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飛單”截留侵佔公司營業款高達300萬元

前天上午,南京南火車站派出所經過3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成功破獲一起跨越南京、崑山、蘇州三地的餐飲公司分店員工相互勾結、私自截留營業款的集體職務侵佔案件。該案中,這家在全國擁有多家連鎖餐飲公司的三家分店內部員工採取截留櫃檯交易現金、更換總公司支付二維碼,以及“飛單”、“大餐分小餐”、“三家店流轉套賣”等非法手段,共侵佔公司財產高達300萬餘元,目前,鐵路警方共抓獲涉案成員8人,相關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接匿名舉報電話,警方假扮顧客買單發現“貓膩”

今年3月初,江蘇某餐飲管理公司總部接到有人匿名舉報,稱南京南站候車室的分公司存在內部員工侵佔公司營業款的違法行為,該公司向南京南火車站派出所報案。

鐵路警方立即進行前期調查,民警假扮成顧客進入,多次使用現金方式進行支付,並通過總公司運營部的後臺進行查賬,均發現沒有這些消費的入賬記錄。

此外,民警通過掃取張貼在收銀櫃臺前的支付寶二維碼進行付賬時,總公司後臺同樣沒有查到該筆支付寶的消費記錄。

很快,民警發現收銀臺前的支付寶並不是總公司的支付寶二維碼,而繫個人設置。經查,該賬戶居然是該餐飲店的副經理吳某所有。民警順藤摸瓜,調取了吳某近期的支付寶、銀行賬戶轉賬記錄,發現有大筆現金在其他多個賬戶之間頻繁轉賬。

調查中,一張關聯南京、崑山和蘇州的資金鍊浮出水面。吳某除了與本店內的店長周某及3名員工支付寶賬戶有頻繁的轉賬記錄之外,還與王某、陳某、張某的銀行賬戶有大筆轉賬記錄,而王某任崑山分店店長,陳某任蘇州分店店長,而張某則為分管江蘇全部店面運營的大區經理。

6月下旬,南京鐵路警方出動多名警力,分赴南京、蘇州、崑山三地,將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緝拿歸案。

利益燻心,一場陰謀蓄謀已久

南京南站的餐飲分店由於地理位置優越,每一年的營業額都比較高,是該公司連鎖店中的明星店,江蘇大區經理張某一直對這塊“肥肉”垂涎欲滴,於是找到與之關係較好的蘇州分店店長陳某和崑山分店店長王某,密謀從中謀取高額利益。

2017年年初,南京南站分店店長李某因經濟問題被公司開除,張某覺得機會來了。經過考察,她發現該店店長助理吳某頭腦靈光,便想提拔為店長為己所用。豈料,公司總部從別家分店調任了周某任店長,張某隻好將吳某提任為副店長。

此後,5人多次開會商量,密謀侵佔公司營業款的具體計劃步驟,約定由吳某主要負責具體實施,其他人配合策應。他們甚至設定了每月侵佔目標額為8萬元,一年要達到100萬元,並按比例瓜分這筆鉅款。

吳某走馬上任後,果然不負眾望,私下活動,很快用錢買通了該店兩名收銀員和一名店長助理,拉他們入夥。為了搬動店長周某這塊“絆腳石”,吳某使出了渾身解數,通過請客吃飯、唱歌、旅遊等多種方式,還奉上5萬元的好處費,也將周某拉下了水,開始了“賺外快”的非法勾當。

多種手段侵佔營業款,一天最高“外快”7000元

餐飲店收款有銀行卡、支付寶、微信支付以及現金支付等方式,由於前3種支付方式形成的賬單直接進入公司總賬中,吳某等人便在門店現金支付上動起了手腳,通過“飛單”的方式將顧客支付的現金私扣下來,收銀電腦裡卻查不到這些消費記錄。

吳某發現,現如今旅客在外攜帶現金越來越少,採取私扣現金進行“飛單”的手段掙到的錢無法滿足自己的貪慾,便動起了在網絡支付上做手腳的“歪腦筋”。吳某將自己個人的支付寶和微信收款二維碼製作成貼紙,覆蓋在原公司收款二維碼上,這樣顧客通過掃二維碼支付的餐款,便直接落入到他的私人腰包中。吳某同樣關照兩名收銀同夥鄭某和尚某不出具單據,承諾月底給予相應的獎金。

此外,吳某違反公司管理規定,對原應銷燬處理的當日剩餘食品原材料進行二次加工,又通過對配餐材料“縮水”的方式,將原本只能做10份的餐品做成12份“小號”餐品,通過多加湯汁、米飯、青菜等辦法,欺瞞顧客。

吳某還勾結其它店負責人,將半成品在三家店面來回運作,冒充剛進店的新貨,以此牟利。生意好時,吳某等人一天掙的“外快”最高可達7000元,比他一個月的工資還高。

從服務員到副店長,他栽在了貪慾上

吳某作為該餐飲公司南京南站分店副店長,年僅29歲,從服務員一步步晉升上來,也非常不容易。然而,他最終栽在了自己的貪慾上。

據介紹,8年前,吳某從老家來南京找工作,因文化水平低,只能幹零星的雜活。2011年,他買了火車票準備回老家時,途徑南京南站分店門口時看到了玻璃門上的招聘啟事,成功當了一名服務員。吳某也格外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幹起活來很賣力,總是最早一個到門店,最晚一個下班。由於表現優秀,吳某從服務員到收銀員,再到店長助理,讓他紮根南京的夢想一步步靠近。

然而,當吳某發現該店原店長李某利用手中的權利,私自截留部分營業款時,心態悄然發生了變化。正是抱著這種心態,被大區經理張某看中,併合謀肆意侵佔公司財產。到案發之日起,該團伙共侵佔公司財產金額高達300餘萬元。通訊員 莫靜 揚子晚報記者 梅建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