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一汽出爐新“三定“方案 對機構職能編制實施大手術

徐留平大刀闊斧的改革仍在繼續。

文 | 國 政

來自幫寧工作室(gbngzs)的報道

一汽出爐新“三定“方案 對機構職能編制實施大手術

繼一汽集團領導班子調整,70後孫志洋履新職後,2018年5月16日,一汽集團對公司數十個組織機構實施大手術,調整機構設置及相關職責、進一步明確有關職能歸屬。

幫寧工作室發現,這份堪稱一汽集團新“三定”(定機構、定編制、定職能)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汽集團成立產品先期策略策劃委員會,由董事長徐留平掛帥,副總經理秦煥明兼任副主任,副總經理王國強擔任執行副主任,成員包括副總經理邱現東、孫志洋,以及產品規劃及項目部、營銷服務部、客戶關係管理部主要領導及相關業務負責人。

這個委員會的目的是在中長期及單產品策劃階段,強化市場研究、產品策劃、客戶畫像等業務統籌。主要職責包括統籌管理並明確紅旗品牌中長期及單產品策劃;統一組織安排並佈置與產品相關的市場研究;統籌安排並組織紅旗用戶畫像;按業務要求統籌審核業務計劃及預算並審計預算使用。

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產品規劃及項目部。營銷服務部、客戶關係管理部明確專職人員負責產品先期策略及策劃工作。

一汽集團在“中國一汽發〔2018〕132號”文件中作出上述決定。這份文件於5月16日印發給集團公司總部各單位、分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汽集團在文件中表示,為更有效落實集團公司戰略,強化創新工作的展開,進一步合理配置和聚焦資源,同時為進一步理順業務關係,決定對集團公司部分組織機構及相關職責、部分職能歸屬進行調整明確。

一汽出爐新“三定“方案 對機構職能編制實施大手術

其主要內容是:

一、成立移動出行事業部,撤銷移動出行辦公室

為完善明確移動出行業務戰略資源的統合,落實“經營增長極”,設立移動出行事業部,同時整建制撤銷移動出行辦公室。

移動出行事業部與移動出行公司實行“一個機構、兩個名稱”。移動出行公司董事長由集團公司領導兼任。移動出行事業部黨組織副書記同時兼任移動出行公司副總經理。

原移動出行辦公室相關管理協調職能由移動出行事業部承接。將一汽服貿公司、紅旗智行科技公司、一汽國際融資租賃公司、紅旗出行(雄安)公司等與移動出行業務相關的公司納入移動出行事業部管理範疇。

二、成立紅旗小鎮事業管理部

為加快“紅旗小鎮”戰略任務發展和落地,落實集團公司“戰略增長極”,成立紅旗小鎮事業管理部,設部長1人、副部長2人。

紅旗小鎮事業管理部主要負責組織制定並落實“紅旗小鎮”發展規劃、實現途徑、建設策略、業務發展措施;搭建業務鏈條,組織建立“紅旗小鎮”運營模式;統籌資源並佈局,組織開展合資合作項目;組織搭建“紅旗小鎮”運營平臺;組織開展與“紅旗小鎮” 相關的投資、金融服務、保險、衍生服務等各類業務;組織建設並籌劃後期運營“博物館”。

紅旗小鎮事業管理部下設規劃管理處、運營管理處、生態及衍生業務協調處等3個處級機構,各處設處長1人。

一汽出爐新“三定“方案 對機構職能編制實施大手術

三、成立新技術及創新業務部

為進一步強化集團公司新技術及創新業務規劃及督促實施落地,成立新技術及創新業務部,設部長1人、副部長2人。

新技術及創新業務部主要負責總體戰略與落地實施之間的創新技術、創新業務識別、引進、孵化、推進工作;負責產品前瞻技術及預研統籌及管理;負責其它新技術識別、引進論證、推動落地;負責創新業務統籌管理(含“雙創”);負責創新業務識別開發、創新業務商業模式研究及應用、培育、推動落地;負責創新實驗室創立和統籌、協調、管理;負責組織創業平臺建設和管理。

同時,進一步明確戰略管理部應加強對新能源、智能網聯工作的總體籌劃。新技術及創新業務部在總體規劃下具體負責技術(包括新能源、智能網聯重大創新技術)規劃工作。

四、撤銷新能源辦公室、智能網聯辦公室

整建制撤銷新能源辦公室、智能網聯辦公室。其與新技術及創新業務相關的業務劃入新技術及創新業務部,與新能源、智能網聯具體產品項目管理相關業務,分別劃歸新能源開發院、智能網聯開發院,有關新能源車輛銷售及相關業務歸由營銷服務部(紅旗銷售公司)負責。

五、成立安全環境保障部

為進一步提高總部日常運行保障並強化執行力度與工作效率,促進相關單位更加聚焦核心業務,成立安全環境保障部,設部長1人、副部長1人。

將辦公廳行政保衛處除外事業務外的其它業務及行政事務中心納入安全環境保障部管理;將發展製造部安全環保處整建制劃入安全環境保障部;將發展製造部投資管理處的民用建構築物(房屋)管理業務納入安全環境保障部管理;將研發總院資源保障處整建制劃入安全環境保障部。

安全環境保障部下設行政服務處、資源保障處、安環保衛處等3個處級機構,各處設處長1人。同時,將行政事務中心更名為會議中心。

六、加快信息化數字化戰略轉型,明確信息化數字化工作歸口管理部門

為進一步加快集團公司的信息化數字化戰略轉型,進一步明確體系管理及IT部負責統籌歸口管理集團公司信息化、數字化業務。設立集團公司信息化數字化辦公室;明確改革辦由與人力資源部合署辦公調整為與體系管理及IT部合署辦公。調整後,體系管理及IT部與信息化數字化辦公室、改革辦實行“一個機構,三個名稱”。

同時,將體系管理及IT部流程及管理創新處更名為管理體系化及創新處;將信息系統規劃處增加大數據管理處名稱,負責統籌管理、協調、組織集團公司大數據業務;將基礎設施管理處增加信息安全管理處名稱,負責統籌管理、協調、組織集團公司信息安全業務;將組織管理處增加改革處名稱,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改革工作。

七、調整研發板塊資源配置,強化研發“一體化”“專業化”管理

1.為加強研發體系管理,促進研發“一體化”,調整研發總院等單位領導職位設置。調整後研發總院院長、黨委書記由集團公司領導兼任,調整後研發總院設常務副院長1人、副院長4人、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兼工會主席1人;新能源開發院、智能網聯開發院、造型設計院的院長由研發總院副院長兼任。

2.為合理配置研發資源,將研發總院電子電氣開發部中與新能源研發相關的電控開發業務調整至新能源開發院管理;電子電氣開發部更名為電子電氣研究所,並劃歸智能網聯開發院管理。將新能源開發院材料與輕量化研究所整建制劃歸研發總院管理。

3.進一步明確智能網聯開發院聚焦“車端”網聯研發和智能化研發,在智能網聯開發院增設車端網聯開發所、智能空間開發所,各設所長1人;同時,將智能研究所更名為智能駕駛研究所。

4.為進一步強化車輛對標統籌管理與充分實現對標數據共享,在研發總院增設車輛對標中心,設主任1人。

5.新能源開發院、智能網聯開發院、造型設計院,按照相關規定同步設置黨群工作機構,職位編制另行研究確定。

八、調整產品規劃及項目部內部組織機構和相關職責

為更好地開展產品先期策略策劃工作,將產品規劃及項目部產品及技術規劃處更名為產品先期策略策劃處,負責產品戰略、中長期產品規劃、產品先期策略及策劃、技術標準化管理、產品公告、生產資質、產品相關法規管理以及統籌集團商用車、乘用車、零部件總成產品戰略。

將H平臺項目管理處更名為項目管理一處(整車項目管理處)、動力總成項目管理處更名為項目管理二處。

同時,進一步明確集團公司“雙積分”工作由產品規劃及項目部歸口管理。

九、進一步理順部分業務的歸口單位及機構設置

為強化公司對股份公司董事會運行的服務支持,將董事會辦公室由與辦公廳合署辦公調整為與資本運營部合署辦公,實行“一個機構、兩個名稱”,將辦公廳所屬董事會事務處整建制劃轉至資本運營部管理。

明確股權投資業務由資本運營部歸口管理,並調整資本運營部內部與資本運營工作相關的原設機構為資本規劃處、資本運營處,各設處長1人。

明確資產處置業務由財務部歸口管理。同時為強化集團公司財務成本費用控制管理,財務部增設副部長1人。

明確固定資產投資業務由發展部歸口管理,將財務部投資總體管理處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業務納入發展部投資管理處管理。財務部投資總體管理處整建制撤銷。

上述業務工作各歸口管理部門須負責在全集團範圍內統計與業務對應的相關數據,建設標準化數據源,管理對應業務及數據的標準及規範,切實開展相應業務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上述調整後

1.發展製造部取消安全環保部名稱,並核減副部長編制1人。明確發展製造部下設投資管理處、工藝技術處、生產管理處等3個處級機構。

2.進一步明確辦公廳(黨委辦公廳)內部機構設置,設文秘機要一處、文秘機要二處、駐京辦等3個處級機構,各設處長(主任)1人。

3.明確資本運營部下設資本規劃處、資本運營處、董事會事務處等3個處級機構。

4.明確研發總院下設CAE研究所、NVH研究所、車身開發部、黨群工作部、底盤開發所、動力總成所、試製所、試驗所、項目管理處、特種車輛項目管理處、整車開發部、研發體系建設處、海南試驗公司、材料與輕量化研究所、車輛對標中心等15個處級機構。

5.明確造型設計院下設前瞻研究所、紅旗造型所等2個處級機構。

6.明確新能源開發院下設項目管理處、電池研究所、電機電驅動研究所、整車開發匹配部、新能源分公司等5個處級機構。

7.智能網聯開發院下設項目管理處、智能駕駛研究所、車端網聯開發所、智能空間開發所、電子電氣研究所等5個處級機構。

十一、進一步明確有關職能歸屬

進一步明確“產品認可”(含公告、產品3C、產品環保認可)相關資質由產品規劃及項目部歸口管理。進一步明確“生產資質”由戰略管理部歸口統籌,戰略管理部應制定管理流程,並組織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小組有效開展工作。在戰略管理部統籌下,產品規劃及項目部具體負責“工信部企業准入”的對應工作;發展製造部具體負責“發改委投資項目核准”的對應工作;質量保證部具體負責“生產一致性”相關工作。

為強化公司管理審計,將合規部更名為審計與法務部。明確審計與法務部歸口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章程”和協調“股份公司監事會運行”職能。同時,落實國家機構改革有關精神,明確後續將逐步取消特派監事工作制度。

進一步明確品牌公關部應不斷強化社會責任管理職能,包括“扶貧”工作職責,切實充分展現央企應履行的社會責任。

十二、明確公司相關委員會設置

明確集團公司現階段設立戰略諮詢委員會、數字化管理規劃委員會、紅旗經營管理委員會、產品戰略委員會、產品先期策略策劃委員會、紅旗品牌產品安全委員會、費用控制委員會、採購招標委員會、投資管理委員會等9個委員會。

其中,紅旗經營管理委員會、產品戰略委員會、紅旗品牌產品安全委員會、費用控制委員會、採購招標委員會前期已成立。戰略諮詢委員會、數字化管理規劃委員會、投資管理委員會另行明確成立。

十三、調整奔騰事業本部相關資源配置及業務關係

為更好地強化奔騰品牌研發資源“一體化”管理,將造型設計院奔騰造型所整建制劃歸奔騰事業本部奔騰開發院。

明確將轎車公司發傳中心在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後,與動力總成天津工廠進行整合,並實行“工廠制”管理。

明確由奔騰事業本部負責加快推進天津產品開發中心混合所有制改革。

進一步明確奔騰事業本部可委託研發總院、新能源開發院、智能網聯開發院、造型設計院開展研發工作,可租用其資產開展研發業務,並簽訂協議支付相關費用(包括乘用車動力總成研發、NVH、CAE、試製試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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