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宜昌民悦家园百万公共收益哪去了?

宜昌民悦家园百万公共收益哪去了?

四年来,宜昌民悦家园没有小区共有物权登记清单向全体业主公开的制度建立,小区共有收益的公示制度就是建立在不真实的基础之上,目前公众对共有收益大多停留在电梯广告收益和地面停车费上,实际上,小区很多配套公建如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经营性用房、会所、车位等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经营性收入当然也属于全体业主,可是这笔钱到现在哪去了?该到正本清源的时候了。

公共收益:停车费 广告费 租金年度约256100元4年下来,足足百万元

停车费 189500元/年(不含电动车摩托车)

固定25个 25 1800 45000

机动:150台 720 108000

临时:100每天 365 36500

广告费 7100元/年

锐奇广告汽车道闸1000元;宜昌世纪祥元文化传媒1100元;神墨学堂:1000元; 收件宝 两组 4000元; 净化水:未知临时场位不含

占地及商业补偿:59500元/年

1金安公司5000元;2麻将室租金3600元;3御滋餐厅3500元;4无限极2400元;5宜草堂大药房6000元;6医院蒋敏2400元;7天府鱼庄12000元;8民悦幼儿园12000元;9宅森林理疗室:3000元;10、联通6000元;11、铁棚子江青林3600元

由物管掌控的小区公共收益,哪去了?谁来监管这些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

小区公共收益项目很多,例如电梯广告、户外广告的收费;公共场地停车收费;公共场地摊位租金;会所、游泳池场地租金;物管用房收益等。累积下来,这些收入是非常可观的。那么,这些钱如何分配?有没有公示过账目明细?如果物管既没有向业主分红,又没有晒账本,那么这笔钱就成了糊涂账,物管擅自处置甚至充实自己腰包,必须正视的是,物管擅自处置甚至霸占小区公共收益,是严重违法的行为。《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公共收益的分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有部位、 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 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金, 也可以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清“四资” 资金、资料、资产、资源

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摸清家底”,了解小区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信息, 弄清楚小区里哪些东西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否则业委会可能连办公的地方都没有。但为这项工作,很多小区业委会付出了巨大努力,结果却收效甚微。

公共用房被强占、房屋维修资金的滥用、公共收益持续不断的流失,“花全体业主的钱,办自己的事”;收入不记账,隐匿全体业主收入,从中谋利;把全体业主的公共房产自己或亲属占用、私自进行低价出租,暗中收受好处。在原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业主不断地反映投诉情况下,在社区和街道办眼皮底下,至今未全部完成移交清理审计程序,其中原因看似复杂,其实简单,但是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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