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曲靖馬龍一男子套六隻“野雞”獲刑五年罰款一萬元

曲靖馬龍一男子套六隻“野雞”獲刑五年罰款一萬元

曲靖馬龍一男子套六隻“野雞”獲刑五年罰款一萬元

珠江網訊(記者 朱洪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2月4日,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某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二審維持原判。一審王某富因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情節嚴重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0000元。同時判決其非法獵捕的六隻白腹錦雞予以沒收。

王某富,曲靖市馬龍區月望鄉人,小學文化。2019年4月期間,王某富到馬龍區月望鄉深溝村委會火燒菁村大坡山,在白腹錦雞經過的地方,採用下釦子的方式,獵捕到六隻白腹錦雞,拿回家飼養準備變賣。經鑑定,六隻白腹錦雞系國家II級保護野生動物,價值30000元。2019年10月11日,曲靖市馬龍區人民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0000元。同時判決其非法獵捕的六隻白腹錦雞予以沒收。一審宣判後,王某富以家庭貧困,法律意識淡薄等為由向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減輕處罰和免除罰金。

曲靖马龙一男子套六只“野鸡”获刑五年罚款一万元

曲靖中院二審認為,王某富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無視國家公佈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名錄,非法獵捕國家II級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作出前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承辦案件的曲靖中院環保庭庭長楊美瓊表示:建設綠色家園,維護生態平衡,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希望每個公民加強學習,引以為戒,摒棄個人狹隘自私思想,加入到保護生態環境的行列中來,為建設美麗中國盡到自己的義務。

法官提醒:

白腹錦雞於1989年被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並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 2012年瀕危物種紅色名錄。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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