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一汽出炉新“三定“方案 对机构职能编制实施大手术

徐留平大刀阔斧的改革仍在继续。

文 | 国 政

来自帮宁工作室(gbngzs)的报道

一汽出炉新“三定“方案 对机构职能编制实施大手术

继一汽集团领导班子调整,70后孙志洋履新职后,2018年5月16日,一汽集团对公司数十个组织机构实施大手术,调整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责、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归属。

帮宁工作室发现,这份堪称一汽集团新“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汽集团成立产品先期策略策划委员会,由董事长徐留平挂帅,副总经理秦焕明兼任副主任,副总经理王国强担任执行副主任,成员包括副总经理邱现东、孙志洋,以及产品规划及项目部、营销服务部、客户关系管理部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

这个委员会的目的是在中长期及单产品策划阶段,强化市场研究、产品策划、客户画像等业务统筹。主要职责包括统筹管理并明确红旗品牌中长期及单产品策划;统一组织安排并布置与产品相关的市场研究;统筹安排并组织红旗用户画像;按业务要求统筹审核业务计划及预算并审计预算使用。

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产品规划及项目部。营销服务部、客户关系管理部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产品先期策略及策划工作。

一汽集团在“中国一汽发〔2018〕132号”文件中作出上述决定。这份文件于5月16日印发给集团公司总部各单位、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汽集团在文件中表示,为更有效落实集团公司战略,强化创新工作的展开,进一步合理配置和聚焦资源,同时为进一步理顺业务关系,决定对集团公司部分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部分职能归属进行调整明确。

一汽出炉新“三定“方案 对机构职能编制实施大手术

其主要内容是:

一、成立移动出行事业部,撤销移动出行办公室

为完善明确移动出行业务战略资源的统合,落实“经营增长极”,设立移动出行事业部,同时整建制撤销移动出行办公室。

移动出行事业部与移动出行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个名称”。移动出行公司董事长由集团公司领导兼任。移动出行事业部党组织副书记同时兼任移动出行公司副总经理。

原移动出行办公室相关管理协调职能由移动出行事业部承接。将一汽服贸公司、红旗智行科技公司、一汽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红旗出行(雄安)公司等与移动出行业务相关的公司纳入移动出行事业部管理范畴。

二、成立红旗小镇事业管理部

为加快“红旗小镇”战略任务发展和落地,落实集团公司“战略增长极”,成立红旗小镇事业管理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

红旗小镇事业管理部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红旗小镇”发展规划、实现途径、建设策略、业务发展措施;搭建业务链条,组织建立“红旗小镇”运营模式;统筹资源并布局,组织开展合资合作项目;组织搭建“红旗小镇”运营平台;组织开展与“红旗小镇” 相关的投资、金融服务、保险、衍生服务等各类业务;组织建设并筹划后期运营“博物馆”。

红旗小镇事业管理部下设规划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生态及衍生业务协调处等3个处级机构,各处设处长1人。

一汽出炉新“三定“方案 对机构职能编制实施大手术

三、成立新技术及创新业务部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新技术及创新业务规划及督促实施落地,成立新技术及创新业务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

新技术及创新业务部主要负责总体战略与落地实施之间的创新技术、创新业务识别、引进、孵化、推进工作;负责产品前瞻技术及预研统筹及管理;负责其它新技术识别、引进论证、推动落地;负责创新业务统筹管理(含“双创”);负责创新业务识别开发、创新业务商业模式研究及应用、培育、推动落地;负责创新实验室创立和统筹、协调、管理;负责组织创业平台建设和管理。

同时,进一步明确战略管理部应加强对新能源、智能网联工作的总体筹划。新技术及创新业务部在总体规划下具体负责技术(包括新能源、智能网联重大创新技术)规划工作。

四、撤销新能源办公室、智能网联办公室

整建制撤销新能源办公室、智能网联办公室。其与新技术及创新业务相关的业务划入新技术及创新业务部,与新能源、智能网联具体产品项目管理相关业务,分别划归新能源开发院、智能网联开发院,有关新能源车辆销售及相关业务归由营销服务部(红旗销售公司)负责。

五、成立安全环境保障部

为进一步提高总部日常运行保障并强化执行力度与工作效率,促进相关单位更加聚焦核心业务,成立安全环境保障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将办公厅行政保卫处除外事业务外的其它业务及行政事务中心纳入安全环境保障部管理;将发展制造部安全环保处整建制划入安全环境保障部;将发展制造部投资管理处的民用建构筑物(房屋)管理业务纳入安全环境保障部管理;将研发总院资源保障处整建制划入安全环境保障部。

安全环境保障部下设行政服务处、资源保障处、安环保卫处等3个处级机构,各处设处长1人。同时,将行政事务中心更名为会议中心。

六、加快信息化数字化战略转型,明确信息化数字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集团公司的信息化数字化战略转型,进一步明确体系管理及IT部负责统筹归口管理集团公司信息化、数字化业务。设立集团公司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明确改革办由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调整为与体系管理及IT部合署办公。调整后,体系管理及IT部与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改革办实行“一个机构,三个名称”。

同时,将体系管理及IT部流程及管理创新处更名为管理体系化及创新处;将信息系统规划处增加大数据管理处名称,负责统筹管理、协调、组织集团公司大数据业务;将基础设施管理处增加信息安全管理处名称,负责统筹管理、协调、组织集团公司信息安全业务;将组织管理处增加改革处名称,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改革工作。

七、调整研发板块资源配置,强化研发“一体化”“专业化”管理

1.为加强研发体系管理,促进研发“一体化”,调整研发总院等单位领导职位设置。调整后研发总院院长、党委书记由集团公司领导兼任,调整后研发总院设常务副院长1人、副院长4人、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1人;新能源开发院、智能网联开发院、造型设计院的院长由研发总院副院长兼任。

2.为合理配置研发资源,将研发总院电子电气开发部中与新能源研发相关的电控开发业务调整至新能源开发院管理;电子电气开发部更名为电子电气研究所,并划归智能网联开发院管理。将新能源开发院材料与轻量化研究所整建制划归研发总院管理。

3.进一步明确智能网联开发院聚焦“车端”网联研发和智能化研发,在智能网联开发院增设车端网联开发所、智能空间开发所,各设所长1人;同时,将智能研究所更名为智能驾驶研究所。

4.为进一步强化车辆对标统筹管理与充分实现对标数据共享,在研发总院增设车辆对标中心,设主任1人。

5.新能源开发院、智能网联开发院、造型设计院,按照相关规定同步设置党群工作机构,职位编制另行研究确定。

八、调整产品规划及项目部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关职责

为更好地开展产品先期策略策划工作,将产品规划及项目部产品及技术规划处更名为产品先期策略策划处,负责产品战略、中长期产品规划、产品先期策略及策划、技术标准化管理、产品公告、生产资质、产品相关法规管理以及统筹集团商用车、乘用车、零部件总成产品战略。

将H平台项目管理处更名为项目管理一处(整车项目管理处)、动力总成项目管理处更名为项目管理二处。

同时,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双积分”工作由产品规划及项目部归口管理。

九、进一步理顺部分业务的归口单位及机构设置

为强化公司对股份公司董事会运行的服务支持,将董事会办公室由与办公厅合署办公调整为与资本运营部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个名称”,将办公厅所属董事会事务处整建制划转至资本运营部管理。

明确股权投资业务由资本运营部归口管理,并调整资本运营部内部与资本运营工作相关的原设机构为资本规划处、资本运营处,各设处长1人。

明确资产处置业务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同时为强化集团公司财务成本费用控制管理,财务部增设副部长1人。

明确固定资产投资业务由发展部归口管理,将财务部投资总体管理处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业务纳入发展部投资管理处管理。财务部投资总体管理处整建制撤销。

上述业务工作各归口管理部门须负责在全集团范围内统计与业务对应的相关数据,建设标准化数据源,管理对应业务及数据的标准及规范,切实开展相应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上述调整后

1.发展制造部取消安全环保部名称,并核减副部长编制1人。明确发展制造部下设投资管理处、工艺技术处、生产管理处等3个处级机构。

2.进一步明确办公厅(党委办公厅)内部机构设置,设文秘机要一处、文秘机要二处、驻京办等3个处级机构,各设处长(主任)1人。

3.明确资本运营部下设资本规划处、资本运营处、董事会事务处等3个处级机构。

4.明确研发总院下设CAE研究所、NVH研究所、车身开发部、党群工作部、底盘开发所、动力总成所、试制所、试验所、项目管理处、特种车辆项目管理处、整车开发部、研发体系建设处、海南试验公司、材料与轻量化研究所、车辆对标中心等15个处级机构。

5.明确造型设计院下设前瞻研究所、红旗造型所等2个处级机构。

6.明确新能源开发院下设项目管理处、电池研究所、电机电驱动研究所、整车开发匹配部、新能源分公司等5个处级机构。

7.智能网联开发院下设项目管理处、智能驾驶研究所、车端网联开发所、智能空间开发所、电子电气研究所等5个处级机构。

十一、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归属

进一步明确“产品认可”(含公告、产品3C、产品环保认可)相关资质由产品规划及项目部归口管理。进一步明确“生产资质”由战略管理部归口统筹,战略管理部应制定管理流程,并组织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小组有效开展工作。在战略管理部统筹下,产品规划及项目部具体负责“工信部企业准入”的对应工作;发展制造部具体负责“发改委投资项目核准”的对应工作;质量保证部具体负责“生产一致性”相关工作。

为强化公司管理审计,将合规部更名为审计与法务部。明确审计与法务部归口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章程”和协调“股份公司监事会运行”职能。同时,落实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明确后续将逐步取消特派监事工作制度。

进一步明确品牌公关部应不断强化社会责任管理职能,包括“扶贫”工作职责,切实充分展现央企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十二、明确公司相关委员会设置

明确集团公司现阶段设立战略咨询委员会、数字化管理规划委员会、红旗经营管理委员会、产品战略委员会、产品先期策略策划委员会、红旗品牌产品安全委员会、费用控制委员会、采购招标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等9个委员会。

其中,红旗经营管理委员会、产品战略委员会、红旗品牌产品安全委员会、费用控制委员会、采购招标委员会前期已成立。战略咨询委员会、数字化管理规划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另行明确成立。

十三、调整奔腾事业本部相关资源配置及业务关系

为更好地强化奔腾品牌研发资源“一体化”管理,将造型设计院奔腾造型所整建制划归奔腾事业本部奔腾开发院。

明确将轿车公司发传中心在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后,与动力总成天津工厂进行整合,并实行“工厂制”管理。

明确由奔腾事业本部负责加快推进天津产品开发中心混合所有制改革。

进一步明确奔腾事业本部可委托研发总院、新能源开发院、智能网联开发院、造型设计院开展研发工作,可租用其资产开展研发业务,并签订协议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乘用车动力总成研发、NVH、CAE、试制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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