自己,女孩反而不計前嫌,幫助嫌疑人包紮傷口,這體現了被害女孩的善良和寬厚。雖然答者對女孩的這種思想和情操表示高度讚賞,但卻不贊同這種作法,個人認為還是應該遠離危險和尋求幫助為妙!

事後,因女孩幫助了犯罪嫌疑人,嫌疑人也放過了女孩。但這並不等於說嫌疑人就不違法或不是犯罪了,而是嫌疑人仍然是屬於犯罪,且是應當被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的重罪,是嫌疑人對自己犯下的過錯應當承擔的責任和後果。無論是作為被害人的女孩或是其他知情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控告或舉報,而且這也是在履行一名普通公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當然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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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潤金沙


從法律角度說,應當報警,以防搶劫犯再傷害他人。

從社會角度說,對於違法犯罪行為,懲處也好、挽救也罷,一方面是為了降低潛在的社會危害行為,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改造對社會的危害分子,從受害人反過來幫助犯罪分子致使犯罪分子終止犯罪行為的幫助結果看,受害人的善舉已成功地挽救了一個犯罪分子的靈魂、在某種意義上說這一善舉已經實現了法律對於犯罪分子的懲教效果,受害人不予舉報也符合受害人對搶劫犯施救的初衷。

從人性角度說,受害人在被搶劫的情況下對自傷的搶劫犯予以施救,這是受害人寬宏大量的人性所在,既然已經讓搶劫犯即時改邪歸正,受害人不舉報搶劫犯也符合對其予以施救的初衷。如果搶劫犯就此洗手從此不再犯罪,受害人不予舉報之舉就相當於“救人一命,勝造七約浮塗”!


不糊塗時塗糊不


女孩遭搶劫,劫犯卻劃傷了自己,女孩好心幫包紮,劫犯放過女孩,事後女孩報警該不該呢?



事後女孩報警是應該的。

如果是我我也會做出同樣的選擇報警,俗話說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搶劫犯之所以成為搶劫犯,他們既然已經養成了搶劫的習慣。

一個人的習慣是很難改變的,那麼他們不會為某一件事,或一朝一夕就能變好的。

搶劫放當時受傷了,女孩看見後把搶劫犯包紮了傷口。

對於此時的女孩搶劫犯可能覺得女孩對自己有恩,所以放過了女孩。

但是其他人就不會那麼幸運了。

以後誰能保證經過這件事後,搶劫犯就能重新老老實實做人。

他們的搶劫行為危害到了我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讓我們時時刻刻都提心吊膽的,嚴重的影響了我們的生活。

所以女孩報警是應該的,這也是為了他人不在受到傷害。


秘語相傳


當然應該報警。這個女孩很機智,通過自己的智慧,想到了好的辦法幫助罪犯爆炸傷口穩住了罪犯的情緒,使其不能進一步的傷害到自己,女孩這種急中生智的辦法還是非常有效的,為他的這種機制點贊,那麼他贏得了時間,贏得了罪犯的信任,也就是自己避免到受到了傷害,這其實是應急處置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方法。

即使是罪犯沒有再進一步傷害到女孩,但罪犯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這是一種犯罪行為,女孩當然應該報警將其繩之以法,否則這個罪犯還會有下一次會傷害到其他無辜的人,所以除惡務盡,這樣的罪犯畢竟會被追究責任,但是好在其沒有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那麼他的量刑也一般會很輕的讓他受到應有的懲戒才是對的。


天涯倦客2002


女孩遭搶劫,劫犯劃傷了自己,女孩好心幫包紮,劫犯放過女孩,事後女孩報警該不該呢?

在我認為這個事情,是女孩用自己心底的善良感動了這個劫犯,讓劫犯變得手軟,最後放過女孩,那麼這件事情可以告訴我們。一些壞人一些劫犯,他(她)不是生下來就是壞孩子,他(她)不是一生下來就註定一輩子都要當壞人,能走上犯罪之路,都是通過某些人某些事情去發展而變成壞人的,一切都是靠身邊的人和事所影響的,不然根本不可能去當壞人,也能充分說明當壞人的人一般都是沒有素質教養,要不就是從小無依無靠沒有父母的人才會這樣做。因為一般有父母的都會教育孩子,給孩子講許多道理讓孩子明白,絕不會讓孩子走上犯罪之路。

然而這件事情說明了這個女孩特別的聰明,特別的瞭解犯罪分子的弱點,這個女孩她竟然會用自己的聰明智慧打動這個劫犯,從此這個世界上就少一個劫犯,要不要報警這個問題呢?也至關重要,從女孩來說,她沒有對自己本人進行侵犯和搶劫,並且還打動了劫犯,是可以不用報警的。但又從外人來說是要報警的,因為劫犯是不可理喻的,有可能這個劫犯是因為什麼重要事情才逃跑或者是被某些人發現了逃跑,甚至某一天他又會找到這個女孩進行搶劫也是要報警的,要警察叔叔來處理的。

所以這件事情,可以報警也可以不報警,這個的選擇權全部都由這個女孩決定。女孩報警就願意報,女孩不願意報警就算了。我們任何人都參與不進去,因為在這個事情當中女孩才是受害者和當事事人。不過這個事情也充分告訴我們,每個人我們都可以用智慧用自己的善良去打動別人,用行動證明最好的自己。

以上純屬我個人觀點,網友們的意見又會是怎樣的呢?可以在評論區發言討論。

我是六年級學生,請網友點評加關注,謝謝!


森林裡的百合


人性的善與惡,罪與罰在這裡都體現出來了。

一、劫犯持刀搶劫,明顯構成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所以搶劫犯持刀搶劫小女孩的時候,其行為已涉嫌犯罪,應當受到刑事追究。

至於說後來搶劫成功與否?那只是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的關係,在量刑的時候可能會有所不同,但並不影響搶劫罪的成立。

二、劫犯很笨

搶劫犯在搶劫的時候,用刀卻把自己劃傷。這是搶劫犯自己失誤造成的,說明這個劫犯很笨,也該他倒黴。但自己劃傷自己,並不能減輕其罪惡。



三、女孩很善良

女孩兒看到搶劫犯受傷,動了惻隱之心。不僅不怪罪劫犯,而且替他包紮傷口。

這樣的女孩,心底是很善良的,千里難找,她也可能是白衣天使的職業習慣。

四、搶劫犯良心未泯

搶劫犯看到女孩兒替他包紮傷口,很受感動,於是放棄了搶劫。

這說明搶劫犯還是有一點兒良心的。

五、女孩應當報警

不論於搶劫犯搶到與否?不論於搶劫犯放棄不放棄搶劫?

該搶劫犯實施了犯罪這已經成為了事實,雖然最後搶劫犯放過了女孩兒,這隻能視為是其犯罪中止。但是這並不影響搶劫罪的成立,其搶劫罪是構成的了。

對於犯罪就應當處罰,就得讓搶劫犯承擔應有的責任。不過該處罰就處罰,該從輕應從輕。

因此女孩應當報警,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法重情深


你看言情劇或愛情小說看多了吧!?還劫犯劃傷了自已,還女孩好心幫包紮,你幹嘛不說劫犯是霸道總裁因為生活無聊來扮劫犯體驗生活呢?

最後女孩和霸道總裁一起過上了沒羞沒璪的日子!

這樣不是更符合小女生的心理?

真遇上劫犯,女孩都嚇蒙圈了。劫犯即使當場自殺了,女孩可能都不知道!

這叫“應急性斷片!”,是個人都會這樣!

不然為何那個強姦女生反致下體折斷死亡的案例中女生根本不記得對方有過痛苦的表情或動作?

醒醒吧,沒什麼美女愛上壞人的事!

真愛上,那一定是悲劇!


後超人


幫助他是出於自己內心的善良 而報警 是因為他的危險行為 其實等於是第二次幫助他 因為這次沒有打劫成功還誤傷了自己 如果不報警 思想教育他 下次他再犯錯可能就很嚴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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