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王志立:浩然存正氣 清廉護司法

□ 本報記者 劉少偉

自1998年從山西司法學校畢業分配到中陽縣人民法院開始,王志立先後擔任過法警、執行局書記員、執行員和審判員,他通過自己的艱苦努力,通過了號稱“國家第一考”的司法考試,為自己的審判工作打下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2013年7月被任命為中陽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六年多來,他憑藉紮實的法律功底、敏銳的洞察能力、豐富的審判經驗、嫻熟的辦案技巧,成功審結多起疑難複雜、新類型及涉及穩定的案件,讓每一件經他審理的案件能夠做到案結、事了、人和,贏得同行和社會各界的認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他更是不畏艱難,勇挑重任,帶頭辦結了該院受理的80%的涉惡案件,有力地打擊了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

常懷司法為民之心

2016年,李某軍、李某忠因瑣事對被害人衛某實施毆打,致衛某右眼眼球破裂傷,構成重傷二級。審理中,王志立排除表象的干擾,仔細對比證據,反覆核對筆錄,最終根據兩名被告在共同犯罪中的事實、性質、情節不同,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軍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李某忠有期徒刑五年,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自獨立承辦案件以來,王志立始終堅持正確的執法指導思想,從實體到程序,從定罪到量刑,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成為全市熟練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規範化指導意見》的刑事審判人員之一。像在李某軍、李某忠故意傷害案一樣,在每一個案件中,力求根據案件的不同情節按照量刑規範化程序對每一名被告人進行合理量刑,依法公正地維護好雙方的合法權益。針對一些審理難度大、裁判規則不統一的案件,他積極參加各種案件分析會、法官沙龍,加強了審判經驗的提煉和總結。“我們法官審結的每一件案子,都代表著整個社會及法律的價值取向和社會形象,是整個社會典範的風向標。”懷著這樣的理念,他通過審理在全縣有較大影響的部分案件,向社會傳遞著正確的價值取向。

2013年以來,王志立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共計63件,其中,民事賠償部分調解結案60件,調解率達95%,取得了當事人無申訴、無上訪、無矛盾激化的良好效果。他把每一個案件的和解,都當作一堂給當事人雙方及其親屬上的法治教育課,通過案件教育公民知法守法,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通過釋法明理,解民怨,了糾紛,促和諧,為社會穩定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不畏艱險認真履行法官職責

“賞不勸,謂之止善;罰不懲,謂之縱惡”。對於社會危害重大的案件,王志立始終忠誠履職,正確運用審判權,堅持廉潔從政,頂著權勢的壓力,人情的干擾,金錢的誘惑,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確保司法公正。

針對近年來中陽縣毒品犯罪高發的態勢,他依法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對那些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危害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販賣等的毒品犯罪分子從嚴重判。

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根據市中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文件精神和安排,王志立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定罪量刑關,依法審理了程某生、韓某生、高某傑等社會影響較大的貪汙、受賄犯罪案件。

“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涉黑惡案件的審理必然會面對黑惡勢力的恐嚇、威脅,甚至是對承辦法官家人生命健康的威脅。作為刑事審判庭庭長,王志立不畏艱險,率先垂範,敢於啃硬骨頭,帶頭辦理疑難複雜案件,以鐵的擔當和過硬的素質,始終戰鬥在“掃黑除惡”第一線。2018年,中陽縣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惡案件6起,他一個人就承辦了其中的5起涉惡案件,全部順利審結。其中有兩件被告人服訴服判,有三件被告人上訴,也均維持原判。

多年來,他先後依法嚴懲“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審結相關案件93件117人,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猥褻兒童、強制猥褻、侮辱等涉婦女兒童犯罪案件23件24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審結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91件294人,保障出行安全;審結涉食品藥品犯罪案件5件5人,審結黃賭毒犯罪案件36件36人,淨化社會環境;審結非法佔用農用地、盜伐濫伐林木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12件18人,積極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審結貪汙、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5件5人,彰顯政法部門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的堅強決心。任刑事法官以來,共受理刑事案上千件,結案率為97.35%。

延伸審判職能助力社會經濟發展

王志立在做好本職審判工作的同時,密切聯繫相關部門,擴大刑事審判的社會效果,向案發的有關企業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強管理;對於因身體缺陷的盲、聾、啞人和老弱病殘當事人,採取各種措施積極保障其合法訴訟權益,為其消除訴訟障礙;認真開展裁判效果的社會調研,加強非監禁刑、未成年犯罪回訪工作;與各類媒體積極配合,採取案例剖析、以案釋法等形式,加強刑事法律和審判工作的宣傳,以達到懲處個別教育多數的效果。通過這些措施,不但增強了公民的法律意識,也增強了司法公信力。認真貫徹《刑事訴訟法》,堅持以庭審為中心,以公正為主線,將程序公正作為實現實體公正的根本保障,堅持審限管理制度,積極推行普通程序簡化審理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簡單刑事案件做法,提高當庭宣判率;切實貫徹證據裁判原則,嚴把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適用關、庭審關、合議關、文書關;以公平公正公信為切入點,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將符合上網條件的刑事裁判文書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每一件案件都把量刑調查、舉證、質證、辯論列入庭審中,並根據規範量刑簡表中列出的被告人基準刑及從重、從輕、減輕事由和比率進行精確計算,依法判處被告人刑期,使量刑工作更直接化、數字化。保證同類型案件量刑均衡,充分體現同罪同罰、罪刑相適應均衡量刑理念;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全年陪審案件率達87%。主動接受人民群眾對刑事審判的監督,從而使刑事審判工作更加公開透明。篩選出有典型教育意義的案件,為電視臺法制欄目提供素材,製作成普法節目在黃金時段播出,綜合提升刑事審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社會穩定奉獻了自己的力量。

從事法律工作以來,王志立一直紮根基層,堅持為貧困地區的老百姓服務,信守著一名人民公僕的承諾,踐行著一名法官的職責,也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認可。多次被中陽縣委縣政府評為“政法系統先進工作者”,連續八年被評為“中陽縣人民法院先進工作者”,榮獲“呂梁市2015年度優秀法官”“呂梁市法院系統三等功”等榮譽。

“今後,我將一如既往,心懷法治理想,堅守法治信仰,恪守法治原則,忠實履行職責,做一名無愧於黨和人民、無愧於法律、無愧於時代的人民法官,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王志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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