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案例分析」工傷休息期間工資如何發?

市民何先生:

我是一名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因工作導致身體受傷,想了解工傷休息期間工資如何發?

呼和浩特12333客服人員: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住院治療工傷或職業病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符合規定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案例分析」工伤休息期间工资如何发?

根據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經收治的醫療機構出具證明,由所在單位負責派人護理。所在單位未派人護理的,由所在單位按照不低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陪護費。

(呼和浩特晚報記者 蔣建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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