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藏格控股:涉及3600萬侵權糾紛 一審判決無需擔責

新浪財經訊11月25日,藏格控股(維權)發佈公告稱關於永瑋鎂鉀、永瑋工程訴其控股公司藏格鉀肥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青海省高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具體訴訟事項如下:(藏格控股維權入口)

2008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日期間永瑋工程從鹽湖股份租賃鹽田,簽訂租賃合同後由永瑋鉀鎂開發使用。租賃期滿鹽湖股份將該鹽田轉賣給藏格鉀肥。藏格鉀肥於2014年6月進入該鹽田開始經營使用,永瑋工程尚有大量滷水和已經形成的鉀鹽光鹵石礦,折算約為160萬噸。之後永瑋工程多次找藏格鉀肥協商,格爾木人民法院執行局也向藏格鉀肥下發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藏格鉀肥配合清運遺留礦產,藏格鉀肥均未配合。

藏格鉀肥對此解釋,公司向鹽湖股份購買鹽田,手續合法、齊全。永瑋工程和永瑋鉀鎂均無採礦權,與鹽湖股份租賃合同在2012年4月1日到期後拒不退出,民事判決生效後仍拒絕執行。2014年6月13日,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將上述鹽田執行給鹽湖股份,鹽湖股份又將鹽田交付給藏格鉀肥,格爾木市人民法院《財產移交通知書》、鹽湖股份《資產移交表》,表述清楚、記載清晰,未設定任何附加條件。因此永瑋工程、永瑋鉀鎂向藏格鉀肥提起的訴訟,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2019年11月,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永瑋工程對藏格鉀肥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04萬,由永瑋工程負擔。

藏格控股表示,本次裁定、判決為一審結果,若裁定、判決結果生效,不會對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本案當事人是否上訴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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