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物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不是基層組織,那業主有權不要物業管理嗎?大家對此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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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業在將來有可能,另一個問題是,什麼問題歸誰管?誰出錢?哪些項目歸服務者管理並出錢,哪些不歸服務者管理不出錢?對於業主來說是一踏糊塗,全找物業或服務者,電梯壞了,樓宇門壞了,樓道燈壞了,室內滲水了,室內這不行那壞了歸誰管並出錢?沒有電動車棚充電的地方都放樓道里,開發商沒設計上後來誰出錢整?業主的房子車位貯藏室是花錢買的,其他的地方業主只有公用權沒有佔用權,誰給服務者以法律支持,小區劃歸社區管理並不難,但沒有強勢的法律法規也很難,畢竟社區是服務轄區居民的,牽扯到這些東西上很容易出現對立矛盾,上訪投訴、市長熱線,再就是沒有強有力的支撐只能和稀泥,都好了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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