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我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金平)借势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及生态环境部各项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我市积极推进各项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加快解决饮用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截至6月中旬,市级饮用水源地的10项问题除钟岭水厂取水口搬迁工程未完成外,其他9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任务;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30个问题,已完成整治17个。

大力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清废行动”。自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专项行动督查组进驻我市,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查活动以来,我市大力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督查组督查期间交办的6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力度。我市全面开展排查,对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建立监管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分类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且治理后仍不达标排放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取缔,对经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企业限期搬迁,对经过污染治理提升改造可以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据悉,我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4080余人次,排查企业4930多家次,责令整改企业1019家次,责令停止生产整改企业261家,关停取缔企业149家,对208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788万元,利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3件。同时,边督边改,快速查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中央环保第四督察组进驻江西以来,我市对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环境违法案件高度重视,边督边改、迅速立案、快速查处,共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重点违法案件6起,行政拘留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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