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威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致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告知書

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


為全力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防止疫情傳播和蔓延,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特告知如下事項,請知悉執行:

一、嚴格復工日期。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延遲省內企業復工的緊急通知》(魯人社字〔2020〕10號)要求,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其中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確需提前復工的企業要按照當地有關部門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預案,配備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資,確保日常防護到位。

二、強化衛生意識。利用停工時間,持續開展清潔、消毒工作,購買配備消毒用品,對生產場所、日常用品用具等進行清潔和消毒。持續開展衛生“消殺滅”活動,加強環境衛生保潔,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對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運輸車輛及時沖洗保潔。嚴禁在廠區飼養家禽。

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食品生產企業,尤其是禽肉製品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索證索票等制度,所購禽肉等原料必須有檢疫合格證明,並能夠追根溯源。堅決不能使用來源不明、無檢疫合格證明或檢疫不合格的禽肉。藥品生產企業,尤其是生產疫情防控藥品的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生產,嚴格檢驗把關,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不得放行;要做好疫情防控相關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對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風險。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尤其是生產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的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及相關產品技術要求組織生產,從源頭保障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同時做好疫情防控所需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四、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對企業1月10日後接收的外來人員,要建立臺賬,制定隔離方案,採取必要醫學隔離措施,嚴格執行14天隔離觀察要求。員工上崗前要進行體溫檢測,工作時間一律佩戴口罩,對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員工,要立即停止工作。教育引導員工無特殊情況不串門、不集會、不聚餐,儘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場所活動,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教育引導職工注重養成良好的個人生活習慣和公共衛生習慣,積極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避免近距離接觸咳嗽、發熱病人,自覺配合做好疫情篩查檢測。

五、增強防控意識。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消除恐懼心理,堅決抵制和糾正散播謠言等違法違規行為,引導員工正確理解、積極配合、科學參與疫情防控,切實提高防控能力。


威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