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用文明“標尺”丈量城市文明——天津市廣大幹部群眾熱議《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

日前,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文明列出了“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這把文明“標尺”在我市廣大幹部群眾中引起強烈反響,大家紛紛表示,《條例》用法治為文明保駕護航,從單純依靠道德力量的“軟引導”,向兼具法治力量的“硬約束”轉變,讓文明有了更具體的規範、更明確的導向,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將帶頭當好宣傳員、引導員和監督員,推動《條例》落地見效,真正讓文明之風吹遍津城每個角落。

河西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區文明辦主任臧大偉表示,在創建文明城區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膀爺”穿梭大街上、公共場所大聲喧譁、車窗拋物等不文明現象,大煞城市風景。《條例》對文明行為的底線進行規範提升,對一些壞習慣給出了“硬約束”,有利於培育形成城市文明的內在品質。“作為城市的一員,我們會帶頭遵守《條例》要求,內練品質,外樹形象。作為文明戰線的一員,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做好《條例》的宣傳普及,引導廣大市民重塑文明理念,讓文明真正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他說。

“《條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把基本道德要求上升為法律規範,明確了執法內容、執法主體、執法標準等,對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有著重要意義。”河東區大直沽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掛職)金明表示,“要想讓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需要全社會共同發力。下一步,我們街道、社區將發揮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優勢,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條例》的宣傳教育,讓百姓真正瞭解日常生活中‘要求什麼’‘倡導什麼’,推動提升居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

“《條例》讓‘文明’不再是一個抽象詞彙,在公共場所、交通出行、社區生活、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哪些是倡導的,哪些是禁止的,都有了一把衡量的標尺,讓我們能一目瞭然。”和平區五大道義務講解員張振東說,作為一名志願者,今後在自覺抵制不文明行為的同時,也將更好發揮志願服務在文明引導中的作用,帶動更多人積極參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讓天津更文明,城市更美好。

《條例》規定,殯葬、祭掃活動應當摒棄陳規陋習,抵制封建迷信。清明馬上來臨,《條例》的出臺將引領文明祭掃走向深入。南開區長虹街平陸東里社區居民郭秀芬大娘說:“作為一名老黨員,得知文明有了法治‘利器’,特別高興。《條例》從隨地吐痰到亂塗亂畫,從不文明用語到移風易俗,在方方面面都為老百姓樹起了文明標杆。南開區這兩年‘創文’‘創衛’家喻戶曉,我也感受到了生活環境的變化和市民素質的提高。作為樓門長,今後我會以身作則,在為社區居民做好榜樣的同時,還要當好引導員、監督員,讓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讓文明行為真正融入生活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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