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公告】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四纬路、七纬路的锦山大街至江城大街路段,由原来的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通行,更改为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通行;
2、五纬路的锦山大街至江城大街路段,由原来的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通行,更改为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通行;
3、锦江街体育馆路至鸭绿江断桥路段,道路南侧顺向临时停车泊位更改为限时停车,禁止停车时段为7时30分至18时30分。
特此公告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来源 / 丹东FM1017 编辑/ 孙坤霖 主编/李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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