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明朝獨一無二的“土匪”閣老!讓全國貪官生不如死

一、獨一無二的“土匪”閣老

明朝歷代內閣首輔,別管政見業績如何,大都講究優雅風度。諸如夏言、嚴嵩、張居正這幾位知名首輔,各個都是風度翩翩的美男子。卻也有一位首輔,風格十分特殊:明朝隆慶年間內閣首輔,綽號“高鬍子”的高拱。

雖然“鬍子”在明朝,並不全指山野土匪,但放在高拱身上,那是匪氣十足:明朝官場上的社交禮儀,他從來半點不講,別管官大官小,經常是一言不合就撕破臉。嘉靖年間入閣後,隔三差五就在內閣裡找人開撕。隆慶年間就任首輔,消息剛傳開,好些與他有隙的官員,分分鐘嚇出了病,還有一位臥病辭官後,沒多久就撒手人寰。霸道風格,就是這麼強。

明朝獨一無二的“土匪”閣老!讓全國貪官生不如死


如此爆表戰鬥力,既因高拱本人的暴脾氣,也因他曾擔任隆慶帝的老師,深受隆慶帝信任的強大背景。但最重要原因卻是:此時的大明朝,已經糟糕到叫人忍不了,恨不得要開罵的地步。

嘉靖二十年就中進士的高拱,在嘉靖晚年進入內閣後,正趕上明王朝開國後最腐敗的年代。官場上的各種事務,小至公文往來,大至升遷提拔,一律都是金錢開路。以高拱本人的哀嘆說:明朝官場上的官員們,逢迎拍馬成了聰明,行賄受賄成了本事。廉潔苦幹的卻成了傻瓜。空前腐敗的明朝,一如“漢唐末世”的模樣。

更叫高拱氣急的是,國家危局如此,朝中的同僚大員們,卻是各個不急。隆慶初年的內閣首輔徐階,這位因鬥倒大貪官嚴嵩而聞名的“賢臣”,最大本事卻是和稀泥。饒是上下貪腐成風,他卻巍然不動,成日熱衷於各種“講學”活動。隔三差五就召集官員討論學問。說是要對官員“教化”,結果各級官員順爬,各種“講學”雨後春筍般出現,日常政務全扔下,成了上下一起磨洋工,貪風沒治好,又加了“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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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般“貪風”“懶風”一起吹的場面,自然叫暴脾氣的高拱眼噴火,入閣後就不停與徐階撕,一度被徐階擠兌得辭官回家。直到隆慶三年徐階退休後,再度歸來的高拱接任內閣首輔。終於大權在手的他,這下“匪氣”大爆發,朝著明朝積弊已久的歪風下了狠手。上任頭一年,平均每個月就要辦理近三起貪腐大案,前後法辦官員一百六十九人,參考明朝官員人數就知道——大明官場上下,全被他整治過。

當然,身為明代頂級政治家,鐵心肅貪的高拱,風格也不止是簡單粗暴。就在這一頓“野蠻狠打”期間,高拱也施展了三個“溫柔”招數,各個不動聲色,卻叫舉國貪官,禁不住叫苦連天。

二、全國官員建檔案

在中國古代,官員“建檔案”這事,並非開始於明朝,從北宋年間起,歷代王朝都有官員的“檔案庫”。但古代畢竟交通訊息不方便,倘若趕上人浮於事的年代,所謂“建檔案”,也就成了走過場。以明代相關筆記說,貪官嚴嵩擔任內閣首輔的年月,吏部的官員檔案,也一度混亂不堪,好些官員的存檔,竟都張冠李戴,連歲數籍貫都常弄錯,鬧出不少笑話。

而當高拱精神抖擻,朝著舉國貪官下手時,也被這事弄犯了愁:官員的底子都弄不清楚,還怎麼反貪?給我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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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自隆慶年間起,中國古代空前細緻的“官員檔案庫”誕生了:以高拱的要求,全國各地的三品以下官員,都要建立“冊薄”,上面不單要寫明該官員品質如何,政績怎樣,更要細化到其家鄉地址與民間風評。類似的冊薄,整個吏部在高拱的嚴要求下,一共編訂了一百八十冊,給全國的地方官都拉了清單。而且拉好清單還不算,平均每一個月,所有的冊薄都要更新一次,每個官員出現什麼新情況,第一時間第一速度記上去。

這完整的檔案,就成了之後幾年裡,高拱抓貪官的精確導航,一旦出現大案,就照著冊薄查,絕對不出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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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狠的是,這冊薄不單給官員們“拉清單”,更給官員們“留後手”。冊薄上但凡是緊要職位上的重要官員,每一個人的檔案記好後,還要為他找兩至三個“替補官員”,吏部要根據崗位要求,對“替補官員”進行相關培養。只要“主力官員”出問題,“替補官員”立刻補上——等於是警告官員們,別以為這官職離了你就不轉!敢胡作非為?能替你的人有的是。

如此雙重監控壓力下,但凡“上了冊薄”的官員,怎能不提起一百個精神,老老實實苦幹?

三、舉薦官員要擔責

在腐敗加劇的明朝嘉靖年間,官場上能跟“賣官鬻爵”比爛的風氣,就是濫舉風。上級舉薦下級,官員互相推舉,基本成了常態,當然不是白推舉,每推薦一個官員,背後都是數不清的交易。哪個官職用誰,講的都是利益,哪管為國為民?特別是曾經號稱“反貪神器”的御史崗位,這些號稱彈劾不法的御史們,考核推舉官員,經常也像過家家——大批庸官懶官,就這麼陸續進了要害位置。

為什麼會有這歪風?以高拱《掌銓題稿》裡的哀嘆說,關鍵還是犯錯成本太低。比如三年一次的考核,基本都是糊塗賬,就算推舉的官員出了錯,查來查去就成了扯皮,最後也就成了都不擔責。落馬者倒黴受罰,推薦者好處收過,又再接再厲繼續推薦坑貨。痛心疾首的高拱,也終於在隆慶四年的奏摺裡,咬牙切齒說出了對策:如所舉之人,所試不職,舉主連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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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說,以後只要官員犯錯,推薦他的人,別管身居何位,一律都要擔責。擔責多少,就看犯錯官員錯誤大小。沒法查?一百八十卷“冊薄”在手,官員的升遷履歷,一查一個準。推薦錯了立刻抓。

這狠話說過沒多久,高拱就以實際行動證明,這事上不封頂:南京右僉都御史吳時來成了倒黴蛋,此人是年舉薦五十多人,卻冒出好幾位坑貨。結果高拱立刻重拳出擊,把吳時來降職調離。有了這個“現身說法”,濫舉歪風頓時剎住。後來明代萬曆年間的名臣,好些都是在隆慶四年至六年嶄露頭角。就來自這零容忍的制度。


四、絕不放過追贓

不過,比起“濫舉”來,明代當時“犯罪成本”更低的,就是腐敗。

雖說明初時,明太祖曾以嚴刑峻法懲治腐敗,但到了嘉靖年間時,這事已成了過去時。相反“貪酷者,例止為民”成了律條。也就是說,一般官員犯下貪汙腐敗的錯誤,只要關係夠硬,最慘也不過是削職為民,就連家產也不會動。這樣落馬回家,還至少能優哉遊哉做個富家翁。那還不敞開了撈!明朝當時那“商賈在位,財貨上流”的腐敗風氣,就因這鬆動的規矩。

明朝獨一無二的“土匪”閣老!讓全國貪官生不如死


而這一條,也是高拱一直深惡痛絕的,就任內閣首輔以前,就在各種場合開罵。待到就任內閣首輔,卻是不罵了,只是不動聲色,改了一個規矩:貪黷者仍提問追贓。

這個條令一出,當時明朝朝堂上,眾人譁然。剛上任的高拱,一度也被言官們罵出了花。可頂著重重壓力的高拱,就從眼前一個個案子做起,每一樁都是這個硬規矩:賬目對不上?錢不知用到哪裡去?送到上面去了?送到哪裡追到哪,追不出就從你家裡刨。別管是州縣小官,還是封疆大吏,甚至世襲公侯,犯了法都是這麼辦!

僅看高拱上任後的頭一年,就有四川巡按御史王廷瞻,保定巡撫朱大器等高官,先後撞到了高拱的“槍口”上,每一個都是連罷官帶賠錢,一樣都不能少。賠不了就一年年賠,直到連本帶利賠完為止。貪汙落馬後還想做富家翁?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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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絕不放過的政策,讓嘉靖晚年起,明朝越演越烈的貪汙風氣,在隆慶年間的後三年裡,徹底熄了火。曾經腐敗到“漢唐末世”的明王朝,有了“一時仕路肅清”的好景象。高效廉潔的吏治,令大明朝的國家機器再度開動,一度衰敗的明王朝,開啟了國富民強的“隆萬中興”。

留下“野蠻”形象的高拱,就這樣以軟硬兼施的手腕,見證了這個國家發展永遠不變的硬道理:治國,先治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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