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火車擒“賴”記: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6月12日晚上,我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公安部門反饋的查找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人範某將於當天晚上十一點左右乘坐火車經過上饒站。執行指揮中心立即和鐵路公安取得聯繫,第一時間爭取鐵路公安的支持,鐵路公安表示即使列車晚點也將大力配合法院的拘傳行動。為免影響其他旅客的正常出行,執行指揮中心立即調派6名幹警,於晚上十點提前到上饒站實施強制拘傳。

火車擒“賴”記: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晚上十一點整,列車緩緩地駛進上饒站。剛剛一靠站,執行幹警和公安幹警立即進入車廂,在早已鎖定的鋪位上,一舉將還在睡夢中的被執行人範某抓獲。十一點零五分,列車正點駛出上饒站,拘傳行動未影響其他旅客的出行時間。據瞭解,該案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執行人範某因資金週轉困難向申請執行人鄭某借款。2015年7月3日,信州區人民法院判決範某應歸還鄭某借款本金31.26萬元及相關利息。本案立案執行後,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但範某僅僅在歸還20萬元以後,拒不履行剩餘款項的還款義務,且和執行法官玩起了“躲貓貓”,失去聯繫,避而不見。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予以限制高消費。據被執行人範某稱因被納入失信無法購買高鐵票,只能坐普通列車,但是沒想到在“綠皮車”(普通列車)上也會被法院拘傳。範某在被拘傳後,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被我院依法予以拘留十五天的處罰。

火車擒“賴”記: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生效法律文書必須得到履行,司法權威更是不容侵犯。我院執行局將繼續加強和公安機關的配合,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壓縮“老賴”的生存空間,積極兌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莊嚴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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