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總局:藥品、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

“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等內容,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佈“三品一械”廣告。

市監總局:藥品、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

虛假宣傳的重災區——藥品、保健品領域,再一次迎來整治。

12月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佈了《關於做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的通知》,明確要依法開展“三品一械”廣告審查工作,從嚴審查。

據記者瞭解,在虛假廣告、電信詐騙案例中,涉及了大量食品保健品及醫藥醫療廣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2018年第一批20個典型虛假違法廣告中,有高達一半是食品保健品醫療等方面的案例。

此次發佈的《通知》指出,“三品一械”廣告必須真實、科學、準確地向公眾介紹產品信息,其表現形式和宣傳效果不得對公眾造成誤導。“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等內容,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佈“三品一械”廣告。

《通知》強調,市場監管總局正在抓緊制定“三品一械”廣告審查有關部門規章。在新規章發佈前,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和現行相關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要求,開展“三品一械”廣告審查工作。要儘快明確“三品一械”廣告審查職責部門,及時開展“三品一械”廣告審查人員培訓,依法履職盡責,確保機構改革期間審查工作不間斷、標準不放鬆、水平不降低。

在優化“三品一械”廣告審查服務方面,《通知》明確,要落實異地發佈藥品廣告備案方式調整、壓縮醫療器械廣告審查時間、推廣網上辦理、簡化證明材料等具體改革措施。要進一步全面優化“三品一械”廣告審查服務,精簡證明材料,縮短辦理時限,逐步實現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公開、諮詢等環節全流程在線辦理,為廣告申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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