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大跌眼鏡的文史趣聞,這本名人八卦小詞典中有你好奇的文化圈祕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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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小K在知乎看到一個很有趣的熱門話題:“裝”是成年人的潛規則嗎?

下面的回答也是十分真實:

“不裝?這輩子是不可能不裝的,錢又沒多少,學歷又不高,只能靠沒事多裝裝才能在這個社會上混下去!”

“誰說成年人才會裝?嬰兒裝哭博關注、學生裝作好好聽講其實早就不知道在想什麼、長大了裝飾朋友圈假裝自己過得很好......生活已經這麼難了,該“裝"的還是要“裝”下去!“

明明上一秒還在崩潰大哭,下一秒卻可以掩面整理帶著天氣真好的微笑出去,

明明什麼心裡罵罵咧咧著老闆,電話那邊卻只是傳來“好的,老闆“,

明明嘴裡吃著高級商場門口7塊錢的擺攤烤冷麵,朋友圈發的卻是:下班血拼好好犒勞一下自己!

你的演技不錯,尤其是在假裝快樂的時候,給人印象是“吃可愛長大的“。

這個問題讓小K想到一本書,要說“會裝”的鼻祖那文化圈的人們一定榜上有名,多虧了他們幾百年前的憂鬱創作,才讓現代人每每在深夜情緒充沛時,有了可以發佈朋友圈的文案。而在《裝腔指南》中作者將古今中外200餘位“文化圈”名人進行盤點,揭開了他們在歷史的“偽裝”下所不為人知的段子。

大跌眼鏡的文史趣聞,這本名人八卦小詞典中有你好奇的文化圈秘辛

據作者本人所說,他撰寫這本書的本意就是大家在餐桌上聊到某一個名人的時候,有更多可以“裝逼”的話題.......他甚至還直接標出了這些段子的用法......

大跌眼鏡的文史趣聞,這本名人八卦小詞典中有你好奇的文化圈秘辛

下面,小K就帶大家一探究竟~

喝香檳的人

H. L.門肯 H.L.Mencken,1880—1956,報紙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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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

今天大家覺得門肯了不起,更多的是記住了他的一句句簡短的俏皮話,就像他說有厭女症的人是那些“像女人一樣恨女人的人”。

嗜酒的美國報人H.L.門肯特別鐘意香檳。他無數出版物中就包括上一條中提到的那篇題目繁複的長散文。他認為啤酒和紅酒比烈酒更好,並指出,要是你還有活兒要幹,最好保持清醒,幹完了再喝。

就像所有好的報紙撰稿人一樣,門肯什麼題目都可以寫,而且寫得還很勤快。他文章的主調是機智而好鬥,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是天生就該獲得他尊重的。門肯最喜歡嘲諷的對象是宗教、政客和婚姻。然後,五十歲的門肯墜入愛河,並且娶了比他小十七歲的一位女士。“跟所有不信宗教的人一樣,”他解釋道,“我特別迷信,而且永遠信任自己的直覺:這一回直覺告訴我是件大好事。”可惜這段婚姻結局不幸,因為妻子五年之後因為腦膜炎去世了,讓門肯傷心欲絕。

門肯在世的時候,他的學術大作《美國語言》很受推崇,這本書分析了美國人是如何說英語的。現在這本書基本被遺忘了,而他的很多見解也似乎保守到讓人震驚(他似乎很樂意對女人、猶太人和黑人表達不滿)括號裡面的這句話會不會帶有一些爭議,不建議說,或者是帶上引號。。他讓後世記憶最深的還是他的警句,在這方面他的確有天賦。以下幾句或可以讓讀者領略一下他的風采。“民主的道理,就是相信平頭百姓知道自己要什麼,而且應該足斤足兩地把這些全給他們。”“我歲數越大,越懷疑那句俗話:人越老越有智慧。”“敗壞的道德是那些過得更開心的人所擁有的道德。

查爾斯·狄更斯 Charles Dickens,1812—1870,小說家 代表作《雙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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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

“狄更斯式的”這個形容詞可以用來描繪極度的窮苦,或怪異到好笑的人物。他是最好的作家,也是最壞的作家。

怎麼會最壞呢?對於當代人的口味來說,有些狄更斯的故事讀起來實在太故意煽情了。就像奧斯卡·王爾德頗為促狹地說:狄更斯對“小內爾”死狀的冗長描述,誰讀了都會忍不住要笑出來。他的情節也經常依靠一些荒唐的巧合。

《荒涼山莊》中,有個角色沒來由地就自燃了。可為何又說他是最好的呢?狄更斯的寫作充滿了想象力和磅礴的文采,創造出了很多讓人無法忘懷的人物,像《大衛·考坡菲》中那個油嘴滑舌的學徒烏利亞·希坡,像《聖誕頌歌》裡那個討厭聖誕節的商人埃伯尼澤·斯克擄奇。狄更斯的多產、獨創性和他的悲天憫人,都是天才級別的。是他最早把孩童當做小說的主人公(比如《霧都孤兒》),也是他最早把小說放在報刊中連載(比如他的處女作《匹克威克外傳》)。他也是最早直面當時社會問題的小說家之一,比如他寫了很多窮人的困苦,而這也是他自己經歷過的。當他父親因為無法償還債務入獄,十二歲的狄更斯被迫離開學校,去了一個擦鞋廠工作。這段苦痛經歷他始終無法忘懷,後來他會如此不知疲倦地奮鬥,不僅為了幫助別人,也為了讓自己的財政自由更穩固一些。儘管擁有了名望和財富,狄更斯依然不遺餘力地幹活,去全國巡演,給來見他的觀眾繪聲繪色地讀自己的作品。每次這樣的演出之前,他會在下午茶的時候喝一品脫的香檳,作為熱身。

私生子

路易·阿拉貢 Louis Aragon,1897—1982,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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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

聊起超現實主義的時候,可以提一下薩爾瓦多·達利、安德烈·佈列東*和路易·阿拉貢。

其中真正讓人刮目相看的是你提到了相對而言更冷僻的阿拉貢。法國作家路易·阿拉貢的童年和旁人不同。他是一個私生子,他的母親當時戀上了一個比她大得多的已婚男人,後者一直沒有承認這個兒子。

為了掩蓋這個醜聞,阿拉貢小的時候一直以為母親是自己的姐姐,而祖母(她被自己的丈夫拋棄了)是他的養母。直到年輕的路易要奔赴一戰的戰場,秘密才被公佈。因為殉於前線的可能性並不小,家人決定是時候把真相告訴他了。這樣稀裡糊塗的童年教育讓阿拉貢對女性有種本能的同情,而且深深地渴望成為某個團體的一員。

他一開始是達達主義的成員,經過努力,成功地創作出了完全胡扯的藝術和詩歌。後來,他和安德烈·佈列東一道發起了超現實主義的運動;這和達達主義有相似之處,就是沒有像達達主義那麼莫名其妙。不過,阿拉貢回看自己十五年的超現實主義藝術生涯——做了很多像寫自書詩歌(也就是頭腦裡不管想到什麼都寫下來)之類的事——把它定性為“年輕時犯的錯誤”。跟很多超現實主義者一樣,他發現自己越來越傾心於共產主義,果然沒過多久就入了黨:他又可以隸屬於一個新的集體了,而且在約瑟夫·斯大林身上找到了一個強大的父親形象,以彌補童年的缺失。既是戰爭英雄,又是超現實主義的創立者之一,還寫共產主義詩歌和小說,阿拉貢在法國自然很受歡迎。

他的好幾首詩都被像雷歐·費荷這樣的低吟歌手譜上了曲子,讓他的名氣更響了。如果見到他本人,你會覺得文人的優雅被他體現得淋漓盡致。而且他還有個美麗動人的妻子——俄羅斯作家埃爾莎·特麗奧萊。

托馬斯·潘恩 Thomas Paine,1737—1809,作家 代表作《人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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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

把托馬斯·潘恩作為自由思想的奠基人之一提起時,按照慣例,要把他喊成“湯姆·潘恩”,甚至“老湯姆·潘恩”,就好比他跟你是多年的好友。

托馬斯·潘恩是個私生子,出生於諾福克一個工人家庭,一輩子致力於不讓那些專橫的統治階層侵害普通人的權益。他揚帆駛往美洲,正好目睹了獨立戰爭;他寫的五十頁小冊子《常識》,激勵了美國軍隊繼續鬥爭,直到完全擺脫英國國王的統治。

據說幾乎每個美國士兵都讀過或聽別人讀過這本書,而潘恩的書名本身就足夠革命性,因為它隱含的意義是你不需要成為一個貴族才能分清對錯,常識該是人人都有的,即使平常人也有。

法國大革命蠢蠢欲動的時候,潘恩回到了歐洲。他讀到埃德蒙·伯克*的《法國革命論》,對其中的保守想法感到大為不齒,寫了《人的權利》(1791)作為回應,提出一個政府如果不能保護人民的利益,人民就有權起來推翻它。

這本書大獲成功,卻讓他動盪的生活又添了許多曲折。他被判了刑,罪名是誹謗伯克,但逃脫了制裁。他在革命中的法國成了大英雄,但又和羅伯斯庇爾的支持者交惡,十分僥倖才沒有死在絞刑架上。他見到過拿破崙,後者說他睡覺時枕頭下面會放一本《人的權利》。但觀察到拿破崙愈發投入於篡位奪權,潘恩把他稱作“有史以來最徹底的冒牌貨”。潘恩的最後幾年是在美國度過的。他因為宣稱自己是個自然神論者,被社會所排斥;自然神論者認為神是存在的,但它不是基督教《聖經》中的上帝。

這個人心裡想什麼總是要說出來的。實際上,他唯一的偽裝大概就是他的名字了。他出生時叫“Pain”,但在最後加了一個“e”,讓它看起來更有身份一些。然而他的做法是社交矯飾中相對柔和的策略,不像一位畫家……

婚史豐富

索爾·貝婁 Saul Bellow,1915—2005,小說家 代表作《賽姆勒先生的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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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

形容詞“貝婁式的”指的是一種雄渾飽滿卻又隨心所欲的文風,有種智識上的貪婪,貝婁自己的小說文字就是這樣。

《聖經》裡說國王所羅門有七百個妻子,和他同名的所羅門·貝婁(之後譽滿文壇用的是筆名“索爾·貝婁”)才娶到五個。但也不用太過可憐他。這是唯一一位拿過三次國家圖書獎的作家,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美國小說家的有力競爭者。

《奧吉·馬奇歷險記》(1953)的開場就可以感受他的行文是怎樣的風味:“我是個美國人,出生在芝加哥——芝加哥,那個不苟言笑的城市,我做事方法全是自學的,隨心所欲,而且一定會用我自己的方式讓人記住……”這本書寫的是一個男人到處晃盪,從一個沒有出路的工作換到另一份沒有出路的工作(一度在一個馴狗中心幹活)——從一個女人換到另一個女人。

這本書不同尋常的地方是它有一種不動聲色的好讀易懂,但同時又在智識上深刻討論了那個時代的各種重大主題。他的寫法是很美國化的,不僅在於那種帶有音樂感的振振有辭和那種思辨性,或許還在於那種喋喋不休的感覺。

在英國作家馬丁·艾米斯(貝婁的著名粉絲)看來,貝婁的句子就是“好像比其他人的都更有分量”。但對於另一些人來說,這可能就是個問題。就像讀羅斯,或者讀德里羅(只是隨便舉兩個例子),在遭遇貝婁的博學時(掉書袋的話,另外兩部重要的作品是1964年的《赫索格》和1975年的《洪堡的禮物》),你很難不尷尬地意識到自己怎麼什麼都不知道。

1976年接受諾貝爾文學獎的時候,貝婁號召作家們“要把(大家)從心智的渾渾噩噩中搖醒”。質疑他的人說在文學上,貝婁寫的東西太舊了,那些誇張的人物讓人想起十九世紀查爾斯·狄更斯*那一輩作家寫的小說。當然了,能讓人想起狄更斯也不算太糟吧。

結巴

查爾斯·達爾文 Charles Darwin,1809—1882,科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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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

提到進化論的爭論的時候,要把它們稱為“後達爾文”的理論,暗示你很清楚進化論在十九世紀之後已經改良了很多。

進化論是一場革命。十九世紀之前,大家看著精彩紛呈的大自然,認定上帝一定存在。也不一定,進化論這樣說道。造成這樣無窮變化的是一種過程,叫做“自然選擇”或“優勝劣汰”。換句話說,條件更好的動物(更快、更擅偽裝等)存活下來,並把這些特質傳給了它們的後代。

這一過程有時導致物種整個滅絕了(比如恐龍),而有些新的物種則會出現,比如,人類就是從猩猩進化而來的。

達爾文並非十九世紀唯一一個闡發進化論的科學家,但大部分的功勞都歸功於他。一部分是因為他研究得很透徹,一部分是因為他在《物種起源》(1959)中把自己的結論展示得氣勢澎湃、一目瞭然,還有一部分也因為他留了把大鬍子。

畫卡通的人想嘲笑人類和猩猩是親戚這個荒唐說法,達爾文的大鬍子就讓他們如獲至寶。有人畫了一個滿身毛髮、像猩猩一樣的達爾文,於是這個畫面就留在了大眾的想象之中。

達爾文是個不可知論者,並不著急要撼動大家對於上帝的信仰;他把進化論藏了很多年,沒有出版,是怕自己虔誠的妻子艾瑪(也是他的表妹)太過難受。

他有次提到,跟人解釋進化論感覺就像“殺了人再自首”。它不僅有可能“殺死”上帝,也會讓人類的自尊心受損,他們一直以為自己是和上帝近似的高級物種。

達爾文當然不是刀槍不入的,他自己就被疑慮不停地折磨。除了講話結巴,他成年生活還被嚴重的疾病困擾,自己治療的手段就是隔一段時間去衝個冷水澡。

縱慾

巴勃羅·畢加索 Pablo Picasso,1881—1973,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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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

要是有人誇獎你身上某件藍色的衣服或飾品,你可以回答:“我正在經歷我的 ‘藍色時期’。”

巴勃羅·畢加索身材矮小,但情人倒是不少;而且歲數越來越大,女朋友卻始終年輕。

在他人生的最後幾十年,他一連串戀情的對象最起碼都比他年輕四十歲。根據各種流傳的說法,他對這些女子都不太好。(1966年有部電影叫《忘情畢加索》,就是關注了這個主題。)似乎他的想法就是:我是藝術天才,想怎樣就怎樣。

質疑他是個藝術天才的人的確不多。他不但在漫長的藝術生涯中始終有大量作品問世,而且僅僅是擅長的風格就多樣到非俗手可以企及,此外,他的創作還顯然非常輕鬆。畢加索的父親曾是個專業畫家,但當畢加索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因為畫技太過高超,讓父親絕望得封筆了。

年輕的畢加索離開祖國西班牙到了巴黎之後(他餘生都在這個城市度過),經歷了幾個關鍵的藝術階段:藍色時期(他的畫作用了大量藍色,看上去很壓抑)和玫瑰時期(他用了大量的玫瑰色,看上去更開心一些)。

他在1907年畫出的《亞威農少女》是延續了保羅·塞尚的藝術探索,將一群擺出造型的妓女奇怪地碎片化了。之後他又小小地前進了一步,同喬治·布拉克一起發明了立體主義。這種風格是把日常用品或人物作為對象,但要把它們從多個角度呈現的樣子同時描繪到畫布上。

犬儒派的人會說,這種畫到最後重疊的意象實在太多,根本辨認不出原來要畫的東西是什麼。(順便提一句,這種風格之所以叫立體主義,是因為一個批評者說最後的畫作像是很多立方體堆在一起。)

畢加索始終沒有成為一個純粹的抽象畫家。他的作品一直都在表現某個實在的東西。在他1937年的大型作品《格爾尼卡》中,你可以從一片狼藉中看到一隻正在嘶叫的馬頭探了出來。這是藝術家對納粹轟炸了西班牙小鎮格爾尼卡的回應。

佔領巴黎之後,幾個蓋世太保的軍官去了他的公寓,看到一張《格爾尼卡》的照片,其中一個問道:“這是你的作品嗎?”“不是,”畢加索冷冷地回道,“這是你們的作品。”這位全球聞名、讚譽滿天的藝術家是在一場晚宴中間去世的,當時他正和妻子傑奎琳一起招待賓客。

get了這些文化段子,希望你下次在約會中也能優雅“裝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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